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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21/2019-00068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 平罗县政府办 成文日期: 2019年05月22日
标  题: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平罗县推进土壤保卫战工作方案(2019—2020年)的通知
发文字号: 平政办发〔2019〕43号 有效性: 有效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平罗县推进土壤保卫战工作方案(2019—2020年)的通知

平政办发〔2019〕43号

各乡镇、县直各部门:

现将《平罗县推进土壤保卫战工作方案(2019—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平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58

(此件公开发布)

平罗县推进土壤保卫战工作方案(2019—2020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嘴山市推进土壤保卫战三年作战方案(2018年-2020年)的通知》(石政发〔201861号)精神,有效管控土壤环境风险,严格防控涉重金属行业污染,规范固体废物管理,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2020年,全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不低于90%;重点行业的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下降3%;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2%,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体系基本建立。

二、主要任务

根据《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坚决遏制土壤污染事故发生为底线目标,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强化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推进农用地分类管理,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加强土壤污染综合防治,重点实施土壤(重金属)污染风险、危险废物规范化管控。

(一)推进土壤环境基础工作

1.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按照《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总体方案》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施方案》,推进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施农用地土壤和农产品样品采集、制备,加强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的全程质控管理,配合石嘴山市完成农用地土壤样品库和数据库建设。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平罗分局

配合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

完成时限:202012

2.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污染状况调查。按照国家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总工作要求,在2018年全面完成重点企业基础信息调查、地块环境风险筛查,基本确定采样调查清单和布点方案。2019年基本完成我县需进行初步采样的重点行业企业地块采样监测。2020年,全面掌握辖区内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中污染地块及其环境风险。如期保质上报调查结果,建立平罗县重点行业企业用地污染地块清单。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平罗分局

配合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发改局、工信局、农业农村局、应急管理局

完成时限:202012

3.建设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统一规划、整合优化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2018年起,配合区、市完成土壤环境质量国控监测点位年度监测任务;依托区、市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逐步完善土壤环境基础数据库建设,实现数据共享与动态更新。202012月底前,实现我县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全覆盖。按照区、市部门的要求,积极参加土壤污染防治相关技术培训,提高土壤环境污染防治工作能力。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平罗分局

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工信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

完成时限:202012

(二)实施农用地环境质量分类管理

4.有序开展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结合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确定全县耕地的分布和面积,优先保护类耕地纳入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2020年,完成全部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建立平罗县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分类清单。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

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平罗分局、县发改局

完成时限:202012

5.加强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严格管理化肥、农药等使用,扩大测土配方施肥范围,推进有机肥、缓释肥利用等,制定2019年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年度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合理使用化肥农药,鼓励农民增施有机肥,科学施用农药,开展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相关工作。2020年,实现粮食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提高到90%以上,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利用率提高至40%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平罗分局、县财政局、发改局

完成时限:202012

6.开展受污染耕地综合治理。根据《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推进受污染耕地综合治理。2019年-2020年,建立相关污染耕地项目库,对受污染耕地,开展治理与修复。针对重度污染耕地,制定受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确保耕地安全利用,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2020年,实现辖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左右,完成《石嘴山市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相关任务。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平罗分局、县发改局

完成时限:202012

(三)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

7.全面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开展疑似污染地块筛查,建立疑似污染地块名单,及时上传污染地块信息系统并动态更新。对纳入疑似污染地块名单的地块,督促土地使用人开展土壤环境初步调查,及时上传污染地块信息系统,并向社会公开。对列入污染地块名录的地块,通知并督促土地使用权人开展场地环境调查、风险评估、治理修复、效果评估及信息系统录入等工作。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平罗分局

配合单位:县自然资源局、住建局

完成时限:202012

8.加强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准入管理。各部门在编制相关规划时,根据疑似污染地块、污染地块名录及其土壤环境质量评估结果,合理确定污染地块的土地用途,明确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必须符合规划用途的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征求同级环境保护部门意见,反馈意见作为附件随控制性详细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国土部门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时,要充分考虑疑似污染地块、污染地块的环境风险,合理确定土地用途。

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平罗分局、县住建局

完成时限:202012

9.加强土地征收等环节监管。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建立污染地块信息沟通机制。2019年起,土地征收部门,在涉及疑似污染地块或污染地块的土地征收环节,应当通过污染地块信息系统查询相关地块的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并记录查询日期和地块的土壤环境质量状况结果;查询结果为疑似污染地块的,委托第三方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调查评估。在开展土地收回、收购工作时,及时查询污染地块信息系统,对涉及疑似污染地块或污染地块的,记录查询日期和地块土壤环境质量状况结果,并征求生态环境部门意见。

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平罗分局

配合单位:县住建局

完成时限:202012

10.强化污染地块环境风险管控。根据污染地块名录确定暂不开发利用或现阶段不具备治理修复条件的污染地块,制定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年度计划,督促相关责任主体编制实施污染地块环境风险管控方案。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平罗分局

配合单位:县自然资源局、住建局

完成时限:202012

(四)实施土壤(重金属)污染风险管控

11.加强环境安全监管执法。大力开展园区环境安全隐患专项执法行动,创新监管手段,结合网格化、多旋翼无人机等技术装备进行全面监管,对涉重金属、危险化学品和工业园区的重点污染企业、重点区域进行不定期检查,针对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紧盯企业落实整改,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坚决遏止和有效防范各类环境污染事故发生,确保我县环境安全和社会稳定。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平罗分局

配合单位:县应急管理局、自然资源局、发改局、工信局、住建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

完成时限:202012

12.加强涉重金属行业企业污染防控。聚焦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确定排查对象,建立污染源整治清单,全力推进落实企业污染防治责任。全面完成重点监管企业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的签订工作,配合更新发布重点行业企业名单;监督我县8家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实施用地土壤环境年度监测,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对重点企业周边土壤环境进行定期监测。分解落实重金属减排指标和措施,开展涉镉等重金属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工作;严格涉重金属行业准入,新(改、扩)建涉重金属项目执行重金属污染物排放减量置换等量置换的规定,实现重点行业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下降3%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平罗分局

配合单位:县工信局、发改局、自然资源局

完成时限:202012

(五)强化危险废物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13.开展危险废物和固体废物排查工作。以工业园区和煤炭集中区等区域为重点,组织开展固体废物贮存、倾倒和填埋情况专项排查,建立排查清单,调查危险废物转移情况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去向。开展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场所环境综合整治,规范固体废物堆存场所的建设、贮存、处置,保障固体废弃物堆存环境安全,预防土壤污染。对排查出的固体废物堆放倾倒点查明来源,落实相关责任,限期完成整治工作;无法查明来源的妥善处置,根据需要开展环境损害评估。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平罗分局

配合单位:平罗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工信局、公安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管局

完成时限:202012

14.规范工业固体(危险)废物管理。持续组织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规范管理的各项法律制度和标准规范。对产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量大、有污染隐患的重点行业企业,严格落实申报登记制度,健全管理制度,建立管理台账,强化对固体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处置全过程监管力度。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平罗分局

配合单位:罗工业园区管委会、工信局、公安局、应急管理局、住建局、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管局

完成时限:202012

15.严厉打击固体废物非法转移违法犯罪行为。建立区域联防联控机制,加强沟通协调,共同应对固体废物跨界污染事件。完善联防联控,强化沟通协作,建立多部门信息共享和联动执法机制,及时共享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危险货物(危险废物)电子运单、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动态监控系统、危险废物违法转移情况等相关信息,定期通报危险废物转移种类、数量及流向情况。开展危险废物非法转移专项执法行动,加大危险废物的环境监管和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持续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犯罪活动,对非法收运、转移、倾倒、贩卖、处置固体废物的企业、中间商、承运人、接收人等一追到底,切断非法转移利益链,并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平罗分局、县交通局、公安局

配合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

完成时限:202012

16.强化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处置能力。推进辖区处置利用设施建设,合理规划布局固体废物处置能力,重点保障危险废物、工业固体废物、污泥和生活垃圾等处置设施用地,加快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补足处置能力缺口。

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工信局、平罗工业园区

配合单位:平罗工业园区管委会、市生态环境局平罗分局、县住建局、财政局、卫生健康局

完成时限:202012

17.推进固体废物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生产者责任延伸制,提高全县固体废物的回收利用率,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基础设施,促进我县固体废物加工利用企业转型发展。    牵头单位:县商务经合局    配合单位:平罗工业园区管委会、市生态环境局平罗分局、县财政局、供销社

完成时限:202012

(六)严格落实环境信息公开责任

1.充分利用各种网络媒体,及时公布我县签订土壤污染重点监控单位企业情况。(县政府网站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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