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号: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索引号: 640221041/2021-00072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 平罗县住建局 成文日期: 2021年05月07日
标  题: 关于2021年全县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春季 开(复)工暨“五一”节前质量安全综合检查情况的通报
发文字号: 平建发〔2021〕88号 有效性: 有效

关于2021年全县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春季 开(复)工暨“五一”节前质量安全综合检查情况的通报

平建发〔2021〕88号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开(复)工阶段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确保“五一”期间全县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按照市住建局《关于做好2021年石嘴山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春季开(复)工工作的通知》(石住建通字〔2021〕20号)和《关于开展2021年全县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春季开(复)工暨“五一”节前质量安全综合检查的通知》(平建发〔2021〕82号)文件要求及安排,我局于4月21日至23日联合平罗县劳动监察保障执法局对县域内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开展了以质量安全、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系统应用、建筑起重机械、扬尘治理、农民工工资支付、消防危化品等内容的综合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共检查在建工程项目30项,总建筑面积25.88万㎡,涉及建设单位9家,施工单位25家,监理单位9家,下发质量隐患整改通知书7份,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16份,停工整改通知书5份,共发现各类质量隐患问题67条,安全隐患、扬尘治理不到位及农民工工资问题114条。

从检查情况来看,全县大部分施工、监理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较好,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升,项目安全管理、现场文明施工、扬尘治理措施和预防高处坠落措施基本到位,各参建主体质量安全意识明显提高。但仍有一部分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扬尘治理不符合“6个100%”要求,企业自查自纠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方面。金源御景西区项目,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户彦兴、牟佳林,安全员陈思同、许建宁,质检员纪军,监理单位总监赵海波履职尽责不到位。平罗县中心敬老院养护中心项目,施工单位项目机构履职不到位,合同约定的项目经理祁顺未到岗履职,监理单位合同约定的总监杨少华长期未到岗履职且人证分离;

(二)危大工程管控方面。平罗县人民医院救治能力提升项目传染病防治综合楼项目,施工单位安全方案不全,无应急预案,未报审危大工程辨识清单;

(三)预防高处坠落事故措施落实方面。平罗县中心敬老院养护中心项目,楼顶作业人员使用的安全带不符合规范要求,未使用五点式安全带,存在安全隐患;电梯间未设置硬防护和水平网,洞口临边防护不到位;未设置楼梯临边防护,低于800mm的窗洞口未设防护,不符合规范要求。金源御景西区项目,屋面临边无防护(局部高处),个别楼梯处未设防护,窗台低于800mm的窗边未做防护,顶层平台无防护,电梯井口未用定型化防护栏,且防护栏未固定,预留洞口无防护,已拆除脚手架的楼体屋面临边无防护。

(四)扬尘治理“6个标准化”落实方面。平罗县人民医院救治能力提升项目传染病防治综合楼项目,现场标准化建设不到位,钢筋制作棚、木工棚、砂浆搅拌棚搭设不规范,木工区堆放混乱,不符合文明施工要求。

(五)工程质量管控方面。金源御景西区项目,1.见证记录签字日期不全;2.验槽记录无验收意见,无验收日期;3.施工现场无工程质量样板引路制度;4.4#楼过梁支撑长度不够,空心砌块组砌方式随意,自由端未设置构造柱;5.幼儿园构造柱搭接部位主筋未绑扎,墙体拉结筋设置不规范,端部无弯钩;6.幼儿园构造底部未清理干净,个别部位应设置构造柱、现场设置边挺;7.幼儿园窗间墙墙垛倾斜严重;8.4#楼楼梯斜板施工缝处有夹渣和断裂现象;9.剪刀墙及构造柱根部有夹渣、漏浆、蜂窝现象;平罗县人民医院救治能力提升项目传染病防治综合楼工程,1.地基验槽记录无验收意见,签字签章不齐全;2.基础砌体大于300mm的预留洞口未设置混凝土过梁;3.现场填土作业未分层夯填;4.现场施工资料不全;平罗县第一幼儿园迁建项目,1.原材料实验报告标识不详;2.施工单位无进场材料验收抽检制度;3.一层梁柱交接处有夹渣蜂窝麻面现象;4.钢筋机械连接部位外露丝扣不符合要求;5.梁内个别腰筋未绑扎;6.模板内垃圾清理不干净;平罗县回民高级中学新建教学综合楼、风雨操场及配套附属设施项目,1.无现场材料验收抽检制度;2.框柱根部振捣不到位,有蜂窝麻面现象;3.梁模、板模拼缝不严;4.后浇带部位支撑体系未独立设置、提前拆除;5.标养室监控设施不完善,试块无二维码标识;6.监理规划编制不严谨;平罗县中心敬老院养护中心项目,1.外墙保温存在问题托架角铁材质不符合要求,间距超标,保温板四周胶浆不连续,墙体架眼封堵墙不符合要求(用保温板封堵墙);2.材料无复试报告即投入使用,施工无方案,保温板在窗口处未错缝套槎;平罗县南苑西区1#-3#住宅楼、二期5#商住楼、6#住宅楼、7#商住楼,1.技术交底无交底时间,个别无交底接受人签字;个别检验批无验收日期;基槽验收记录及基础检验签字不全;2.砌体压筋未按设计要求采用钢筋网片,底圈梁尺寸偏差大,个别处组砌方式不正确(有二分头);平罗县南区和平新居A区40#商住楼,1.个别独立柱基础有胀模现象;2.现场材料堆放混乱,文明施工差;平罗县高庄幼儿园建设项目工程,1.监理资料签字签章不全,方案细则签字不全,总监职业印章过期;2.材料进场验收记录无施工单位验收意见;3.监理规划细则各方案关键性参数表述错误;4.见证取样计划内容套用并与图纸严重不符。

(六)消防安全及危化管控方面。平罗县人民医院救治能力提升项目传染病防治综合楼项目,木工操作区消防器材设置不符合要求。

(七)农民工工资方面。平罗县中心敬老院养护中心项目,劳动合同签订不规范,要素不全;三大台账(考勤台账、工资台账、实名制台账)未建立;农民工工资未按月足额支付。

(八)实名制考勤方面。平罗县中心敬老院养护中心项目、平罗县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健康小区等十四个小区三标段、四标段、五标段、六标段,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关键岗位人员实名制考勤未按要求录入,且已录入的关键岗位人员未按要求进行考勤打卡。

(九)建筑起重机械管控方面。金源御景西区项目,吊篮安装方案总包方、监理方未审批,安装未进行验收,无安装技术交底;且塔吊自检记录内容不真实,与复检报告不符。平罗县人民医院救治能力提升项目传染病防治综合楼项目,塔吊未办理使用登记手续擅自使用。平罗县中心敬老院养护中心项目,吊篮未办理安装告知及使用登记手续,且安装不符合规范要求,存在安全隐患;吊篮脚手架安装方案与实际不符,无正式安全检测报告,无验收记录。

针对以上问题,我局已对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的项目下发了隐患整改通知书及停工整改通知书,并要求各项目按照质量安全标准化要求,严格执行标准规范,落实整改,确保整改到位,同时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5家企业进行诚信体系扣分、对27名关键岗位人员给予扣分处理,违法违规行为较为严重的3个企业作为典型案例予以全县通报批评。(附件1、2、3)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强化红线意识,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各建筑企业要牢牢坚守安全生产这条“高压线”,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深入开展企业、项目自查自纠,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问题要立即整改,做到举一反三,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建设单位要落实安全首要责任,加强安全源头管控;监理企业要落实安全监管责任,监督指导施工企业开展项目自查自纠,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坚决责令停工整改。施工企业要落实安全生产直接责任,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风险辨识、分析、评估,查漏补缺,消除盲区,堵塞漏洞,坚决遏制全县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加强“智慧工地”质量安全标准化工地的创建力度。各施工单位要提高思想站位,高度重视,加大对于“智慧工地”建设资金投入力度,按照《宁夏智慧工地建设技术标准》补齐设备设施,按照标准进行建设;充分发挥示范工地的带头作用,推广先进管理经验,县域项目可结合自身情况,到我县“智慧工地”创建试点项目进行观摩,学习借鉴相关经验做法,以点带面全面推进我县“智慧工地”创建进程。

(三)加强扬尘污染防治。各企业要建立施工扬尘治理责任制度,严格落实扬尘治理“6个100%”要求。坚持“谁建设、谁负责,谁施工、谁负责,谁作业、谁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扬尘治理责任,加强企业自查,采取有效措施,有效控制建筑工地施工扬尘。

(四)继续实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分账管理制度和银行代发工资制度。施工现场必须设立农民工工作办公室,明确劳资负责人及职责,各施工单位必须在项目现场安装门禁打卡系统,并将本项目用工人员信息录入农民工实名制系统,按要求进行考勤并上传至农民工实名制平台,全面实行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制度,各建设单位要按照不少于22%的工程进度款拨付到“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施工单位每月按时将代发工资清单提供给银行,通过银行直接代发劳务人员工资。我局将加大对恶意欠薪和非法讨薪行为的惩处力度,将企业欠薪情况纳入企业信用评价机制。

平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4月27日


附件1

平罗县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

春季开(复)工暨“五一”节前质量安全综合检查

企业诚信体系扣分名单

1、扣除金源御景西区项目施工单位宁夏住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诚信分值100分,监理单位宁夏现代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诚信分值100分。

2、扣除平罗县人民医院救治能力提升项目传染病防治综合楼项目施工单位宁夏昊盛伟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诚信分值100分。

3、扣除平罗县中心敬老院养护中心施工单位宁夏视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诚信分值100分,监理单位河南建威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诚信分值100分。

附件2

平罗县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

春季开(复)工暨“五一”节前质量安全综合检查

关键岗位人员扣分名单

1、金源御景西区项目,施工单位宁夏住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户彦兴、牟佳林各计3分,安全员陈思同、许建宁各计3分,质检员纪军6分,监理单位宁夏现代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总监赵海波3分;

2、平罗县人民医院救治能力提升项目传染病防治综合楼项目,施工单位宁夏昊盛伟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闫晶3分;

3、平罗县第一幼儿园迁建项目,施工单位宁夏瑞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质检员郑友煜6分;

4、平罗县回民高级中学新建教学综合楼、风雨操场及配套附属设施项目,施工单位宁夏亘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质检员锁忠龙6分;

5、平罗县中心敬老院养护中心项目,施工单位宁夏视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祁顺3分,安全员赵兵3分,质检员周涛6分,监理单位河南建威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总监杨少华9分;

6、平罗县南苑西区1#-3#住宅楼、二期5#商住楼、6#住宅楼、7#商住楼,施工单位宁夏陈桥建设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陈建胜6分;

7、平罗县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健康小区等十四个小区(三标段),施工单位宁夏视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高锦民3分,安全员周涛3分,质检员孙海艳3分;

8、平罗县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健康小区等十四个小区(四标段),施工单位宁夏众捷建设景观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杨富成3分,安全员谢涛3分,质检员石铁军3分,监理单位宁夏建筑设计研究院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总监王玉祥3分;

9、平罗县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健康小区等十四个小区(五标段),施工单位宁夏第一建筑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马登学3分,安全员卜建军3分,质检员王志进3分;

10、平罗县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健康小区等十四个小区(六标段),施工单位宁夏煜翔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曹志伟3分,安全员武晓乐3分;

11、平罗县高庄幼儿园建设项目,监理单位宁夏领行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总监徐万利6分。

附件3

平罗县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春季

开(复)工暨“五一”节前质量安全综合检查典型案例

案例一:金源御景西区项目,建设单位宁夏住宅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李新春;施工单位宁夏住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户彦兴、牟佳林;监理单位宁夏现代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总监理工程师赵海波。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安全方面:1.不具备复工条件擅自复工;2.外脚手架搭设高度未超过顶层屋顶板面1.5m(或女儿墙1.0m以上),连墙件数量少,屋顶部位无连墙件(或个别部位间距过大),剪刀撑未连续设置到顶,架体距建筑物间距超标且无防护措施,架体搭设未严格按照脚手架专项施工方案搭设和验收;3.屋面临边无防护(局部高处),个别楼梯处未设防护,窗台低于800mm的窗边未做防护,顶层平台无防护,电梯井口未用定型化防护栏,且防护栏未固定,预留洞口无防护,已拆除脚手架的楼体屋面临边无防护;4.吊篮安装方案总包方、监理方未审批,安装未进行验收,无安装技术交底;且塔吊自检记录内容不真实,与复检报告不符;5.10号楼南侧地面建筑垃圾未清理;6.安全帽与检测报告不符,个别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帽不合格;7.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关键岗位人员履职尽责不到位。

质量方面:1.见证记录签字日期不全;2.验槽记录无验收意见,无验收日期;3.施工现场无工程质量样板引路制度;4.4#楼过梁支撑长度不够,空心砌块组砌方式随意,自由端未设置构造柱;5.幼儿园构造柱搭接部位主筋未绑扎,墙体拉结筋设置不规范,端部无弯钩;6.幼儿园构造柱底部未清理干净,个别部位应设置构造柱、现场设置边挺;7.幼儿园窗间墙墙垛倾斜严重;8.4#楼楼梯斜板施工缝处有夹渣和断裂现象;9.剪刀墙及构造柱根部有夹渣、漏浆、蜂窝现象。

农民工工资方面:1.农民工工资未按月足额支付;2.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未及时补缴。

案例二:平罗县人民医院救治能力提升项目传染病防治综合楼项目,建设单位平罗县卫生健康局,项目负责人杨志勇;施工单位宁夏昊盛伟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闫晶;监理单位平罗诚建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总监理工程师丁建伟。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安全方面:1.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2.工地扬尘治理不到位,抑尘措施不完善,现场裸土未覆盖;3.实名制考勤设备未对接,建设、监理、施工单位未按要求进行考勤;4.塔吊未办理使用登记手续擅自使用;5.安全方案不全,无应急预案,未报审危大工程辨识清单;6.现场标准化建设不到位,钢筋制作棚、木工棚、砂浆搅拌棚搭设不规范,木工区堆放混乱,不符合文明施工要求7.安全管理资料不完整;8.木工操作区消防器材设置不符合要求。

质量方面:1.地基验槽记录无验收意见,签字签章不齐全;2.基础砌体大于300mm的预留洞口未设置混凝土过梁;3.现场填土作业未分层夯填;4.现场施工资料不全。

农民工工资方面:1.农民工工资各项资料均不完整,差项较多。

案例三:平罗县中心敬老院养护中心项目建设单位平罗县民政局,项目负责人王占林;施工单位宁夏视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祁顺;监理单位河南建威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总监理工程师杨少华。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安全方面:1.复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复工;2.楼顶作业人员使用的安全带不符合规范要求,未使用五点式安全带,存在安全隐患;3.吊篮未办理安装告知及使用登记手续,且安装不符合规范要求,存在安全隐患;吊篮脚手架安装方案与实际不符,无正式安全检测报告,无验收记录;4.电梯间未设置硬防护和水平网,洞口临边防护不到位;5.未设置楼梯临边防护,低于800mm的窗洞口未设防护,不符合规范要求;6.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监理单位人员实名制考勤未按要求录入,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录入的关键岗位人员未按要求进行考勤打卡;7.楼内施工机械用电线缆直接从二级箱引出,且无保护零线连接,存在私拉乱接;8.塔吊电源线无保护零线连接。

质量方面:1.项目经理未到岗履职,总监长期未到岗履职且人证分离;2.外墙保温存在问题托架角铁材质不符合要求,间距超标,保温板四周胶浆不连续,墙体架眼封堵墙不符合要求(用保温板封堵墙)。材料无复试报告即投入使用,施工无方案,保温板在窗口处未错缝套槎。

农民工工资方面:1.劳动合同签订不规范,要素不全;2.三大台账(考勤台账、工资台账、实名制台账)未建立;3.农民工工资未按月足额支付。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