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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28/2022-00287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发文机关: 平罗县财政局 成文日期: 2021年12月10日
标  题: 平罗县关于进一步强化落实政府采购采购人主体责任的通知
发文字号: 平财函【2021】103号 有效性: 有效

平罗县关于进一步强化落实政府采购采购人主体责任的通知

平财函【2021】10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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