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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47/2021-00300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发文机关: 平罗县自然资源局 成文日期: 2021年12月21日
标  题: 关于平罗县都思兔河红崖子山二道沟(红翔新村区域)防洪治理工程项目审查意见
发文字号: 平自然资发〔2021〕439号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平罗县都思兔河红崖子山二道沟(红翔新村区域)防洪治理工程项目审查意见

平自然资发〔2021〕439号

县水务局

报来《关于申请办理平罗县都思兔河红崖子山二道沟(红翔新村区域)防洪治理工程土地预审的函》收悉,根据国土资源部《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第68号令)和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宁国土资规发〔2017〕1号),我局对该项目建设用地进行了初步审查,意见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为了完善区域防洪体系,提高防洪减灾能力,改善生态环境,推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平罗县水务局计划实施平罗县都思兔河红崖子山二道沟(红翔新村区域)防洪治理工程项目。项目已经平罗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审批(项目代码:2110-640221-19-01-851213)。

该项目位于红崖子乡境内,起点接红陶公路,终点接红崖子山拦洪库。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二道沟疏挖扩整并单侧砌护2.25公里,新建堤防长0.89公里,清淤红崖子Ⅱ号拦洪库面积0.2平方公里,配套建筑物5座,新建巡护道路3.07公里。总投资1300.08万元。

二、用地现状及规划情况

依据2020年度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数据库,该项目拟占用平罗县红崖子乡土地9.9974公顷,其中:占用国有土地7.5012公顷(全部为未利用地);占用集体土地2.4962公顷(全部为未利用地)。项目选址及用地已纳入正在编制的平罗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

三、项目占用耕地补充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平罗县都思兔河红崖子山二道沟(红翔新村区域)防洪治理工程项目用地不涉及占用耕地,无需另行补充。

四、审查意见

平罗县都思兔河红崖子山二道沟(红翔新村区域)防洪治理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标准和规模合理,项目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用地单位不得擅自扩大用地范围,改变用途。

项目用地审查意见有效期年。

平罗县自然资源

20211213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王金荣  联系电话:158095266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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