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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订印发《平罗县住建局普法责任制“四个清单”》通知
平建发〔2022〕111号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办:
为进一步强化普法工作的主体责任,推进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根据平罗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守法普协调小组《关于做好普法责任制“四个清单”修订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对《平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谁执法谁普法”四个清单分解表》予以印发,请抓好落实。
平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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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订印发《平罗县住建局普法责任制“四个清单”》通知
平建发〔2022〕111号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办:
为进一步强化普法工作的主体责任,推进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根据平罗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守法普协调小组《关于做好普法责任制“四个清单”修订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对《平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谁执法谁普法”四个清单分解表》予以印发,请抓好落实。
平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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