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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38/2022-00044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机关: 平罗县交通局 成文日期: 2022年06月17日
标  题: 平罗县交通运输局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的通知
发文字号: 有效性: 有效

平罗县交通运输局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自治区、市、县领导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安委会“15条措施”,自治区“20条措施”和石嘴山市“80条措施”,深入汲取“5.21”两起事故教训,持续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举一反三、警钟长鸣,迅速开展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坚决扭转当前安全生产不利形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

今年来发生的一系列生产安全事故,反映出部门责任压的不实,隐患排查不彻底,安全执法不深入,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细,现场安全管理不严。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针对近期事故暴露出的企业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新《安全生产法》要求,督导检查企业安全生产实际情况,督促指导企业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全面排查整治问题隐患,进一步加强““两个责任”主体”落实,有效防范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秩序,为党的二十大和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突出重点行业领域

针对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防范重点,突出特殊领域的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狠抓隐患整治,重点在道路运输、水上交通、交通建设施工、公路管养、城市公交等领域开展安全隐患专项整治。

(一)道路运输领域专项整治。重点突出对“两客一危”、农村客运等车辆、汽车客运站的安全监管。严格督促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进一步强化“两客一危”车辆整治、经营危货运输车辆和道路运输车辆、站场消防安全管理。加大对超员超载、疲劳驾驶和超限营运等违章行为的打击处罚。督促道路运输企业针对汛期来临加强运输车辆的安全检查与日常维护,防范高温可能引起的危货运输车辆自燃等事故,确保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二)水上交通领域专项整治。加强对重点水域、渡口安全监管,严肃查处船舶私自改装、无证作业、非法营运行为,特别是要严厉打击非客船载客、超安全水位航行等违法违规行为,落实水上消防工作要求,确保水上交通安全。加强对营运船舶的安全检查与日常维护,确保船舶技术状况良好。

(三)交通建设施工领域专项整治。加强交通运输建设施工的安全监管。重点排查建设项目安全资质、安全管理制度实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基础设施隐患排查整改等情况。加强施工企业现场监管,特别要做好高处坠落、起重机械操作、工程车辆、施工现场、消防等方面督查,确保施工安全。

(四)公路管养领域专项整治。重点加强对临水临崖、急弯陡坡、桥梁、易发生地质灾害路段进行全面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限期整改到位。进一步完善公路桥梁安全警示标志,恢复损坏安保设施。加大公路治超力度和巡查次数,严厉打击超载超限,及时处置各种路障,保障公路畅通安全。

(五)城市公交领域专项整治。以安全调度、防拥挤踩踏、防火灾等为重点,加强城市公共交通运行的安全监管。加强人员密集场所监控和“三品”的检查,密切关注客流变化,及时做好客流疏通引导,严防发生拥挤踩踏、火灾等事故。

三、深化安全生产执法

立即开展专项执法行动,结合实际采取专家参与、交叉互查、联合执法等方式,结合新《安全生产法》和《刑法修正案(十一)》的贯彻落实,采取有力行动,加大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执法力度,深挖细查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突出按照“五个一批”的要求,即曝光一批重大隐患、惩治一批典型违法行为、取缔一批非法违法企业、关闭一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追究一批责任人刑事责任,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执法,坚决杜绝以责令整改代替行政处罚、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的现象发生,切实形成有效震慑,督促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全面压实管理责任,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加大执法力度,及时排查消除事故隐患,坚决防范事故发生。

四、加大督查检查力度

加大对行业领域督查检查力度,开展全方位、无死角的安全检查,将安全压力传导到企业,责任落实到一线,同时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和抽查检查,坚决杜绝执法检查不够精准、执法质量不高、处罚宽松软等问题。深化安全生产隐患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开展情况,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进情况和安全生产执法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安全生产巩固提升年”活动和近期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部署,认真组织实施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层层做好宣传发动,积极落实上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改行动部署要求。

(二)加强检查指导。对辖区内所有交通运输企业进行一次地毯式排查、整改。采取“四不两直”检查方式,切实抓住关键领域、重点部位、薄弱环节,采取有力措施,改进和提升安全管理水平。确保检查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三)加强信息报送。及时掌握检查工作动态,认真总结检查工作中好经验、好做法,每月1日(遇节假日顺延)前将《安全生产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改情况表》报送至局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室,局安全生产管理室将汇总整理成册呈报县应急管理局,请局属各单位认真按时填报。

联系人:靳明,联系电话:0952-6095337,邮箱:pljtj@163.com.

附  件:安全生产隐患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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