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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70/2022-00010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文机关: 宁夏平罗工业园区 成文日期: 2021年05月11日
标  题: 关于印发《宁夏平罗工业园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宁平工管发〔2021〕49号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宁夏平罗工业园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宁平工管发〔2021〕49号


县直有关部门、园区管委会各局室、各企业:

现将《宁夏平罗工业园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要求,认真组织落实。


宁夏平罗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5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宁夏平罗工业园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为全面落实石嘴山市工业园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要求,切实加强园区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巩固园区环境综合整治成果,优化园区发展营商环境,确保宁夏平罗工业园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切实取得实效,结合园区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为目标,围绕实施园区公共环境卫生治理、企业规范化治理两个重点任务,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落实责任、齐抓共管,实现三个区块(太西园、红崖子园、崇岗园)整体环境干净整洁、基础设施逐步完善、绿化效果明显提升,持续推进园区环境治理常态化,全面提升园区整体形象。

二、工作任务

(一)开展园区公共环境治理

1.加强园区主次干道路面维护,对路面下沉、龟裂、凸起、破损等病害路面及时进行维护,确保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路面平整完好。

责任领导:韩学强、蒋  伟

责任单位:园区资源利用与规划建设局、县交通局、德泓公司

2.对园区道路两侧树木合理修枝剪叶,清理枯死树木,保持交通驾驶视野开阔。

责任领导:韩学强、蒋  伟

责任单位:园区资源利用与规划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局、德泓公司

3.加强园区道路“三限一治理”(限行、限超、限洒,环保专项治理),加大交通执法力度,组织人员开展专项治理行动,整治主干道道路两侧违停占道、颗粒物料和产品散装未苫盖等违法行为,引导车辆规范停靠,杜绝车辆乱停乱放。

责任领导:韩学强、蒋  伟

责任单位:县交通局、公安局、德泓公司

4.加快园区道路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人行横道等标识检查和修补完善,确保交通标识清晰,达到安全使用标准。

责任领导:韩学强

责任单位:园区资源利用与规划建设局、县交通局、公安局、德泓公司

5.实施园区道路车辆分流,规范货运车辆、客运车辆通行秩序,合理规划货车车辆驶入、驶出园区分流路线,提高车辆通行效率。

责任领导:李志高

责任单位:园区资源利用与规划建设局、县交通局、公安局

6.加快推进宁夏平罗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道路及站前路基础设施改造、红崖子园大唐精细路等11条道路建设,方便厂区车辆、企业职工出行,提供快捷、舒适、安全的交通运输环境。

责任领导:李志高

责任单位:园区资源利用与规划建设局、县交通局

7.开展太西小学沿街修理铺环境综合整治,组织沿街修理铺入驻德泓汽车维修服务中心,规范管理,解决道路扬尘和占道经营、乱停乱放等问题,改善周边环境。

责任领导:韩学强、蒋  伟

责任单位:园区资源利用与规划建设局、县市场监管局、德泓公司

8.以整治园区电力线路老化严重,排线混乱,布局零散占用工业用地等,优化整合电力设施资源,提高电力安全平稳供给能力,对平园线实施电网改造工程。

责任领导:李志高

责任单位:园区资源利用与规划建设局、国网石嘴山供电公司

9.对红崖子园乌沙路、纬二路、黄河路人行道进行建设及边沟提标改造。

责任领导:韩学强

责任单位:园区资源利用与规划建设局

10.以园区遗留的闲置民房占地,闲置企业占地,园区道路两侧及企业场内灰渣堆放、无主垃圾等进行全面清理,对裸露地进行整治。对三排庄已拆迁场地、宁平碳素以南等裸露空地进行平整,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  

责任领导:韩学强、蒋  伟

责任单位:园区资源利用与规划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平罗分局、德泓公司

11.对园区道路两侧绿化带内垃圾进行清理,两侧裸露土地植被进行补植,枯死苗木补种,稳步推进宁夏平罗工业园区红崖子园C区道路及边坡绿化工程、宁夏平罗工业园生态治理项目一期等5个绿化工程,绿化面积共计6862亩,提高园区绿化水平。

责任领导:李志高

责任单位:园区资源利用与规划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局、德泓公司

12.实施废弃老旧厂房清理工程,对平罗钢宝碳素、永红砖厂等停产企业进行兼并重组或实施废弃老旧厂房清理工程,提高闲置资产利用率。

责任领导:李志高

责任单位:园区资源利用与规划建设局、应急管理与生态环境局、县工信局

13.巩固散乱污和僵尸企业处置,持续加大园区内“僵尸企业”处置力度,持续开展“散乱污”企业日常排查,严格按照整治标准,发现一处处置一处,坚决杜绝新的“散乱污”企业出现。加强对通过整治验收的“散乱污”企业监督检查,严防死灰复燃,持续巩固整治成果。

责任领导:郭廷武、李志高

责任单位:园区应急管理与生态环境局、县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平罗分局

14.按照管护职责对轻工区、太沙路、玉皇阁大道、亲水大道、山水大道等道路路灯进行全面检查维修,保持夜间亮化。

责任领导:韩学强、蒋  伟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德泓公司

15.加强对园区出入口、主干道、重点路段路面、道路两侧的保洁管理,抑尘降尘,及时清扫垃圾、废渣、杂物,加大机械清扫保洁力度,开展全天候清扫保洁和洒水降尘。每2周清洗1次道路两侧树木,保持园区内干净无扬尘。

责任领导:韩学强、蒋  伟

责任单位:园区资源利用与规划建设局、德泓公司

16.对道路两侧缺失、歪斜、破损的道牙石及路面破损、缺失的下水井盖进行修补,保持道路设施完整美观。

责任领导:韩学强、蒋  伟

责任单位:县交通局、德泓公司

17.对园区内排水沟、水渠及岸堤两侧动物尸体、生活垃圾、工业废渣等全面清理,实施沟渠两侧道路绿化种植。

责任领导:李志高

责任单位:园区资源利用与规划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平罗分局、德泓公司

18.在醒目位置设置工业园区标志、标识、标牌(太西园、红崖子园各设置1处),更换破旧的、不符合有关规定和规范的标志、标识、标牌;沿街路灯、行道树、护栏、围墙未经批准一律不得悬挂条幅、横幅,违规设置的要进行拆除,确需进行公益宣传的,须经园区管委会批准后规范设置。

责任领导:李志高

责任单位:园区资源利用与规划建设局、县住建局

19.园区内企业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需在醒目位置悬挂安全生产、环境整治等宣传标语,建筑材料、砂石应有序堆放,采取围挡、覆盖、绿化等抑尘措施,现场每天进行洒水降尘,出入口道路进行硬化或碎石铺垫,严禁带泥上路。

责任领导:李志高

责任单位:园区资源利用与规划建设局、县住建局

20.加强工业固废管控,加大检查处罚力度,严禁企业随意倾倒工业废渣、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严厉打击破坏环境违法行为。

责任领导:李志高

责任单位:园区资源利用与规划建设局、园区应急管理与生态环境局、市生态环境局平罗分局

(二)开展企业规范化治理。

1.对照企业取得的规划设计图绿化面积,对厂区内和围墙内外空地进行绿化栽植,对枯死苗木、长势不良草坪进行补种复绿,提高厂区绿化美化效果。及时清除杂草,加强日常管护,逐年提高绿化覆盖率。

责任领导:各网格组长

责任局室:园区管委会各局室

2.督促各企业开展厂区内环境整治。内部环境规划合理,整洁有序,无破物旧物乱堆乱放现象,红崖子园距都思图河200米内企业不得堆放固废。生产现场安全、整洁、明亮。厂区环境卫生每日打扫和定期大扫除,保持厂区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对厂区内陈旧墙体(含企业围墙,防尘墙)、烟囱统一粉刷美化,设置公益宣传标语,彰显积极向上企业文化形象。

责任领导:各网格组长

责任局室:园区管委会各局室

3.督促所有企业生产区与生活区实现分离,根据企业原料库及生产车间需要,沿街沿路围墙要按照“2+4”(2米高砖墙加4米高防风抑尘墙)和“2+6”(2米高砖墙加6米高防风抑尘墙)进行建设,建设统一颜色和标准的防风抑尘墙。

责任领导:各网格组长

责任局室:园区管委会各局室

4.对厂区内残垣断壁和有碍观瞻的破损建筑、破旧厂房、废旧设备及时进行拆除,对拆迁场地和收储土地建筑垃圾转运推平覆土苫盖。红崖子园距都思图河200米范围内所有企业不得堆放生产生活垃圾,必须全部清理,保持水土干净整洁。

责任领导:各网格组长

责任单位:园区管委会各局室

5.企业要对厂界外临近的次干道路和附属道路进行清扫保洁和洒水降尘,对厂区内裸露土地进行平整,道路和出入口进行硬化。

责任领导:各网格组长

责任局室:园区管委会各局室

6.企业内易起尘的物料和产品必须入仓入库储存,暂时没有仓储条件的整理规范后采取苫盖等防尘措施,严禁露天堆放。

责任领导:各网格组长

责任局室:园区管委会各局室、市生态环境局平罗分局

7.各企业按照门前“四包”(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包设施)要求,对围墙外绿化林带进行除草、浇灌等管护,不得占用绿化带;对门口停车场画出停车位,指导规范、有序停放;不得将蒸汽、废水、废渣排放到厂区以外,必须实现综合治理,闭合循环。

责任领导:各网格组长

责任局室:园区管委会各局室、市生态环境局平罗分局

8.企业厂区场地必须硬化并保持干净整洁,必须湿法作业,进出装运非与水发生反应的货运车辆必须喷淋、冲洗、降尘和加盖篷布,出货企业环境卫生责任必须落实到位。

责任领导:各网格组长

责任局室:园区管委会各局室、县交通局

9.引导企业积极开展厕所改造工程,旱厕应全部改造为水冲式厕所。

责任领导:各网格组长

责任局室:园区管委会各局室、市生态环境局平罗分局

10.加强大气排放治理,强化燃煤锅炉整治,加快推进园区内小燃煤锅炉淘汰取缔工作,40蒸吨(不含)以上燃煤锅炉实施超低排放改造,严厉打击废气排放违法行为。

责任领导:各网格组长

责任局室:园区管委会各局室、市生态环境局平罗分局

11.加强污水排放治理,严格落实排污许可证制度,企业污水必须预处理后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严禁私自外排,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

责任领导:各网格组长

责任局室:园区管委会各局室、市生态环境局平罗分局

12.强化危废管理,产废企业必须规范建设危废储存设施,分类、科学储存,防止污染扩散。

责任领导:各网格组长

责任局室:园区管委会各局室、市生态环境局平罗分局

13.督促各企业利用LED电子屏,滚动播放环境卫生治理宣传标语,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提高广大园区企业、员工的关注度和知晓率,积极参与园区环境综合整治行动中。

责任领导:各网格组长

责任局室:园区管委会各局室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工作领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成立工业园区环境综合整治推进领导小组,统筹组织协调园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组  长: 李绍峰      平罗工业园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副组长: 韩学强      平罗工业园区党工委副书记

       郭廷武      平罗工业园区纪工委书记

       李志高      平罗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赵  虎      平罗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蒋  伟      平罗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达江峰      平罗县煤炭集中区主任、宁夏德泓公司总经理

成员单位:宁夏平罗工业园区管委会各局室、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平罗分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交通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宁夏德泓投资建设发展(公司)有限公司。

办公室设在工业园区管委会,办公室主任由韩学强兼任,范建军、黄理、达江峰、骆红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园区环境综合整治推进日常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开展园区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是当前一项重点工作任务,各责任单位和企业必须正确认识环境综合整治对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工业发展质量,提升工业园区形象的重要意义,要切实按照职责分工,明确工作目标,强化工作措施,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抓好园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二)落实责任,建立机制。园区管委会将按照“区域化、网格化”的管理模式,建立责任到部门、责任到业务、责任到人员的长效监管机制,夯实企业主体责任,动态开展环境整治工作情况,巩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成效,持续提升园区环境形象。集中执法资源对违反环境卫生管理要求,不按整治要求落实责任的企业加强监管,督查整改。各责任领导要不定期开展督查,宣传好的做法和成效,对脏乱差等行为和现象进行通报问责,全面推进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广泛宣传,形成合力。推动园区环境卫生综合治理,是执行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举措之一,也是“学党史 办实事”服务企业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措施。各责任单位、各企业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园区环境综合整治的重要意义和工作成效,营造园区环境政府与企业齐抓共治的浓厚氛围,对破坏环境卫生的行为进行批评曝光。各网格及时留存企业、园区公共环境整改前、中、后期的印证资料,切实体现环境整治成绩明显、效果突出。

附件:石嘴山市工业园区环境综合整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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