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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21/2021-00176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 平罗县政府办 成文日期: 2021年06月12日
标  题: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平罗县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文字号: 平政办发〔2021〕30号 有效性: 有效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平罗县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平政办发〔2021〕30号

各乡镇、县直各部门:

现将《平罗县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平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612

(此件公开发布)

平罗县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平罗县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宁政办发〔202123号)精神,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持续加大公开力度、有序增加公开深度、有效提升公开精度,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动政府决策和管理服务更加透明规范,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以优异的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持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做好各类规划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县本级十四五规划和各专项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区域规划等,做好县本级历史规划(计划)的归集整理和主动公开工作,充分展示党和政府一张蓝图绘到底的接续奋斗历程。多形式发布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的进展和成效。(责任单位:县发改局、自然资源局)

(二)做好市场监管信息公开。严格落实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明确公示内容的采集、传递、审核、发布等职责,规范信息公示内容的标准、格式等,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务服务大厅公示栏、服务窗口等平台,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基本信息、结果信息。围绕市场主体信息需求,做好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的梳理、汇总和公开,以专题形式全面展示。加强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发布,做好市场监管双随机、一公开信息归集展示。继续做好市场监管领域政务公开专项检查工作。(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审批服务管理局)

(三)做好财政信息公开。依法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决算及相关报表公开,实现全县各级预算单位全覆盖。深化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增强地方政府债务信息透明度,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将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使用安排及还本付息等信息随同县本级预决算信息一并公开。加大惠民惠农政策和资金发放信息公开力度,充分发挥公示栏、平罗县基层政务公开平台“扫码公示”作用,推动补贴信息公开向村居延伸。持续推进政府采购信息依法规范公开。认真做好财政预决算、地方政府债务和惠民惠农资金发放等各项信息公开专项检查工作。(牵头单位:县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配合单位:县直各部门)

(四)做好防疫信息公开。切实增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信息发布的及时性针对性,准确把握常态化疫情防控的阶段性特征和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疫情信息发布工作,重点围绕散发疫情、隔离管控、精准防控、冷链运输、流调溯源、疫苗使用、假期人员流动等,发布权威信息。持续推进医疗机构线上服务专栏建设,动态更新各类就医服务信息。完善医院、社区医疗点等线下信息公开渠道建设,优化信息查询、就医引导等服务,方便老年人等群体日常就医。抓好爱国卫生运动、健康平罗行动等相关工作的信息公开,切实开展健康科普宣传,推动健康生活理念深入人心、健康生活习惯加快养成。(牵头单位:县卫健局,配合单位:各乡镇、县直各部门)

(五)做好教育信息公开。继续优化细化各级各类招生考试信息的公开,重点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实施细则、公办学校对口招生区域范围、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录取办法等信息的主动公开工作。强化中考改革政策的信息发布和配套措施的政策解读。继续规范教育培训机构信息公开行为,督促各机构在显著位置公布办学许可信息、法人登记信息、收退费制度等核心信息,健全完善白名单管理制度。开展中小学信息公开事项梳理和公开标准目录编制试点,探索建设基础教育信息公开标准化平台。(责任单位:县教体局)

(六)做好其他民生领域信息公开。持续推进重大建设项目实施和批准领域、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力度,重点做好批准结果、招投标、征地补偿、拆迁安置等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强化推进就业创业、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以及保障性住房等民生信息公开。扎实做好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扶贫救灾、市政服务、公共文化等领域信息公开。(责任单位:各乡镇、县直各部门)

二、进一步提高解读和回应实效

(七)加强政策解读力度。凡面向企业和公众的主动公开政策性文件均要解读,切实做到政策解读全覆盖。对政策实施过程中的普遍关注点和疑惑点,有针对性地予以解答、说明,杜绝简单摘抄文字、罗列文件小标题等形式化解读。合理选择解读形式,讲明讲透政策内涵,除图示图解外,要综合运用新闻发布会、政策通气会、场景演示、卡通动漫、专家访谈、短微视频等多元化解读形式,更加注重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全面提升解读质量。2021年底,各单位图示图解解读比例要显著提升,重大政策多元化解读比例不应低于50%(责任单位:各乡镇、县直各部门)

(八)改进政策解读工作。扩大政策解读传播范围,重要政策文件及解读材料,要协调主要新闻媒体、政务新媒体转发转载,提高政策到达率和知晓度。开展重要政策和解读材料主动推送服务,实现政策找人、政策找企业。加强重大政策咨询服务,政策文件起草机关要积极解答政策文件执行机关和社会公众的咨询,精准传达政策意图。鼓励各部门依托12345政务服务热线、政务服务机构业务窗口、政务服务网等,设立政策咨询综合服务窗口,为企业、群众提供一号答”“一站式的政策咨询服务。(责任单位:各乡镇、县直各部门)

(九)提升回应关切成效。切实增强回应关切政民互动,持续优化政府网站政民互动渠道,开放政策发布页面的网民留言功能,并在政民互动板块醒目位置开设网上咨询和网上问卷调查功能。密切关注涉及疫情防控、经济金融、工资拖欠、环境污染、食药安全、教育公平、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政务舆情,确保及时回应、有效应对。健全完善网上问题建议的转办、分办、反馈机制,严格落实回复期限,通过网上领导信箱、议政网等渠道收集的信访诉求,要严格按照法定期限进行回复。对于政务服务好差评排名靠后的办事事项和12345”政务服务热线投诉集中的办事事项,承办部门要进行专项回应,有针对性地改进办事流程,切实破解企业群众办事的痛点堵点问题。(牵头单位:县委网信办、审批服务管理局,配合单位:各乡镇、县直各部门)

三、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

(十)规范政务信息管理。政府网站引用或登载行政法规,要使用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行政法规库的国家正式版本,并及时更新完善政府网站原有行政法规文本。继续推进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公开,系统清理本级人民政府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在2021年底前通过本级人民政府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牵头单位:县司法局,配合单位:县直各部门)

(十一)规范公开平台建设。持续推动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和迁移,按照自治区统一要求,政府网站在2021年底前全部支持互联网协议第6版。依托“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建立完善全面准确、动态更新的基本信息库,常态化开展清理整合,有效清理整合娱乐化”“空壳化等问题,提高监管效能,杜绝重复建设。落实分级备案制度,政务新媒体的开设、变更、关停、注销,要向主管单位报备。做好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政务公开专区建设专项检查工作,及时通报检查结果,督促不符合要求的单位限期整改。(牵头单位:县委网信办、政府办公室,配合单位:各乡镇、县直各部门)

(十二)规范法定内容日常维护。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动态更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不断拓展细化主动公开的具体内容。落实专人专责,健全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等法定主动公开专栏的日常检查、维护和更新机制,杜绝错链、断链和内容混杂现象。强化权责清单、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办事指南等权力配置和办事服务信息的调整更新。因法律法规修订、职能转移调整、流程优化等原因导致内容变化的,要及时公开调整后的准确信息,明晰权力边界。(责任单位:县委编办、网信办,各乡镇、县直各部门)

(十三)规范依申请办理工作。切实转变观念,强化服务理念,准确把握《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提升答复文书规范化水平,依法从严界定不予公开范围,规范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效果。建立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转化为主动公开常态审查机制,符合主动公开条件的及时公开。准确适用《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各部门要在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明确收费要求和具体标准,依法收取、依法管理。(责任单位:各乡镇、县直各部门)

(十四)规范政府开放活动。围绕公正监管、卫生安全、教育公平等社会关注度高的重点领域,在每年9月集中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层次丰富的政府开放系列活动,拓宽政府开放渠道,扩大活动展示面,让更多社会公众知晓了解、认同支持政府工作。活动期间,要设置座谈或问卷调查等环节,主动听取参与代表对相关工作的意见建议,对于收集到的意见建议,要研究吸纳并专项反馈。(责任单位:各乡镇、县直各部门)

四、严格强化政务公开监督指导

(十五)强化监督指导。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完善问责机制,及时公开通报并约谈政务公开工作落实不到位、效能考核倒数的单位。对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履行公开义务或公开不应当公开事项造成严重影响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责任。加大政务公开信息报送力度,每月20日前及时向县政务公开办报送政务公开典型经验和有益做法,县政务公开办择优向自治区报送,全面宣传政务公开的新举措、新成效。如被自治区政务公开看宁夏专栏刊发,将在年底考核中予以加分奖励。(责任单位:各乡镇、县直各部门)

(十六)提高培训实效。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普法范围、列入领导干部重点学法内容,切实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行政机关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和认知水平。组织开展政务公开专题培训,各部门定期开展短期教育培训和业务交流研讨,不断加强队伍建设,提升业务能力。(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司法局,配合单位: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

(十七)狠抓任务落实。梳理政务公开年度重点任务,形成工作台账,实时跟进督查,逐项督促落实。开展上一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回头看,针对有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的工作任务,逐项核查落实情况;未完成的要依法督促整改。(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

各单位要根据本工作要点,制定本单位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并在本工作要点印发后30日内在政府网站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及时向社会公布。


政策解读:关于《平罗县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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