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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罗县教育体育局关于转发《关于开展2022年元旦春节“送温暖”暨权益保障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平教体工发〔2021〕8号
各基层校园工会:
现将平罗县总工会《关于开展2022年元旦春节“送温暖”暨权益保障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望认真领会文件精神,并按以下要求做好摸底、审核、公示、上报等工作。
1.认真做好摸底审核工作。在广泛宣传的基础上,切实把符合条件的慰问对象筛选出来,通过走访摸底、审核材料确定慰问对象进行公示、申报。不得弄虚作假申报不符合条件的人员。
2.所有申报纸质材料于1月7日前报局工会,局工会汇总后报县总工会。各校园并将《困难职工救助申请表》(附件3)、实名制汇总表(附件1)、公示名单(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plxjtjgh@163.com中。各类表格请勿改动,内容须如实填写完整。
3.申报的拟慰问人员,如果县总工会、局工会没有安排慰问的,校园须安排慰问。
附件:关于开展2022年元旦春节“送温暖”暨权益保障工作的通知
平罗县教育体育工会委员会
2021年12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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