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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37/2022-00202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发文机关: 平罗县人社局 成文日期: 2022年09月28日
标  题: 平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关于对2021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工勤人员考核获得优秀等次记嘉奖的决定》
发文字号: 平人社发﹝2022﹞91号 有效性: 有效

平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关于对2021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工勤人员考核获得优秀等次记嘉奖的决定》

平人社发﹝2022﹞91号

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单位):

按照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自治区人社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实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做好全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工作的通知》(宁人社规字〔2020〕9号)之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的,给予嘉奖,奖励标准为1500元,由获得奖励的工作人员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发放奖金。经用人单位申报、主管局审核、人社局审批,现对2021年度考核中获得优秀等次的37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工勤人员记嘉奖,发放一次性奖金1500元,奖金由单位自筹发放,不得在所在单位绩效工资总额中列支。《奖励审批表》装入本人档案。具体名单如下:

一、卫生系统(32人)

平罗县中医医院:樊宗元 王兴利 杨国伟 杨玉霞 孟玉荣 王海东 梁静 王玉玲 王立红 石瑾 姜彦 张映东 马东燕 潘莉 万宁宁 高峰 王雪艳 施爱芹 罗成兵 孙瑞李玉香 毛英俊 姚玉萍

平罗县卫生监督所:王丽 杨永才

崇岗镇中心卫生院:张学军 曹晶晶 程睿宁

渠口乡卫生院:黄兴明 王金兰 贺巧

唐徕社区卫生服务站:杨秋梅

二、其他部门及各事业单位(5人)

农村综合改革服务中心(3人):顾思伟 雍志林 李长红

良种繁殖场(1人):郭志霞

发展和改革局(1人):李国峰(置换编)

请将以上人员《奖励审批表》装入本人档案。

平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9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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