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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党办发〔2018〕148号 关于印发平罗县2018年秋冬季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县直各部门:
现将《平罗县2018年秋冬季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中共平罗县委办公室
平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0月25日
平罗县2018年秋冬季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全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强化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切实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将农田水利建设作为“脱贫富民战略”和“生态立区”战略的具体行动,以完善水利基础设施网络为重点,加快推进“资源水利、工程水利、民生水利、生态水利、智慧水利、法治水利”建设,全力打造民生水利升级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央新时期治水方针和自治区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战略部署,紧密结合中央乡村振兴战略和自治区“三大战略”,着力推进发展方式、治水方式、用水方式、投入方式“四个转变”,按照现代化农业发展要求和现代化灌区建设标准努力推进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转型升级。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以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盐碱地改良和农村饮水巩固提升、水利管理改革等为重点,加快推进水权、水价、水交易体制机制及社会化综合服务体系建设等,全面深化农村水利改革,为美丽乡村振兴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利支撑。
二、目标任务
(一)目标
按照“黄河杯”竞赛奖励及考核办法要求,通过整合水利、国土、农发、林业、农牧等涉农项目,秋冬季农田水利建设项目总投资3.68亿元,组织群众投入工日57.7万个,投入机械5.27万台班,新增节水灌溉面积9.65万亩,其中:渠道防渗面积7.65万亩,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8万亩;新增高标准农田面积8.15万亩;恢复改善灌溉面积15.53万亩;新增灌溉面积0.42万亩;改造中低产田5.88万亩;铺设暗管排水管道 253.6公里,改善排水面积2.15万亩;栽植树木及防护林带3.57万株,完成造林面积141.8亩。
(二)任务
1.新开沟道87条,长51.05公里;清淤沟道2066条,长1546.7公里;铺设暗管排水管道253.6公里。
2.清挖渠道5758条,长4343公里,砌护渠道781条,长557.8公里。
3.整修农路4887条,长5780.3公里。
4.饮水安全巩固提升4.97万人。
三、工程布局
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高标准农田水利建设导则》和《平罗县2009~2020年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规划》,结合银北地区百万亩盐碱地改良治理要求,按照“建一片、成一片、巩固一片”的原则,规划在姚伏、城关、高庄等乡镇重点实施盐碱地改良田间工程项目;在高仁、渠口、陶乐、红崖子等乡镇实施高效节水灌溉项目1.8万亩;在高仁乡、姚伏镇实施2018年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建设项目;在城关镇重点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在崇岗镇重点实施国土整治项目。充分发挥资金整合优势,以项目建设为重点,推动全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大会战,确保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取得实效。
四、重点项目
(一)水利重点项目12个(20301.4万元)
1.继续实施2017年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建设项目。总投资2657万元,分别在城关镇、陶乐镇、渠口乡实施,支、斗、农渠新建砌护298条,长125.2公里,新开清淤沟道支沟195条,长105.19公里,新修机耕路60.3公里,暗管排水铺设管道34.6公里,配套建筑物573座,栽种树木6061棵、布设暗管排水面积4000亩,建设高标准农田1.5万亩。
2.继续实施平罗县南部农村饮水安全改造提升工程(二期)。总投资1811.26万元,铺设连通管道63.92公里,串巷管道85.42公里,入户管道152.4公里,配套各类阀井58座,穿沟、渠、路建筑物140座,联户水表井545座,自来水入户改造2668户,解决4.86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
3.2018年度盐碱地改良项目。(5732.4万元)
(1)中小河流治理工程。(5431.6万元)
①典农河(三排)平罗段治理工程(三期)。总投资1879.3
万元,在城关镇、高庄乡实施,布设护岸工程4处、清淤疏浚沟道7.1公里、砌护沟道单侧长7.33公里、绿化面积5.95万平方米。
②平罗县第五排水沟治理工程(三期)。总投资1657.3万元。在城关镇、头闸镇、黄渠桥镇、渠口乡实施,布设护岸工程单侧长3.71公里、清淤疏浚沟道13.82公里、堤顶加高0.8公里、翻建生产桥2座、尾水29座、恢复防汛道路7.12公里。
③第四排水沟(平罗段)三期治理工程。总投资1895.02万元,布设护岸工程单侧总长8.79公里;清淤疏浚5.31公里;配套建筑物13座;恢复防汛道路6.38公里。
(2)支沟治理工程。总投资300.78万元,涉及2个乡镇2条支沟,防塌治理3.869公里。
4.2018年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建设项目。总投资2899万元,计划新建、清淤治理各类沟道35.65公里,砌护各类渠道79.95公里,配套各类建筑物7434座;铺设暗管排水管道71.7公里,新建暗管排水9010亩;建设高标准农田14730亩,平整土地4830亩,土壤改良2800亩;新建田间道11.22公里;实施农田防护林135.8亩。
5.平罗县2018年高效节水灌溉工程项目。总投资2700万元,新打机井60眼,铺设输水管道260公里,铺设滴灌带1.4万公里。
6.平罗县红崖子乡五堆子灌区水利骨干改造工程。总投资802.56万元,改造现有五堆子一级泵站2台组、改建副厂房为主厂房、新建副厂房,铺设Φ800砼管2.653公里、配套建筑物23座、清淤15万m3蓄水池1座。
7.平罗县2018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结余资金项目。总投资298.82万元,砌护渠道8公里,整治沟道5.6公里,配套建筑物100座。
8.平罗县2018农田水利设施维修养护项目。总投资400万元,维修渠道10公里,维修建筑物620座。
9.黄河平罗县陶乐段塌岸抢险治理工程。总投资963.84万元,高仁一级扬水泵站北侧500米地段进行抛投铅丝笼、吨袋抢险治理;青沙窝16#、18#、19#人字垛进行抛投铅丝笼抢险治理。
10.平罗县“7.22”暴雨洪水水毁水利防洪工程。总投资1335.4万元,山洪沟维修加固4条、长2.4公里;新筑拦洪坝3条,长4.37公里;山洪沟道清淤长5.19公里;堤防加固0.8公里、新建各类建筑物10座;恢复人饮管道2.3公里;砌护渠道2.23公里,恢复各类建筑物117座。
11.县级重点排水沟道治理工程。总投资609万元,分别在全县13个乡镇实施,主要完成砌护渠道11条,长13.26公里;清淤干沟3条,长22公里,沟道安装拦污栅56座、清淤支沟41条,长105.4公里;新建各类配套建筑物38座;新打维修机井34眼(见附件3、附件4)。
12.2018年大中型移民后期扶持资金项目高庄乡幸福村农村饮水安全提升改造工程。总投资92.14万元,新打水源井1眼;铺设干支管长8.843公里;入户管道27公里;配套建筑物108座;解决1080人的饮水困难问题。
(二)国土整治项目3个(5060.6万元)
1.继续实施2017年度平罗县陶乐镇耕地占补平衡项目。总投资2275.56万元,建设规模1.31万亩,新增耕地4200亩。平整土地4866亩,渠道砌护91.91公里,沟道整治74.13公里,配套建筑物633座,修筑田间道路164.46公里,栽植树木1.19万株。
2.继续实施宁夏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2017年平罗县陶乐镇土地整治项目。项目总投资1561.64万元。建设规模约为1.17万亩,渠道砌护103.93公里,沟道整治26.12公里,配套建筑物603座,修筑田间道路98.66公里,栽植树木1.08万株。
3.宁夏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2018年度平罗县崇岗镇暖泉村土地整治项目。总投资1223.4万元。土地平整面积为323.73公顷;渠道砌护60.71公里,清淤沟道10.86公里;铺设钢管901米;配套各类建筑物465座,修筑畦田口4187座;修建田间道14.24公里,新建生产路45.66公里;种植苗木3638株。
(三)农业综合开发项目4个(3037.0万元)
1.平罗县城关镇0.77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总投资1104万元。砌护渠道112条,长40.67公里;清淤沟道23条,长15.97公里;配套建筑物7305座;铺设砂砾石田间道路2条,长2.485公里;铺设排水管道3.23公里,建太阳能泵站4座,检查井29座,暗管排水2646亩;土地平整5380亩;栽植苗木1462株。
2.平罗县高庄乡威镇村0.8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总投资1436万元,分两个片区。黄渠桥片区:砌护支渠1条1.412公里,斗渠5条4.17公里,砌护农渠11.42公里,配套各类渠系水工建筑物99座,修建畦田口1142座;机械清淤整治沟道3条,5.72公里,新开挖斗沟3.52公里;铺设碎石路长6.2公里;平田整地1500亩,增施有机肥土壤改良1500亩,秸秆还田深耕1500亩。威镇村片区:砌护支渠7条,长4.328公里,砌护斗渠4条,长4.2公里,砌护农渠长39.66公里,配套各类渠系建筑物215座,其中畦田口3966座;机械清淤整治斗沟3条,长5.4公里,整治农沟30条,长21.8公里,新开挖斗沟1条1.5公里,配套各类沟道建筑物30座。修建暗管排水2800亩;铺设碎石路长4.45公里;平田整地1700亩,秸秆还田深耕7000亩。
3.平罗县陶乐镇开元农牧开发专业合作社850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总投资113万元,砌护斗渠1条,长0.54公里,砌护农渠5条,长3.83公里,铺设吸水管6.75公里,配套各类建筑物429座,修整田间砂砾石路1.25公里;平田整地522亩,高标准农田面积735亩。
4.2018年陶乐镇治沙林场3000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总投资384万元,砌护渠道5.735公里、建筑物615座、清淤沟道1698公里、暗管排水面积3000亩、铺设吸水管34.508公里;增施有机肥2800亩;砂砾石路面0.863公里、瓜菜农药残留控制技术推广2000亩、栽种树木741株。
(四)农业项目2个(2810万元)
1.银北地区盐碱地农艺改良项目。总投资1650万元,秸秆培肥改良18万亩、商品有机肥8万亩、种植冬牧70等绿肥1.5万亩、应用磷石膏0.6万亩、土壤调理剂0.1万亩,开展“以渔治碱”示范0.1万亩,建设盐碱地综合示范区1个,开展盐碱地改良相关试验、示范。
2.机深松(翻)项目。总投资1160万元,完成机深翻18万亩,机深松11万亩。
(五)面上农水建设2个(5636.4万元)
1.农田示范方建设。由群众筹资筹劳投资881.5万元,在全县13个乡镇建设14个农田水利重点示范方,规划新开支沟27条,长10公里;清淤支沟12条,长42.6公里,清淤斗沟34条,长45.25公里,清淤农沟395条,长221.25公里;清淤渠道434条,长224.16公里;整修农路706条,长408.4公里;新建、维修各类配套建筑物105座;改善灌溉面积5.88万亩。
2.面上农水建设。由群众筹资筹劳投资4754.8万元,在重点项目和示范方的带动下,全面推进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全县新开沟道64条,长43.45公里;清淤支沟39条,长99公里;清淤斗沟190条,长181公里;清淤农沟1949条,长966公里;清淤渠道5333条,长2983公里;整修农路3838条,长1914公里;新建各类配套建筑物92座。
五、工程概算投资及资金筹措
平罗县2018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概算总投资36845.4万元。其中:整合水利、国土、农发等项目争取国家投资24767.4万元,占总投资67.2%;区、市、县财政投资6149.1万元,占总投资16.7%;群众筹资筹劳5928.9万元,占总投资16.1%。
六、进度安排
根据全区水利工作会议精神和平罗县农田水利建设要求,计划在2018年9月25日正式开工建设,11月20日前完成秋季农田基本建设任务,11月25日前完成市级考核评比工作。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实行县级领导包重点片区、乡镇和部门领导包(村)片区、干部包沟渠的责任机制。各乡镇、各部门要强化责任制度,细化工作目标,分解工作任务,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共同抓,各有关部门配合抓的工作格局。各乡镇要制定详细周密的实施方案,乡镇一把手要亲自挂帅,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落实行政领导包乡、包村责任制,全面抓好各项具体工作。
(二)广泛宣传,营造农水建设良好氛围。充分利用新闻媒体,采取电视、广播和张贴标语、宣传专栏等形式,大力宣传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广泛宣传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大兴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积极性与主动性,通过“一事一议”、民主决策等形式发动广大农民群众出工投劳,迅速掀起大搞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新高潮。
(三)加强管理,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和进度。各乡镇要加强管理,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狠抓工程建设管理,保证工程建设质量。要严格按照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标准施工,力促项目成规模、上档次、达标准,做到建设一片,见效一片。重点水利工程要严格实行项目法人制、工程监理制、招投标制和质量监督制,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做到专款专用,保证资金及时到位,确保工程建设进度和质量。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确定的重点项目、重点工程和每个高标准示范区全部由水务部门进行统一规划设计,严格按规划执行,做到一个规划抓到底、一个标准验到底、一个片区干到底。
(四)加大投入,提高标准。充分利用项目资金优势,进一步加大对农业、农村、农民的扶持力度,尤其加大对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支持。按照“统一规划,统筹项目,各投其资,各记其功,用途不变,渠道不乱”的原则,整合水利、农业综合开发、国土、农业、林业、交通、生态移民等有关项目资金,综合配套,集中人力、财力建设高标准农田水利示范方,确保高标准配套、高标准建设。针对平罗县盐碱地面积大的特点,重点实施盐碱地改良项目及平田整地工程,按照堤、沟、渠、田、林、路、庄点综合整治、综合配套的目标,打造高标准农田示范区、节水灌溉示范区、美丽村庄示范区。总结2017年工作经验,努力实现2018年“黄河杯”特等奖的目标任务。
八、考核奖惩
根据2018年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黄河杯”竞赛奖励及考核办法,县委、政府加大对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督查力度,对在农田水利建设中行动迟缓、进展不力、质量不高的乡镇、部门给予通报批评,对单位主要责任人进行问责。按照“大干大支持、小干不支持、不干要问责”的原则,县委、政府拿出一定奖励资金,对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成绩突出的乡镇予以表彰奖励。通过考核评比,以乡镇为单位评选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先进单位13名,其中:特等奖1名,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名。具体以奖代补标准根据各乡镇实际工作量及考评情况决定,所需资金由县财政统筹安排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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