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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38/2021-00070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 平罗县交通局 成文日期: 2021年08月10日
标  题: 关于印发《平罗县交通运输系统普法责任制 “四清单一办法”》的通知
发文字号: 平交发(2021)133号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平罗县交通运输系统普法责任制 “四清单一办法”》的通知

平交发(2021)133号

局属各单位:

根据实施普法责任制有关文件精神,平罗县交通运输局制定了《平罗县交通运输局普法考核评价办法》《平罗县交通运输局普法工作四个清单分解表》,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局属各单位要按照“四清单一办法”的要求,将普法工作纳入本单位工作总体布局,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时,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要求,制定本单位普法责任制“四清单一办法”,将普法责任制落实到基层,抓出成效。

局属各单位普法责任制“四清单一办法”于8月30日前,报局综治办备案。

附件:1.平罗县交通运输系统普法内容清单

     2.平罗县交通运输系统普法责任清单

     3.平罗县交通运输系统普法措施清单

     4.平罗县交通运输系统普法标准清单

     5.平罗县交通运输系统普法责任制考核办法

平罗县交通运输局

2021年8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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