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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罗县自然资源局关于转发《自然资源厅 农业农村厅 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进出平衡”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乡(镇)、县直相关部门:
为切实加强保护耕地,全面落实耕地“进出平衡”管理,严守耕地保护红线,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联合印发了《关于严格耕地“进出平衡”管理工作的通知》(宁自然资发〔2022〕235号),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严格耕地“进出平衡”管理工作的通知》(宁自然资发〔2022〕235号)
平罗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1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盖立俊 电话:0952-6095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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