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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41/2022-00012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文机关: 平罗县住建局 成文日期: 2022年04月28日
标  题: 关于修订印发《平罗县住建局普法责任制“四个清单”》通知
发文字号: 平建发〔2022〕111号 有效性: 有效

关于修订印发《平罗县住建局普法责任制“四个清单”》通知

平建发〔2022〕111号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办:

为进一步强化普法工作的主体责任,推进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根据平罗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守法普协调小组《关于做好普法责任制“四个清单”修订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对《平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谁执法谁普法”四个清单分解表》予以印发,请抓好落实。

平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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