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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21/2019-00082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 平罗县政府办 成文日期: 2019年05月30日
标  题: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平罗县地方病防治专项三年攻坚行动 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发文字号: 平政办发〔2019〕49号 有效性: 有效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平罗县地方病防治专项三年攻坚行动 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平政办发〔2019〕49号

县直有关部门:

为持续落实好地方病防治综合防治措施,不断巩固提升防治成果,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现将《平罗县地方病防治专项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平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平罗县地方病防治专项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

为持续落实好地方病综合防治措施,切实解决当前我县地方病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不断巩固提升防治成果,完善防控策略机制,实现控制和消除重点地方病目标,根据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等10部门《地方病防治专项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18-2020年)》,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根据《“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健康宁夏2030”发展规划》有关要求,将地方病防治工作与乡村振兴战略和脱贫攻坚紧密结合,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指导、分地推进、综合施策、目标管理的防治工作策略,按照“大病集中救治一批、慢病签约服务管理一批、重病兜底保障一批”的健康扶贫原则,动员各方力量,整合各种资源,强化各项举措,切实做好地方病的“防”与“治”工作,为推进落实健康平罗建设目标,为实现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富裕,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政府领导,部门协作。政府将地方病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领导、保障投入。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密切合作,立足本部门职责,发挥各自优势,联防联控,共同落实防治措施。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采取有效措施改善地方病病区生产生活环境,减少致病因素危害。开展现症病人救治,加强病人管理,采取多种措施帮扶现症病人,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分类指导,强化责任。根据不同种类地方病的特点,不同地区自然环境、社会经济发展水平,采取适宜、有效的综合防治措施。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签订目标责任,细化防治目标和工作节点,具体落实到部门、落实到人。

——综合施策,目标管理。将地方病防治与脱贫攻坚紧密结合,投入防治资金,落实综合防治措施。建立分病种台账制度,将地方病控制和消除评价作为政府目标考核重要内容,扎实推进评价工作。

二、目标

(一)总体目标。

助力脱贫攻坚,3年之内(2020年底)持续消除碘缺乏危害,有效控制饮水型氟、砷中毒和包虫病危害,防治目标与脱贫攻坚任务同步完成。

(二)具体目标。

1.2019和2020年地方病现症病人全部得到有效救治,合格碘盐食用率达到90%以上,饮水型地方性氟(砷)中毒病区改水率、工程正常运转率、水氟(砷)合格率达到100%。包虫病人群患病率环比逐年下降10%以上。

2.防治措施全面落实,病区人居环境普遍改善,环境危险因素得到有效控制,群众防治意识有效提高,形成正确的健康行为和生活习惯。

3.防控体系得到稳固加强,防治技术有新突破,科技成果得到推广应用,防治能力不断提升。

三、重点任务

(一)重点防控措施强化行动。

1.加快推进饮水型氟(砷)中毒病区改水工作。各相关单位要全面摸清饮水型氟中毒病区底数、病区改水情况以及改水后水氟含量,对改水后水氟含量超标的地区要认真分析原因。将饮水氟含量超标地区纳入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规划,加强顶层设计,通过综合考虑优质水源置换、城镇供水管网延伸、建设规模化供水工程以及对现有供水工程强化水质净化处理等方式,因地制宜,合理确定解决方案,不断提升水质达标率。(县水务局牵头,县卫生健康局、发改局、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平罗分局配合)

各相关部门要落实工程建设资金,扎实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按期完成“十三五”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规划涉及的饮水型氟中毒病区饮水安全巩固提升任务。要强化农村饮水工程管理管护,落实工程管理主体和运行维护费用,促进工程正常运行。对氟(砷)改水工程的运转情况、水质变化情况进行定期监测评估。(县水务局牵头,县发改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卫生健康局、扶贫办配合)

2.继续落实食盐加碘策略,维持人群碘营养适宜水平。完善食盐市场综合监管机制,严把食盐经销企业准入资质,建立“进出”动态管理制度,畅通配送渠道,保障合格碘盐市场供给,进一步提高合格碘盐覆盖率。定期开展碘盐市场专项监督检查,加大对合格碘盐食用率低于90%地区的监管力度。对于非碘盐和不合格碘盐,一旦发现,严厉打击。加大健康教育力度,做好碘缺乏病监测,及时开展人群碘营养状况评估,为碘缺乏病防治工作提供科学依据。(县工信局牵头,县发改局、财政局、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管局配合)。

3.加强包虫病普查普治工作。根据平罗县近年掌握的包虫病底册资料,在流行村大力实施人群普查工作,进一步掌握包虫病流行范围和疫情形势,以行政村为单位整村推进流行村病人筛查工作,利用三年时间将流行村基本情况摸清,三年筛查村数分别达到30%、60%、90%。对筛查出的病人全部纳入中转包虫病防治项目实行规范管理,对符合手术救助条件的积极进行补助,减轻患者病痛和经济负担,对符合药物治疗条件的全程提供免费治疗药物进行治疗。规范包虫病患者管理,加强患者的随访,完善包虫病管理信息系统,三年病人规范化管理率分别达到90%、95%、98%,三年病人随访率分别达到85%、90%、95%。(县卫生健康局牵头,县农业农村局配合)

(二)现症病人救治救助行动。

1.成立专家组。做好现症地方病病人治疗和社区管理。(县卫生健康局牵头,县民政局、医保局、扶贫办配合)

(1)药物与手术救治对象。经专家组评估,对符合药物治疗条件的氟骨症、包虫病病人给予药物治疗,对符合外科治疗条件的包虫病病人、严重氟骨症病人等在包虫病定点医院手术治疗。

(2)将符合建档立卡条件的地方病病人全部纳入健康扶贫“三个一批”行动计划,开展精准救治,统筹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措施,实施综合保障,推进“一站式”结算。

(3)建立氟骨症、地方性砷中毒、克汀病、二度及以上甲状腺肿大病人、包虫病病人健康档案,对病人实行个案管理。利用家庭医师签约服务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对氟骨症、地方性砷中毒、二度及以上甲状腺肿大病人每年随访1次,对包虫病病人每年随访2次。

2.开展现症病人综合帮扶。根据残疾评定标准开展氟骨症、克汀病病人残疾评定工作,将符合标准的病人纳入残疾人保障范围。将符合条件的病人家庭,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范围;采取多种措施,提高对氟骨症和克汀病的救助水平。对现症病人家庭采取教育扶贫、产业扶贫、就业扶贫等综合帮扶措施,加快脱贫步伐,阻断因病致贫、返贫的代际传播。(县卫生健康局牵头,县民政局、扶贫办、残联配合)

(三)监测评价全覆盖行动。(县卫生健康局牵头,县发改局、教体局、自然资源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配合)

1.开展信息化管理,实现监测全覆盖。每年以村为单位开展饮水型氟砷中毒,以乡镇为单位开展碘缺乏病监测。在包虫病流行乡镇以村为单位开展包虫病流行情况监测。监测内容包括防治措施落实、儿童及成人病情、现症病人随访等。通过地方病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信息化管理,有关信息与健康扶贫动态管理信息系统互联共享。县卫生健康局要将每年的监测报告上报县人民政府。

2.开展控制和消除评价。按照《重点地方病控制和消除评价办法》(国卫疾控发〔2014〕79号)要求,在2020年中期前完成对所有地方病病区的控制和消除评价工作,自治区、市卫生健康委开展抽查复核。

(四)群众防病意识提高行动。(县卫生健康局牵头,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局、教体局、财政局、宗教局、残联配合)。

1.开发权威的科普材料,打造全媒体平台。组织专业机构编制发布地方病防治核心信息,针对不同的病种,制作宣传品。依托网站、健康平罗微信公众号等建设地方病科普信息传播平台。

2.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和科普宣传,加强健康促进。发挥政府、防治机构、学校、医院等各自工作优势,运用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以及微博、微信等新媒体,采用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语言和方式,广泛开展地方病防治知识的健康教育和科普宣传。将地方病防治知识纳入学校健康教育计划,要在4年级以上班级每学期开展1次专题教育活动,做到有计划、有教案、有教材。医疗卫生机构、社区等要结合“8.25”残疾预防日、“5.15”防治碘缺乏病日开展宣传活动。妇幼保健、综合医院有关重点科室要每年开展不少于2次的碘缺乏病等防治知识培训工作。各相关部门要有针对性地组织对育龄妇女、哺乳期妇女等特殊人群进行地方病专项健康教育活动,保证目标人群全覆盖。广电部门要通过电视、广播等媒体向公众传播地方病防治知识,每年不少于6次。通过全方位的宣传教育工作,持续引导人民群众树立正确健康观,使之完成从提高认知到改变态度再到主动实践的转变,形成健康的生产、生活行为方式,解决防病措施落实“最后一公里”的问题,有效减少地方病发生。

(五)防治能力提升行动。

1.强化各级专业机构建设。全面提升疾控中心的地方病防控能力。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合理调配地方病防治专业技术人员,充实地方病防治队伍,强化能力建设,科学指导全县地方病防控工作。

2.加强重点地区地方病防治能力建设。要按照“填平补齐、保证必须”的原则,加强基层防治工作基础设施建设,建设检测实验室网络,为地方病防控工作配备必要的防控仪器设备,提高技术手段,改善工作条件,保障必要经费,完善地方病监测体系,强化防控能力建设。按照逐级分类培训的原则,采取多种培训方式,对参与地方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疾控人员、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动物疫病防控人员、基层动物防疫人员开展防治知识和基本操作技能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3.稳定防治队伍,多途径解决防治力量不足的问题。根据防治工作任务的需求,加强地方病防治队伍建设,加大专业人员培训力度,确保防治人员更新换代,解决人才青黄不接的问题。

保障专业人员的工资待遇和职业健康,内部绩效工资分配向基层一线倾斜,增加现场工作补助,对于边远、贫困地区以及承担基层工作的防治人员给予适当的补助。对基层防治人员在技术职称晋升方面给予政策倾斜,适当降低晋升条件,使长期在基层一线工作的人员优先解决职称晋升。

对地方病防治中的监测采样和健康教育中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可以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保障防治各项工作正常开展。

(六)科技防病突破行动。支持各级相关机构开展地方病防治工作科学研究,对平罗县地球化学性因素的人体健康危害进行全面评估,推广普及地方病防治适宜技术,配合自治区收集地方病现患病例的生物样本。(县卫生健康局牵头,县科技局配合)

四、组织实施

(一)组织保障。将地方病防治纳入政府议事日程,成立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与相关部门签订目标责任书,层层压实责任。县儿童免疫工作和重大疾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落实。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地方病防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认真组织落实本实施方案确定的任务措施,建立工作台账,互通信息,密切配合,切实抓好落实。

(二)经费保障。加大支持力度,切实保障地方病防治经费。地方病患者按规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享受相关医疗保障报销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困难患者,按规定纳入社会救助范围,切实减轻患者医疗费用和基本生活负担。

五、监督检查与评估

县卫生健康局制定监督检查方案,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监督检查,对工作内容和实施效果进行综合评估,并予以通报。分别于2019年、2020年组织中期和终期评估,抽查相关部门工作落实情况和实施效果,评估结果向平罗县人民政府报告。

附件:1.地方病防治专项三年攻坚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2.地方病防治专项三年攻坚行动诊疗专家组

解读链接:http://www.pingluo.gov.cn/xxgk/zfxxgkml/zcjd/201907/t20190709_15953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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