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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印发《平罗县“审管联动”联席会议制度》等五项配套制度的通知
县直各有关部门(单位),驻平有关单位:
为推进平罗县“审管联动”工作落地见效,不断强化事前审批与事中事后监管有效衔接,持续提升政府服务和监管水平,更好服务市场主体,激发市场活力,特制定《平罗县“审管联动”联席会议制度》《平罗县“审管联动”业务协同制度》《平罗县“审管联动”事项管理制度》《平罗县“审管联动”系统管理制度》《平罗县“审管联动”工作考核制度》五项配套制度,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附件:1.《平罗县“审管联动”联席会议制度》
2.《平罗县“审管联动”业务协同制度》
3.《平罗县“审管联动”事项管理制度》
4.《平罗县“审管联动”系统管理制度》
5.《平罗县“审管联动”工作考核制度》
中共平罗县委深改委行政审批制度
改革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2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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