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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21/2021-00237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 平罗县政府办 成文日期: 2021年09月09日
标  题: 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罗县“数字政府”建设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
发文字号: 平政发〔2021〕56号 有效性: 有效

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罗县“数字政府”建设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

平政发〔2021〕56号

各乡镇、县直各部门:

现将《平罗“数字政府”建设行动计划(2021—2023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平罗县人民政府

202199

(此件公开发布)

平罗县数字政府建设行动计划

(2021—2023年)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市关“数字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加快推动我县“数字政府”建设,构建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相适应的数字化工作体系,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数字政府建设行动计划(2021—2023年)》《石嘴山市数字政府建设行动计划(2021—2023年)》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十二次全会及市委十届九次全会决策部署,以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为目标,加快提“数字政府”基础能力和应用水平,加速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着力实现政府决策科学化、社会治理精细化、公共服务高效化,以“数字政府”建设新成效助力政府职能转变和营商环境优化,为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建设好智慧平罗县提供有力支撑,为数字产业、数字经济、数字社会高质量发展赋能增效。

(二)发展原则

统筹规划,集约共建。强化顶层设计,统一规划部署,构建上接区市、覆盖全县、纵向贯通、横向协同“数字政府”体系。坚持基础设施、数据资源和共性应用支撑体系集约化、一体化建设,优化资源配置,减少重复投资、重复建设。通过跨部门、跨区域的数据共享、流程再造和业务协同,实现政府运行的协同高效、大数据与政府治理的深度融合,围绕政府运行和政府履职方面推进数字化转型。

以人为本,便利服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便民惠民利民为根本目标,大力推“互联网+政务服务”,化繁为简,为市场主体和群众提供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服务,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让群众、企业办事“像网购一样”方便。

开放共享,安全可控。推动政务数据资源依法有序开放和开发利用,充分发挥市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的协同共治作用,合力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建立安全防护体系,加强隐私脱敏保护和安全保密防护,提升安全防护能力。

(三)发展目标

2023年底,基本形成上接区市、覆盖全县、纵向贯通、横向协同的“数字政府”体系。全县“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监管”等业务全面应用,以大数据为支撑的政府决策水平、治理能力及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升;非涉密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全流程“一网通办”,90%以上高频事项实“掌上办”;基本打通政务服务、监管、基层治理等领域“信息孤岛”问题;基本整合县级所有部门专网;全县基础支撑和数据资源体系更加完备,政府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显著提升,营商环境大幅改善。

二、主要任务

(一)夯“数字政府”基

1.加强数字基础网络建设。加快千兆城市建设,提升网络基础设施能力,实现城乡通信基础设施全覆盖;扩大5G网络部署规模,实现重点产业园区、重要交通枢纽、重点商圈等5G网络覆盖;规范5G基站建设中转供电主体单价及场地租赁费用,降低5G网络运营成本。

2.推进政务云资源集约化建设。依托自治区政务云平台,加快全县行业性强、地区特色鲜明、安全要求高、数据量大的业务发展,推进已建非涉密业务系统迁移上云工作,实现系统全打通、资源全调度,改变以往部门系统分割、业务隔离、资源分散的信息孤岛局面。

3.提升电子政务网支撑能力。进一步完善电子政务外网,构建统一规范的政务网络架构,支持IPv4(互联网通信协议第4版)和IPv6(互联网通信协议第6版)的双栈型电子政务外网,同步建设相关网络安全基础设施,建立安全可信的网络传输通道和防篡改、可追溯的网络信任环境,确保全县政务网络基本满足业务量大、实时性高的应用需求。推进部门非涉密业务专网与政务外网对接,除极特殊情况外,原则上所有部署在专网的应用系统都要向电子政务外网迁移整合或对接互联。

(二)深化共性支撑平台应用

4.深化政务信息系统平台应用。依托全区统一电子证照库,推动电子证照在民生领域全量归集、政务服务事项全应用、办事材料清单全关联、各级政府办事窗口全接入、重点场所社会化应用等。依托自治区政务服务电子签章管理系统,为全县各级政务服务部门提供制章、用章、验章等服务。依托自治区统一公共支付平台,加快整合我县各类线上支付渠道,接入多种电子化支付方式,拓展支付、结算和管理功能,加强电子合同、电子发票、非税电子票据等电子交易凭证的应用,实现快速验证识别与交换。依托自治区统一的人工智能(AI)平台,重点解决我县应用检索、网站搜索、办事指引、表单填写、身份管理、重点场所人流管控、风险预警评估等复杂场景的智能化应用问题。

5.完善社会信用公共服务系统。依托自治区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逐步完善公共信用信息报送机制,推动实现全县社会信用信息互联互通,推进信用信息记录、整合和应用。

6.建设统一电子档案系统。建设电子档案管理系统,规范电子档案管理,实现电子档案的整理、归档、移交和数据共享,提升电子档案的完整性、规范性和准确性。推进电子档案应用,逐步实现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求的电子文件以电子形式归档,推进电子文件在重点领域范围应用,规范党政机关电子公文管理。

7.提升“12345”便民服务热线水平。全面提升“12345”便民服务热线服务能力和水平,提升部门行政效能。加强政务热线数据共享及政务热线大数据智能分析应用,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8.构建统一应急指挥调度体系。依托自治区、市应急指挥调度平台,汇聚接入指挥调度、视频会议系统,通过与“雪亮工程”等视频监控资源互联互通和共享共用,形成县级统一的应急指挥调度平台,坚持“平战结合”,实现“一屏通联”。

(三)提高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

9.推进“一门、一窗、一网、一次”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提升“一站式”服务功能,推动线下实体大厅与网络平台深度融合,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模式;提升政务服务“一张网”服务功能,推动与民政、就业、卫健、社保、医保、残联等行业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更大范围实现“一网通办”、异地可办、“掌上可办”;紧扣群众关心关注的重点事项,制定并公布基层“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审批服务事项目录,建立和完善适应基层实际的办事指南和工作规程,精简办事材料,优化办事流程。

10.完善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进一步完善政务服“好差评”制度,实现“好差评”制度全覆盖,引导群众在办理政务事项时,对政务服务机构、平台和人员等综合服务能力、服务态度、服务效果等进行在线评价。

11.推广应用智能自助终端。通过与金融机构合作开发建设等方式,在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部门、工业园区企业服务机构推进自助终端服务设施,让政务服务延伸到群众“家门口”,更好地实现就近办、自助办、24小时服“不打烊”。

12.推进政务服务向基层下沉。推进一窗受理业务向乡镇拓展延伸,推进村级便民服务点和网上服务站点全覆盖,推动基本公共服务事项进驻村(社区)综合服务站点办理。提升村级代办服务能力和专业化水平,努力实现简单事项不出村(社区)、复杂事项可代办。

13.推进企业开办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围绕“一件事一次办”要求,整合各类审批服务资源,完善工作机制,优化工作流程,实现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理,建立企业开办标准化、规范化体系,实现企业开办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一表填报、一日办结、零成本的“410”服务模式。

14.推进移动政务服务平台应用。积极配合推“我的宁夏”APP“石嘴山专区”“市E”微信公众号建设,将县级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公共服务办理事项向移动政务服务平台归集、推送,配合开发建设特色服务专栏专题。

(四)提高“互联网+监管”水平

15.“审管执信”一体化联动平台建设。建立“审管执信”(审批、监管、执法、信用)协同联动工作机制,依托“审管执信”业务协同系统,实现各部门信息随时推送、结果共享互认、自动提醒预警、全程留痕可溯,实现审批与监管、执法与信用各环节有效衔接和协同联动,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16.完善视频联网共享工程。“雪亮工程”为基础,整合全县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基层社会组织、社区物业等独立分散的视频资源,完善城市交通枢纽、公共交通工具、学校、医院、金融营业场所、重点企业、商业街(区)、重点卡口等区域视频监控覆盖。推动联网视频资源的分级管理和安全共享,建立跨部门、跨层级视频图像信息共享应用机制和安全使用监管制度,实现“全域覆盖、全网共享、全时可用、全程可控”的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

17.“互联网+监管”与社会治理结合。依托自治区“互联网+监管”系统平台,将监管事项与社会治理需要有机衔接,整合基层党建、综合治理、城管执法、社区管理、政务服务等系统功能,深化物联网和动态感知技术应用,拓展“雪亮工程”“明厨亮灶”等视频资源应用方式,实现社会治理要素、对象、过程、结果等各类信息的全息全景呈现。有序配备一线执法智能装备,推进执法监管与综合治理、基层自治有效统一,构建“街道吹哨、部门报到”机制,1+6”基层治理提供有力支撑。

18.“智慧城管”建设完善城市信息模型(CIM)建设,实现感知、分析、服务、指挥、监“五位一体”的数字化城市管理。建立城市安全风险信息管理平台,推动对城镇燃气、供水、排水、热力、桥梁、地下综合管廊等城市生命线设施进行数字化改造和智能化管理,不断提升城市统筹建设、精细治理和安全运行水平。

19.完善市域社会治理综合信息平台。在原有石嘴山社会综合治理信息系统、雪亮工程等系统基础上,构建全县统一的市域社会综合治理平台,促进不同平台间的相互联系和衔接,推动资源整合、融合共享、优势互补,形成平罗县市域社会治理业务共享综合平台,解决部门分割、各自为政等难题;推动数据资源在社会治理领域的深度应用,推动落实乡村治理、社区治理、宗教治理、企业治理、社团治理等领域系统平台建设,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

(五)深化政府运行系统应用

20.推进全县城市大脑系统建设。创新运用新一代互联网技术,以城市运行数据深度融合、城市治理业务高度协同为重点,打造全面感知、智慧思考、协同调度、辅助决策的平罗县智慧城市中枢系统,实现对城市运行状态整体感知、城市事件全局分析和智能协同处置;依托自治区宏观经济信息、空间地理等基础数据资源库和各类专题数据库,构建政府决策辅助系统,通过大数据分析挖掘数据价值,建立健全大数据辅助决策机制,实现在经济发展、生态环境、社会治理、城市管理等领域关键指标智能化、可视化应用,辅助各级领导科学决策。

21.开展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依托自治区统一的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进一步开展我县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加强政府网站管理和运营工作,将我县政府网站打造成为更加全面的政务公开平台、更加权威的政策发布解读和舆论引导平台、更加及时的回应社会关切和便民服务平台。

22.完善高效协同办公系统。在现有自治区政府协同办公平台的基础上,建设完善全县一体化电子公文协同办公平台(包括“宁政通”APP),逐步接入所有部门现有办公系统,实现跨部门、跨层级信息共享和办公协同。增强全县政府部门办公集约、移动、协同能力,推进政府内部业务流程整合优化、精简高效。

23.“宁政通”APP广泛应用。加快自治区政府系统移动办“总门户”“宁政通”APP在我县深入应用推广,实现组织、业务、沟通、监管在线化、一体化,使“宁政通”APP成为我县公务人员和工作人员在线办公的好助手。将各部门现有办公类、执法类移动端逐步整合到“宁政通”APP,形成统一入口、统一用户、统一规范的移动办公平台。

24.推进县级应急指挥中心建设。实现应急指挥、应急值守、监测监控、预测预警、通信协同、信息报送等功能,形成覆盖全县的应急指挥网络体系。推进与生态环境、水务、气象、卫健、公安、发改、应急、交通、住建、自然资源、城管、地震等相关平台之间预警信息、应急物资信息的横纵联动、流程协同。

(六)推“数字政府”建设成果应用

25.“互联网+”智慧应用建设。加强“数字政府”与“互联网+教育”“互联网+医疗健康”“互联网+城乡供水”等示范项目建设有机衔接、协同联动。促进教育、卫生、水利等领域应用开发,用好“我的宁夏”APP“宁政通”APP两大移动入口,强化集约化建设部署,加快理念、应用、模式、机制创新,“数字政府”、智慧平罗建设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26.推动产业数字化。“数字政府”建设引领作用,围绕文化旅游等重点产业,鼓励建设覆盖上下游、产供销、人财物等全链条的产业数字化体系,探索构建涉及工业、农业、商贸、建筑、金融、文化等多元联动的产业数字化平台。挖掘在建项目、设备运行、用电用水、商贸物流等方面实时生产数据,形成关键指标指数,为宏观调控和产业政策制定提供服务,促进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

27.推动数字产业化。以政府数据安全有序开放为引领,促进各类社会数据有序开放,加快数据要素化、资源化、市场化开发应用,鼓励各地各部门和电信运营商、互联网企业采用市场化方式,运用开放数据,开发建设满足多元化需求的商业化、市场化应用生态。

28.推动社会化应用。加快“数字政府”能力拓展延伸,为各行业、全社会广泛数字化应用赋能增效。推动水电气暖和城市交通等公共服务数字化,部署一批高频政务服务、公共服务应用。深化“数字政府”能力在乡村治理、社区治理、宗教治理、校园治理、企业治理、社团治理等重点领域的应用部署,提升数字法治和数字治理水平。推进数字治安、数字治水、数字校园、智慧园区、数字乡村、智慧城管、智慧交通、智慧应急、智慧气象等治理模式创新,推进智慧家居、智慧生活建设,构建数字化、社会化应用格局,提升智慧城市、数字乡村建设水平。在加快消除数字鸿沟的同时,稳定传统线下服务渠道和方式,为老年人和非智能设备用户提供便利。

29.推进智慧社区应用。充分利用新一代互联网技术的集成应用,通过智能云广播、智能烟感、环境监测站等物联网智能设备的部署,高度整合智慧安防、智慧消防、物联网管理、物业服务、社区服务等功能,实现实时、动态的联动管理新模式,提高社区的集成化、智慧化管理水平。

(七)强化标准、安全、评价反馈、运营运维保障体系

30.落实国家、自治区电子政务标准规范体系。规范电子政务网络和应用系统建设,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数据管理制度,完善政府数据采集、汇聚、整合、存储、共享、开放工作规范,优化数据资源全生命周期管理。

31.完善网络安全保护体系。完善网络安全防护管理机制,落实部门网络安全主体责任,建立权责清晰的安全管理体系。加强终端安全防护,建立健全各部门信息化系统的安全防护机制,形成网络安全态势感知、安全预警、防御阻断和追溯体系,提升安全管理、技术防御及安全运维等能力。强化安全防护技术保障,严格执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及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的技术要求和管理规范,提高网络安全管理能力。建立安全检查机制,定期对建设运营单位进行多个层面的网络安全检查。完善应急响应机制,健全网络安全应急预案。

32.构建统一高效的评价反馈体系。12345”热线、石嘴山人民议政网作为全县政务服务、公共服务、“互联网+监管”系统应用的统一投诉反馈平台,构建“集中管理、分级受理、按责转办、评价反馈”高效运行机制,保障各类诉求快速应答、快速反应、快速反馈。

33.构建统一联动的运营运维体系。按照统一联动、分级负责的原则,明确基础设施、应用支撑、应用体系不同环节的运营运维责任,形“数字政府”一体化建设、分级分部门分别运营运维、全生命周期管理的体系。各部门建设的应用系统按照事权和财权相匹配原则,自主开展运营运维。加强对本行业本系统各类自建应用系统集中开展整合整治,深化与电信运营商合作,扩展“数字政府”建设、运营、运维、管理力量。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推进数字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强化组织领导,统筹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加强对数字政府建设的业务指导和管理;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数字政府建设工作,建立主要领导负责制,构建上下衔接、责任明确、运转顺畅的工作格局,加强工作衔接,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按期按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加强机制保障。坚持全“一盘棋”“一体化”的工作思路,积极构建部门协同联动的综合协调机制,制定数字政府运营全过程质量管理要求和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建立清单定任务、台账管进度、督查问效能、专班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建立数字政府建设运营绩效评估制度,强化规划管理、统计监测、审计监督,将数字政府建设纳入效能目标管理考核体系。

(三)加强宣传引导。积极运用各类媒体,全方位、多渠道加大对全“数字政府”建设的宣传,促进全社会广泛参与。加强应用功能的宣传推广,增强公众对“数字政府”的认知度和参与度。强化大数据科普宣传,提高全民数字素养,营造“数字政府”、数字社会、数字平罗良好发展氛围。

政策解读:视频解读《平罗县“数字政府”建设行动计划(2021-20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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