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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平罗县建设 “数字供销”全国示范区领导小组的通知
平政办发〔2021〕72号
各乡镇、县直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建设全国“数字供销”示范区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宁政办发〔2021〕35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部分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宁政办发〔2021〕73号)精神,加快推进平罗县“数字供销”建设,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成立平罗县建设 “数字供销”全国示范区领导小组,人员如下:
组长:王敏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王宗贵县供销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
成员:县发改局、科技局、商务局、财政局、人社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文广局、审批服务局、供销社、网信办、各乡镇人民政府、人行平罗支行、邮政公司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供销社,王宗贵同志兼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因分工调整和人事变动,不再另行发文调整,实行自然更替。
平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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