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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28/2022-00082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发文机关: 平罗县财政局 成文日期: 2022年04月11日
标  题: 平罗县财政局关于宁夏秤砣砣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批复
发文字号: 平财发〔2022〕24号 有效性: 有效

平罗县财政局关于宁夏秤砣砣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批复

平财发〔2022〕24号

宁夏秤砣砣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申请设立代理记账机构的材料收悉。根据财政部令第98号--财政部关于修改《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等2部部门规章的决定,经审查,你单位符合代理记账机构的有关条件,准予你单位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开展代理记账业务。

此复。

平罗县财政局

2022年3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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