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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2022年平罗县老旧小区节能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平审管批字〔2022〕16号
平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报来《关于批复<2022年平罗县老旧小区节能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平建发〔2022〕7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2年平罗县老旧小区节能改造工程
(项目代码:2112-640221-17-02-691142)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
通过项目实施,将进一步改善群众居住条件,补齐城市基础设施“短板”,提升居民居住品质,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项目建设地点
平罗县城区。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共改造金税花园小区、沁春园小区、唐徕小区、古城新苑小区、朱家苑小区等5个老旧小区住宅楼,共26栋97个单元985户,总建筑面积101000㎡。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外墙保温、粉刷,屋面防水及保温,更换雨落管,加装分户热计量表,更换楼梯间钢制保温门、采暖立管照明、单框塑钢中空双层玻璃节能窗(住户窗户统一自行更换)等公共部位改造。
五、计划建设工期
2022年4月-2022年10月。
六、概算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2642.0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385.73元,其他费用154.72万元,预备费101.62万元。
资金来源:国家、自治区补助资金及县级配套解决。
七、有关要求
(一)项目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工程管理和建设,并通过宁夏政务服务网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平台,使用项目代码办理项目用地、规划、环保、水保、抗震设防、施工许可等项目审批手续。
(二)按照批准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实施,不得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或改变设计方案,避免形成新的债务。
(三)工程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执行。
(四)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自然灾害、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不可抗力确需增加投资概算的,你单位应当及时编制概算调整方案,落实资金来源,报我局审核后方可实施。
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两年,两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工程审定概算表
平罗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2年1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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