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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69/2022-00075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发文机关: 平罗县陶乐镇 成文日期: 2022年04月19日
标  题: 平罗县陶乐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做好陶乐镇2022年度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及驾驶员检审验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字号: 陶政发〔2022〕46号 有效性: 有效

平罗县陶乐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做好陶乐镇2022年度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及驾驶员检审验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陶政发〔2022〕46号

各村:

为加强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驾驶员的安全管理,提高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安全技术状态,消除农机事故隐患,确保农机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国务院《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农业行业标准NY/T1830-2019《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安全检验技术规范》要求及自治区农机监理总站《关于做好2022年度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及驾驶员检审验工作的通知》(宁农机监发〔2022〕1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我镇2022年度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及驾驶员检审验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及时间地点

2022年陶乐镇完成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拖拉机运输机组年度安全技术检验245台、审验驾驶员(含换证)45人;享受购机补贴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拖拉机运输机组检验率达到100%;农机作业公司及农机合作社购置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拖拉机运输机组检验率达到100%,驾驶员审验率达到100%。

检审验时间地点:5月9日上午在施家台子村村部,下午在马太沟村村部;5月10日上午在王家庄村村部,下午在东园村村部进行农机检审验并发放跨区作业证。

二、范围及对象

(一)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拖拉机运输机组检验

1.对2021年12月31日(含)前纳入牌证管理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拖拉机运输机组进行年度检验。

2.对2022年1月1日后初次申请注册登记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拖拉机运输机组进行安全技术检验。依法通过农机推广鉴定的机型,其新机在出厂时经检验获得出厂合格证明的,在行驶证上加盖2022年度检验合格章,不再另行检验,拖拉机运输机组除外。

(二)拖拉机及联合收割机驾驶员审验

1.对持有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有效期满、驾驶人信息发生变化、驾驶证损毁的驾驶员,进行审验并换发新证。

2.身体条件或其他原因不适合继续驾驶的、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且监护人提出注销申请的死亡的、超过驾驶证有效期1年以上未换证的、年龄在70周岁以上的驾驶员、驾驶证依法被吊销或者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的,不再予以审验,注销其驾驶证。未收回驾驶证的,应当公告驾驶证作废。

3.已换发6年有效期驾驶证的,有效期内不在进行年审,有效期满前90天进行审验并换证。

4.超过驾驶证有效期1年以上未换证、被注销驾驶证未超过2年的,驾驶人员参加科目一考试合格后,可以申请恢复驾驶资格,办理期满换证。

三、工作措施及步骤

2022年度农机免费检审验工作分宣传动员、检审验和补检补审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阶段( 4月11日至4月30日)。各村要根据年度检审验工作的安排,及时召开年度免费检审验工作动员大会和农机驾驶员安全联组会议,要多种形式加大对农机年度免费检审验工作的宣传动员,做到早动手,早安排,早部署。要充分发挥镇、村、队三级农机安全监管人员的作用,深入到村、队、农户家中,把农机免费检审验工作的宣传同全镇农业机械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讲清年度农机免费检审验工作目的、意义、时间、地点等安排情况,同时将免费检审验通知宣传单发放到每个农机户手中,做到家喻户晓。

(二)检审验阶段(5月9日至5月10日)。各村要按照就近安排、方便群众的原则,根据全镇农机免费检审验工作的具体安排,认真做好检审验前的检审验场地、办公场所、用电等各项准备工作,科学合理安排检审验点,并组织专人填写农业机械检验表和驾驶员审验表,确保检审验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

(三)补检补审阶段(6月23日至7月31日)。正式检审验结束后,各村要抓紧时间,认真核对台账,再发动、再动员,组织没有按时参加检审验的车辆和人员进行补检补审。补检补审期间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联系协调农机监理站,继续采取深入村队现场办公的方式,方便群众就近检审。补检补审结束后,各村要对检审验工作进行全面总结,镇农机免费检审验工作领导小组将对此项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四、检审验要求

(一)严格按照GB16151-2008《农业机械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NY345-1《拖拉机号牌》、NY345-2《联合收割机号牌》等国家强制性农机安全技术标准和NY/T1830-2019《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安全检验技术规范》行业标准进行检验。

(二)对年度检验合格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及拖拉机运输机组发放2022年度检验合格证。并在行驶证副页上签注检验记录。对行驶证副页签注信息已满的,收回原行驶证,核发新行驶证。

(三)继续推行免费粘贴农机安全反光标识。按规定在拖拉机运输机组的挂车两侧及尾部粘贴反光标识,在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两侧及尾部粘贴反光标识。参加跨区作业的大中型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和拖拉机运输机组必须粘贴反光标识,以利于夜间安全行驶作业。

(四)在拖拉机运输机组的挂车两侧喷印“严禁违法人”“严禁超速超载”等警示用语,做到规范整洁。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年度农机免费检审验工作任务的落实,成立以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各村居书记为成员的农机免费检审验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兼办公室主任,各村也要成立相应的2022年度农机免费检审验工作领导小组,精心组织、统一安排、责任到人,全力以赴搞好农机免费检审验工作,此项工作将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中。

(二)严把标准质量。在检审验工作中,要严格遵循农业农村部新修订的规定、规范,按照程序和标准办理检审验业务;要牢固树立“以民为本,为民服务,帮民解难,助民增收,保民平安”的“五民”观念,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要与宣传贯彻《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深化农机免费管理、“平安农机”创建,以及巩固建设农机安全联组、推进农机综合保险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不断提高安全监管能力,提升服务水平。检验过程中坚决杜绝不见车、不见人、不达检验标准发放检验合格证的违法行为。检验合格的必须及时发放年度检验合格证。本着方便群众的原则,深入各村,开展“一条龙办公”和“四公开一监督”服务,认真落实好“谁检审、谁签字、谁负责”的安全责任机制,对发生较大及以上农机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追究责任。

(三)加大检查力度。在检审验工作期间,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组织执法人员深入各村场院及农机作业区域开展农机安全执法检查和隐患排查,对多年未参加年度检审验的车辆和严重违章操作的农机驾驶员要严厉处罚,达到警示作用。对享受购机补贴而不参加年度检审验的农机户、农机作业服务组织,除行政处罚外,应记录在案,今后不再允许其享受国家和自治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报废更新补贴政策,不得参与财政支持类农机作业项目。

(四)加强宣传教育。各村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在镇村集市和农民活动区域、农机作业场所张贴公告、标语,积极营造良好的农机检审验氛围;各村结合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培训及农机安全联组学习及时将年度检审验政策、要求、时间、地点等及时传达到农机户和驾驶员。

(五)严格办理程序。在年度免费检审验过程中,各村按照程序规定进行业务办理,不得收取任何费用,所需检审验工作经费由县财政安排资金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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