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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乡镇、县直各部门、驻平区(市)属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全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经县人民政府第9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平罗县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规定》等要求,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并做好档案管理工作。
附件:平罗县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平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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