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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政办发〔2018〕208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自查整改的通知
各乡镇、县直各部门:
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形成了《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以下简称《审议意见》)。自治区政府督查室要求各市县(区)、各部门加强整改,认真抓好落实。现将《审议意见》整改任务分解(见附件)转发给你们,请各部门、各牵头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并于11月23日前将整改落实情况和下一步打算以书面形式报送政府办(621室)。
联系电话:6095046
电子邮箱:nxplfzb@163.com
平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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