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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罗县水务局关于做好2023年大中型水库移民资金直补人口复核工作的通知
平水发〔2023〕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宁夏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方案》(宁政发〔2007〕19 号)《宁夏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后期扶持人口年度复核和资金直补工作规定》和《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资金直补人口年度复核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为及时做好我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直补资金发放对象自然变化后的核实工作,保证直补资金准确、如实发放,现就开展2023年大中型水库移民资金直补人口年度复核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水库移民扶持人口复核工作
水库移民资金直补人口复核工作关系到移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政策性强,敏感度高,各乡镇要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安排专人负责,及时、全面、准确地做好资金直补人口的复核工作。
二、做好核减及注销工作
以2022年12月31日(含31日)为截止日期,对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资金直补人口予以核减,并在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管理信息系统中注销。
1.已死亡的;
2.已转为非农业户口的;
3.户口跨县、省外迁的。
三、做好复核及公示工作
大中型水库移民扶持人口年度复核工作要严格把握政策界限,实行阳光操作,逐人逐户进行核实并接受移民群众监督。复核结果(资金直补人口、核减人口)必须分别在各乡(镇)行政村和村民小组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复核结果连同附件1、附件2、公示照片(近景和远景各一张)进行上报,切实做到准确无误。
四、做好人口复核期间维稳工作
水库移民资金直补人口年度复核工作是政策兑现的基础工作,是关系到移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政策性强,敏感度高。各乡镇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做好人口复核期间的维稳工作,妥善处理移民人口复核工作中产生的问题和矛盾,严禁弄虚作假,确保移民生产生活稳定和社会安定。
五、按期报送复核结果
请各乡镇将水库移民复核结果务必于2023年2月17日前以正式文件(附乡(镇)及各村公示材料、照片)报送县水务局河湖防汛管理室(714室)审定。逾期不报者,视同资金直补人口无变化。
联系人:孙文静 联系电话:0952-6012860
附件:1.2023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资金直补人口年度复核汇总表
2. 2023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资金直补人口年度复核登记表
平罗县水务局
2023年1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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