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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38/2022-00042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文机关: 平罗县交通局 成文日期: 2022年06月10日
标  题: 平罗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发文字号: 平交发〔2022〕84号 有效性: 有效

平罗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平交发〔2022〕84号

今年6月是第2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6月16日为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为切实做好2022年“安全生产月”各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

二、活动内容

(一)紧扣“一个主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集中组织观看《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通过专题研讨、集中宣传、培训辅导等多种形式,推动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和企业同步看、同步学,教育引导领导干部强化“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切实把安全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落在行动上。领导干部和企业负责人通过安全生产“大讲堂”“大家谈”“公开课”等学习活动,持续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入脑入心、见行见效,转化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全力维护交通运输行业安全形势稳定。

(二)抓实“两个重点”,推动“第一责任人”守法履责

一是扎实推进“15条硬措施”“20条措施”贯彻落实。认真组织学习宣传国务院安委会“15条硬措施”和自治区安全生产“20条措施”,深刻领会措施的重要意义、突出特点、部署安排、具体要求等,通过党政“一把手”带头讲安全、企业第一责任人专题讲安全、一线工作者互动讲安全等学习活动,突出责任落实、源头治理、督查检查、严格执法、打非治违,把准把牢安全生产方向,推动措施贯彻落实。

二是深入宣传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开展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普法宣传活动,让普法宣传接地气、入人心。加强对交通运输企业和从业人员法律指导,增强从业人员履行安全义务、维护安全权益意识,营造行业学法尊法守法的良好氛围。加大以案释法和以案普法的宣传力度,对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被实行“一案双罚”的执法案例、安全生产行刑衔接的典型案例以及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典型案例,加大曝光力度,形成舆论声势。督促企业积极参加“第一责任人安全倡议书”“我是安全吹哨人”“查找身边的隐患”等活动,调动职工参与监督企业和主要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三)突出“三项行动”,持续推动活动走深走实

一是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深化“交通运输和渔业船舶安全”“道路运输安全”两个专项整治,确保前期排查发现问题整改清仓见底。梳理不同领域和层级制度成果,发挥带动引领作用,固化经验做法,完善长效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安全生产工作良好局面。

二是细化实施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强化年。细化源头治理、专项治理和综合治理,精心组织开展“打非治违”,持续强化道路运输、公路运营、城市公共交通、水路运输、公路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治理。加强典型事故案例分析,举一反三,汲取教训,健全安全生产体系,夯实交通运输安全发展基础。

三是强化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大检查。强化“隐患不排查不化解就是事故”理念,全面摸排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列出清单、压实责任,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鼓励公众举报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举报案件,及时收集社会反映的问题,发挥社会群防群治作用。

(四)开展“五大活动”,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氛围

一是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活动。强化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安全警示教育基地建设,系统推进交通运输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各项工作,完善交通运输在线教育培训平台,继续开展“水上交通安全知识进校园”等活动。综合利用公路、桥梁、车船、场站等交通设施和场所以及报纸、网站、微信、微博和其他电子媒介等手段,采用发放资料、现场咨询、海报展板、短视频、安全公益广告等形式,广泛传播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知识。

二是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6日,局属各单位在“七一广场”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方法,增进社会公众对安全生产的认识和理解。探索开展“专家远程会诊”“美好生活从安全开始话题征集”,积极动员干部职工和社会公众参加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委员会开展的“新安法知多少”(附件4)和“救援技能趣味测试”等线上活动,增强全社会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引导群众互动,创新推出“6·16我问你答直播答题”“接力传安全——我为安全生产倡议”“安全知识微信有奖竞赛”等活动,通过闯关得奖和分享有礼的方式把知识竞赛活动办成全民普及安全生产法律和安全知识的重要平台,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浓厚氛围。

三是开展“安全生产宁夏行”活动。“安全生产宁夏行”与“安全生产月”活动同步启动,2022年12月底结束。结合交通运输工作实际,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好交通运输专题行、区域行、网上行等活动,及时报道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成效进展,宣传推广经验做法,曝光问题隐患和反面典型,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强化安全生产工作。

四是开展安全生产“五进”活动。扎实推进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五进”,深入开展“典型道路运输安全事故进企业”等交通运输安全事故警示教育,以案为鉴、以案促改,提高从业人员事故防范能力。扎实做好“平安交通”安全工作,创新安全工作思路,积极探索和挖掘安全工作新方法和新技术,总结、交流、共享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实践成果。

三、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强化统筹,制定活动方案,认真动员部署,精心组织实施,积极开展富有交通运输安全特色的宣传教育活动,确保活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局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室负责“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活动各项工作。

(二)加强跟踪指导。切实把各项活动与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相结合,与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强化年等专项工作相结合,认真扎实开展各项活动。

(三)加强信息报送。请各单位于6月1日前报送1名联络员(附件1)和“安全生产月”活动通知(方案),活动过程中及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和典型经验做法。7月1日前,报送活动总结(2000字以内)、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附件2)等材料。

请局属各单位组织人员关注宁夏应急管理厅官方网站及“宁夏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宁夏应急”新浪微博、“宁夏应急管理”今日头条政务号、“宁夏应急”抖音号。

联系人:靳明,联系电话:0952-6095337,邮箱:pljtj@163.com。

附件:1.“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

     2.“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反馈表

     3.“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

平罗县交通运输局

2022年5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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