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号: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索引号: 640221041/2021-00070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 平罗县住建局 成文日期: 2021年04月23日
标  题: 关于开展2021年全县房屋建筑 及市政工程春季开(复)工暨“五一”节前质量 安全综合检查的通知
发文字号: 平建发〔2021〕82号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开展2021年全县房屋建筑 及市政工程春季开(复)工暨“五一”节前质量 安全综合检查的通知

平建发〔2021〕82号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开(复)工阶段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从源头上有效预防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坚决消除冬季停工等因素带来的质量安全隐患,确保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生产工作开好头、起好步。按照《关于做好2021年石嘴山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春季开(复)工工作的通知》(石住建通字{2021}20号)文件要求及安排,结合我县建筑领域实际,决定在全县开展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春季开(复)工暨“五一”节前质量安全综合检查,现将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深入开展工程安全生产三年提升行动,强化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认真落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求,有效防范一般事故,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积极推进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切实加大建筑扬尘治理。强化监督执法检查,深入开展深基坑、高支模、起重机械、悬挑架等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严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检查范围

2021年春季开(复)工的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重点检查我县2020年跨年度工程。

三、检查时间及方式

4月21日-23日,我局将对县域内建筑工程全面开展质量安全隐患排查。

四、主要检查内容

1、建筑市场管理情况。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有无违法转包、分包、挂靠,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关键岗位人员管理,工程保证制度执行及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

2、危大工程管控情况。深基坑、深沟槽、脚手架、模板支架、起重设备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执行等情况。

3、预防高处坠落事故措施落实情况。施工现场各阶段高处坠落危险源、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三宝”防护用品使用情况,预防食物中毒等施工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4、工程质量管控情况。建设单位对组织图纸会审、交底及对原设计有重大修改、变动的重新报审等情况;监理单位对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制审批内容执行情况;施工单位对工程实体质量管控情况,对建筑进场材料报验制度、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化管理落实等情况。住宅渗漏、裂缝等质量常见问题防治。对进场材料进行抽测情况。

5、消防安全及危化管控情况。是否存在消防违法违规行为, 临时消防车道是否畅通,消防器材配备、临时消防水源、电源设置、动火审批制度执行、易燃可燃材料堆放情况,工程实体消防施工质量情况。施工现场有无危化重大危险源,有无安全隐患等情况。

6、扬尘治理“6个标准化”落实情况。地面覆盖、车辆清洗、 扬尘监测设备和视频监控设备联网运行情况。

7、疫情防控情况。重点检查疫情防控责任落实情况,工地封闭管理情况,劳务班组实行网格化管理情况。进场工人每日体温检测登记情况,施工人员集中的作业区、办公区、生活区、食堂、宿舍、厕所等重点部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定时消毒、清洁等防疫措施落实情况。

8、智慧工地推进情况。重点检查智慧工地项目推进进度,示范工地的联网应用情况,各企业有关智慧工地的建设情况。

五、工作要求

1、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执法检查,认真组织开展隐患自查自纠,对检查出的问题、排查出的隐患,明确整改的责任人、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确保做到问题解决到位,隐患整改到位。

2、按照“隐患就是事故”的原则严厉查处各种违规违法行为。对存在隐患的建设项目,责令立即整改,对隐患严重、问题突出和拒不整改的,一律要求停工整改,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从重处罚。对整改措施不落实、整改工作不到位、隐患不消除的,一律不得恢复施工。

3、检查中将实施差别化督查,对春季复工组织、落实不力的企业和项目、检查中不履行相关法定程序非法开工、相关管理人员不到位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强行施工等违法行为的,记入不良记录并在全县进行通报批评。

平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4月19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