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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21/2020-00027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 平罗县政府办 成文日期: 2020年04月01日
标  题: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0年政府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
发文字号: 平政办发〔2020〕15号 有效性: 有效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0年政府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

平政办发〔2020〕15号

各乡镇、县直各部门、驻平区(市)属各单位:

为明确工作方向,完成2020年目标任务,县政府办公室对《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进行了深入研究和逐项分解,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确定年度重点工作183项,其中: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指标48项(详见附件1);需要在本年度内必须完成的重点工作119项(详见附件2);需要长期推进和坚持重点工作16项(详见附件3),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工作责任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要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为“十四五”发展和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打好基础,做好各项工作意义重大。各责任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到完成好《2020年政府工作任务分工》中各项任务的重要性,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各责任人要研究、部署和推动本单位承担的工作任务,逐级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确保各项任务按期完成。

二、强化沟通协作,加快工作进度

各责任单位要发挥牵头抓总的作用,切实做好组织协调,统筹推进、汇总情况等工作,并加强与配合单位沟通对接,形成工作合力,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加快工作进度。《政府工作任务分工》中未列入但涉及到的单位也要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没有涉及到的单位,要按照《政府工作报告》总体要求,做好本职工作。

三、严格督查考评,确保落实到位

政府督查室适时开展专项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工作推进不力、懒政怠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以及进度落后、不达标准、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依法依规严肃问责。县考核办要将督查情况纳入考核范围,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责任单位要及时将工作进展情况于每季度末26日前报送至县政府督查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6095031@163.com(联系电话:6095103、6095031;)。上报材料要严格对照《2020年政府工作任务分工》任务要求,做到情况全面具体、事实清楚、内容简要、数据准确,有签发人和单位公章。

附件:1.平罗县2020年政府工作任务分工(48项小康指标)

2.平罗县2020年政府工作任务分工(年内完成119项)

3.平罗县2020年政府工作任务分工(长期坚持16项)

平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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