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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41/2021-00096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 平罗县住建局 成文日期: 2021年07月29日
标  题: 关于节前质量安全综合执法检查情况的通报
发文字号: 平建发〔2021〕146 号 有效性: 有效

关于节前质量安全综合执法检查情况的通报

平建发〔2021〕146 号

各建设(开发)、施工、监理企业:

为确保节日期间全县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进一步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按照《关于切实做好“端午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石住建通字〔2021〕57号)文件要求及安排,我局于7月11日至13日对县域内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开展了节前质量安全综合执法检查,现将有关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共检查在建项目36项,涉及建设单位9家,施工单位30家,监理单位9家,下发质量安全隐患责令整改通知书33份,停工整改通知书2份,共发现各类质量隐患12条,安全隐患及扬尘治理不到位问题175条。

从检查情况来看,全县大部分施工、监理企业能够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扎实开展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升,项目安全管理、现场文明施工、扬尘治理措施和预防高处坠落措施基本到位,各参建主体质量安全意识明显提高。但仍有一部分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人员实名制考勤打卡不到位,扬尘治理不符合“6个100%”要求,企业自查自纠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方面。平罗县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胜利巷小区等十四个小区项目(八标段)项目,施工单位项目经理于丽霞,安全员黄鑫,施工员杨自和,质量员邓宁波履职尽责不到位。平罗县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平中集资楼等十五个小区项目(六标段),施工单位项目经理贺姣,施工员刘兴鹏,安全员胡金保,质量员杨栋履职尽责不到位。

(二)预防高处坠落事故措施落实方面。世名·颐和花园F-6C#、F-7A#商业楼、幼儿园工程项目,楼顶作业人员使用的安全带不符合规范要求,未使用五点式安全带,存在安全隐患。平罗县第一幼儿园迁建项目,外脚手架安全网封闭不严,人为拆除后未及时进行恢复;脚手架架体与墙体距离间距超标,不符合规范要求,水平兜网封闭不严;楼梯间窗台洞口无临边防护,个别有防护措施的不符合规范要求。平罗县第六中学新建教学楼项目,顶层未作临边防护;楼梯休息平台无挡脚板;脚手架架体与墙体间距未做防护、顶层顶步架体内侧立杆及水平杆安装高度不符合规范要求,安全网系绳间距过大。平罗县凌云苑小区3#商业楼,楼梯边未做临边防护;脚手架架板未满铺。

(三)扬尘治理“6个标准化”落实方面。平罗县保障性安居工程(人民西路延伸段、广场路、规划南一路)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工程一标段人民西路延伸段(西环路-怀远大街)、平罗县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平中集资楼等十五个小区项目(四标段),平罗县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平中集资楼等十五个小区项目(五标段),现场堆土未苫盖,扬尘治理措施不到位,无任何降尘抑尘措施。

(四)工程质量管控方面。平罗县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健康小区等十四个小区(五标段),道路砂石垫层施工不符合要求,粗细料集中铺设,级配不合理。平罗县千禧合院三期11#及物业会所,楼梯施工缝设置不符合要求,楼梯构造柱有夹渣现象;墙压筋制作不符合要求,个别间距不符合要求。平罗县县城2018年市政道路工程南环路(西环路-翰林大街),施工现场已进场的面包砖不符合设计要求,外观质量差,厚度达不到设计要求。

(五)消防安全及危化管控方面。平罗县人民医院救治能力提升项目传染病防治综合楼项目、平罗县翰林南街消防站项目,材料堆放区无防火器材。

(六)实名制考勤方面。平罗县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胜利巷小区等十四个小区项目(八标段)、平罗县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平中集资楼等十五个小区项目(六标段)、平罗县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平中集资楼等十五个小区项目(四标段)、平罗县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平中集资楼等十五个小区项目(一标段)、平罗县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胜利巷小区等十四个小区项目(三标段),实名制考勤未对接,关键岗位人员未到岗履职。

(七)建筑起重机械管控方面。平罗县千禧合院三期11#及物业会所、平罗县星和家园20#商住楼,塔吊未办理使用登记手续,无检测报告,擅自使用。平罗县保障性安居工程老旧小区节能改造二期(北片区)工程一标段、平罗县保障性安居工程老旧小区节能改造二期(北片区)工程二标段,吊篮未办理使用登记手续擅自使用。

针对以上问题,我局已对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的项目下发了停工整改通知书或整改通知书,并要求各项目按照质量安全标准化要求,严格执行标准规范,落实整改,确保整改到位,同时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2家企业进行诚信体系扣分、对20名关键岗位人员给予扣分处理,违法违规行为较为严重的2个企业作为典型案例予以全县通报批评。(附件1、2、3)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强化红线意识,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各建筑企业要牢牢坚守安全生产这条“高压线”,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深入开展企业、项目自查自纠,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问题要立即整改,做到举一反三,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建设单位要落实安全首要责任,加强安全源头管控;监理企业要落实安全监管责任,监督指导施工企业开展项目自查自纠,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坚决责令停工整改。施工企业要落实安全生产直接责任,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风险辨识、分析、评估,查漏补缺,消除盲区,堵塞漏洞,坚决遏制全县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加强“智慧工地”质量安全标准化工地的创建力度。各建设单位要提高思想站位,高度重视,加大对于“智慧工地”建设资金投入力度,按照《宁夏智慧工地建设技术标准》补齐设备设施,按照标准进行建设;充分发挥示范工地的带头作用,推广先进管理经验,县域项目可结合自身情况,到我县“智慧工地”创建试点项目进行观摩,学习借鉴相关经验做法,以点带面全面推进我县“智慧工地”创建进程。

(三)加强扬尘污染防治。各企业要建立施工扬尘治理责任制度,严格落实扬尘治理“6个100%”要求。坚持“谁建设、谁负责,谁施工、谁负责,谁作业、谁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扬尘治理责任,加强企业自查,采取有效措施,有效控制建筑工地施工扬尘。

(四)继续实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分账管理制度和银行代发工资制度。施工现场必须设立农民工工作办公室,明确劳资负责人及职责,各施工单位必须在项目现场安装门禁打卡系统,并将本项目施工单位关键岗位人员、监理人员用工人员信息录入工地实名制系统,按要求进行考勤并上传至实名制平台,全面实行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制度,各建设单位要按照不少于22%的工程进度款拨付到“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施工单位每月按时将代发工资清单提供给银行,通过银行直接代发劳务人员工资。我局将加大对恶意欠薪和非法讨薪行为的惩处力度,将企业欠薪情况纳入企业信用评价机制。

平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7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报:自治区质安总站、石嘴山市住建局、县安委会,政府副县长寇学文;

抄送:本局各领导,建管站、质监站、业务办,存档。              

附件1

节前质量安全综合检查企业诚信

体系扣分名单

1、扣除平罗县千禧合院三期11#及物业会所项目施工单位宁夏恒远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诚信分值100分。

2、扣除平罗县保障性安居工程老旧小区节能改造二期(北片区)工程一标段施工单位宁夏衡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诚信分值100分。

附件2

节前质量安全综合检查关键岗位

人员扣分名单

1、平罗县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胜利巷小区等十四个小区项目(八标段)项目,施工单位宁夏锦霖景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于丽霞记3分,施工员杨自和记3分,安全员黄鑫记3分,质量员邓宁波记3分。

2、平罗县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平中集资楼等十五个小区项目(六标段),施工单位宁夏金鸿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贺姣记3分,施工员刘兴鹏记3分,安全员胡金保记3分,质量员杨栋记3分。

3、平罗县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平中集资楼等十五个小区项目(四标段),施工单位宁夏力丰市政景观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李根记3分,施工员王旭龙记3分,安全员王亚宁记3分,质量员闫军成记3分。

4、2021年平罗县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平中集资楼等十五个小区项目(一标段),施工单位宁夏宁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田雯记3分,施工员王福全记3分,安全员李军记3分,质量员张泽文记3分。

5、平2021年平罗县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胜利巷小区等十四个小区项目(三标段),施工单位宁夏德誉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经理卢平记3分,质量员成晓辉记3分,安全员王建新记3分,施工员董松领记3分。

附件3

节前质量安全综合检查典型案例

案例一:平罗县千禧合院三期11#及物业会所项目,施工单位:宁夏恒远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宁夏房安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安全方面:1.个别现场作业人员未佩戴安全帽;2.现场临时用电不符合TN-S系统设置要求,保护零线未连接,用电设备与开关箱间距超标,重复接地设置不符合要求;3.模板支撑体系设置不符合要求,未设置水平杆(扫地杆、腰杆和顶杆),个别部位两头均使用顶丝;4.搅拌机操作棚未封闭、钢筋加工区操作棚搭设不符合要求;5.塔吊未办理使用登记手续,无检测报告;6.楼梯未设置临边防护;7.现场材料堆放混乱,文明施工差;8.实名制系统未对接,关键岗位人员除技术负责人和安全员外其余人员未到岗履职;9.安全管理资料不在现场;

质量方面:1.楼梯施工缝设置不符合要求,楼梯构造柱有夹渣现象;2.墙压筋制作不符合要求,个别间距不符合要求。

案例二:平罗县保障性安居工程老旧小区节能改造二期(北片区)工程一标段,施工单位:宁夏衡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平罗诚建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1.吊篮未办理使用登记手续,擅自使用;2.行人安全通道安全防护不到位,脚手板未满铺;3.现场材料堆放混乱,文明施工差;4.施工单位关键岗位人员未到岗履职;5.脚手架搭设不符合规范要求,连墙件数量不符合规范要求;6.人东综合楼使用吊篮下方未搭设行人安全通道;7.未办理施工许可证;8.未安装实名制考勤设备。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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