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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政办发〔2019〕4号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平罗县散煤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县直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落实2018年环境保护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平政办发〔2018〕71号),根据《2018年度全县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安排》及《全市2018年散煤清洁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石政办发〔2018〕66号)等文件要求,确保平罗县散煤专项治理工作顺利开展,成立平罗县散煤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现通知如下:
一、专项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蒋新录 平罗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卢军国 平罗县环保局局长
代振礼 平罗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张万青 平罗县发改科技局局长
马志明 平罗县住建局局长
徐建军 平罗县工信局局长
王新民 平罗县交通局局长
马增贵 平罗县公安局副局长
成 员:王文军 平罗县环保局副局长
安存秀 平罗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王宗涛 平罗县发改科技局副书记、副局长
李建军 平罗县住建局副局长
李志强 平罗县工信局副局长
徐 敬 平罗县交通局副局长
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县环保局负责开展燃煤锅炉淘汰及“电代煤、气代煤”和依法查处销售劣质煤及汇总散煤治理等相关工作;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强化监管措施,完善监管台账,加强煤质抽检力度,依法查处无照经营散煤行为,及时汇总煤质检测等相关数据;县住建局负责散煤用户分布区域、数量、用煤量等基本信息调查,建立清单,制定散煤清洁化替代年度计划,建立建成区和重点区域散煤削减替代台账。县发改科技局负责制定各项实施方案及补贴政策。各乡镇及各园区管委会要切实履行属地职责,完成县区内无证经营散煤经销户取缔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全力配合县环保局开展散煤专项治理的有关工作。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散煤专项治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环保局,卢军国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散煤专项治理日常协调服务,及相关文字材料、档案资料准备和提供工作。
平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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