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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44/2021-00102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发文机关: 平罗县司法局 成文日期: 2021年10月25日
标  题: 关于开展“绿色共建 生态法治”暨生态环境保护“以案示警”警示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
发文字号: 平法委办发〔2021〕14号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开展“绿色共建 生态法治”暨生态环境保护“以案示警”警示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

平法委办发〔2021〕14号

各乡镇、县直各部门、驻平区(市)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重要战略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切实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宣传,使环保理念深入人心。按照中共石嘴山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绿色共建 生态法治”暨生态环境保护“以案示警”警示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石党法治办发〔2021〕19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决定在全县开展“绿色共建 生态法治”暨生态环境保护“以案示警”警示主题教育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旨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大力开展生态环境“以案说法  以案示警”典型案例法治宣传,通过宣传贯彻生态环境法律法规,教育和引导广大群众、企业深刻认识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意义,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为平安平罗、法治平罗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二、活动时间

“绿色共建 生态法治”暨生态环境保护“以案示警”警示主题教育活动自10月开始至12月30日结束。

三、重点宣传内容

(一)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三)环境保护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水污染防治条例、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四、活动内容

(一)开展一次集中“以案示警”警示教育活动。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邀请自治区知名法学专家学者、普法讲师团成员、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深入园区、化工企业等开展生态保护警示教育法治专题讲座,集中组织观看《生态环境安全警示教育片》,讲解典型警示案例。(责任单位:各乡镇、市生态环境局平罗分局、县工信局、水务局、应急管理局)

(二)参观一次“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展示基地。主题活动期间,由全县各工业园区、化工企业分批次参观石嘴山市“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展示基地,深入了解石嘴山市生态环境治理成效。(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平罗分局)

(三)组织一次普法知识测试。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按照市委依法治市办要求积极组织参加“法治石嘴山”微信平台学法课程和无纸化考试。(责任单位:县司法局)

(四)开展一次“绿色共建 生态法治”法治宣传活动。围绕弘扬生态文明精神,依托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在七一广场开展“绿色共建 生态法治”法治宣传活动。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法律进企业”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深入园区、企业广泛开展针对性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平罗分局、县司法局、工信局、水务局、应急管理局、各乡镇)

(五)组织一次理论学习。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组织一次以生态环境警示教育为主题的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持续增强环境保护意识。(责任单位:县直各有关部门、各乡镇)

(六)开展常态化以案释法活动。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积极收集、整理、研究发布具有突出宣传效果的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典型案例,发挥典型案例的教育警示作用,编辑、推出“以案释法”典型案例普法宣传读本,使执法的法治实践过程成为向群众、企业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的过程。同时,充分运用微信公众号、电视台、报纸、网站、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广泛开展以案释法,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人人有责的理念深入人心。(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平罗分局、县水务局、应急管理局等各有关部门、各乡镇)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突出宣传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是一项长期工作任务,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确保生态文明法治宣传的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突出主题,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分解任务,落实责任,统筹安排好各自的宣传工作,形成统一管理、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的宣传格局。

(二)落实普法责任,形成宣传合力。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整合资源,形成合力,组织开展以案普法警示教育活动,弘扬生态文明法治精神。

(三)建立长效机制,认真总结经验。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建立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宣传的长效机制,切实增强环境保护法治思维和意识。各责任单位于10月26日前将工作负责人及联系人报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司法局),每月28日前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县委依法治县办将适时对主题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并列入年度依法治县考核重要内容。

联 系 人:马  芮  联系电话:0952-6093691 电子邮箱:plfzb2007@163.com

中共平罗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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