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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47/2022-00074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发文机关: 平罗县自然资源局 成文日期: 2022年06月02日
标  题: 平罗县自然资源局关于转发《自然资源厅 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强设施农业用地备案监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字号: 平自然资发〔2022〕179号 有效性: 有效

平罗县自然资源局关于转发《自然资源厅 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强设施农业用地备案监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平自然资发〔2022〕17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

切实加强和改进设施农业用地备案监管,进一步严格耕地用途管制,确保设施农业用地健康有序发展。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设施农业用地备案监管工作的通知》(宁自然资发〔202274号),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加强设施农业用地备案监管工作的通知(宁然资发〔2022〕74号

平罗县自然资源局

2022518

此件公开发布联系人:盖立俊电话:0952-6095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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