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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呈报平罗县回民高级中学扩建项目和高庄乡幼儿园建设项目征地工作实施方案的请示的批复
平政复〔2020〕50号
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报来《关于呈报平罗县回民高级中学扩建项目和高庄乡幼儿园建设项目征地工作实施方案的请示》(平自然资发〔2020〕311号)收悉。
为确保平罗县回民高级中学扩建项目和高庄乡幼儿园建设项目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征收城关镇三闸村集体土地15.6亩、高庄乡北长渠村集体土地13.5亩。
望你局严格按照土地征收程序规定,认真组织实施。
此复。
平罗县人民政府
2020年8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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