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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41/2021-00065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 平罗县住建局 成文日期: 2021年03月22日
标  题: 平罗县住建局关于做好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平建发〔2021〕66号 有效性: 有效

平罗县住建局关于做好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

平建发〔2021〕66号

为全面推进住建系统“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确保“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现结合全局实际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随机抽查原则

按照住建部门的监管职责,结合监管重点、风险点、行业领域职责任务,本着统一组织、全面覆盖和协调联系,防止单一抽查的原则,全面做好本单位“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二、组织领导

为有效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成立“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郜秀蓉    住建局副局长

成员:刘  华    法制监察室主任

宋  健    人防办主任

桂  斌    城管队副队长

谈静波    房管所副所长

罗  娟    建管站副站长

李学斌    物业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法制监察室,刘华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组织、安排、指导、协调、督查和具体工作落实。

三、抽查范围及实施要求

(一)抽查范围:建筑企业资质、建筑工程质量、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房地产市场监督、燃气经营许可和安全生产检查、物业管理服务、人防工程等。

(二)实施要求

1、各单位检查人员要认真履行监管责任,严格遵守制度及相关要求。按照分工负责、协作配合、各负其责的原则,依法进行检查,必须做到内容明确、程序合法、文书规范。

2、对制定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进行公开,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和行政权力调整情况随时进行动态更新。各项抽查事项由各单位牵头梳理,严格按照已公布的随机抽查事项开展有关事项的随机抽查工作,并将随机抽查作为选取日常监督检查的主要方式。

3、对建立的随机抽查人员名录库进行公开,并根据人员调整情况动态更新。开展随机抽查工作前,各单位通过平台从本单位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2名以上检查人员开展检查工作。检查人员与抽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依法回避。

4、对建立的随机抽查市场主体库进行公示,并对抽查市场主体库动态更新。开展随机抽查工作前,通过双随机平台从市场主体库中随机抽取市场主体。

5、各单位根据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不定期开展随机抽查工作,对被投诉举报多、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失信等特殊监管对象,要加大随机抽查力度,适时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并做好抽查记录,首查完毕后统一归档备案。

6、依据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载明的抽查内容和相关要求,采取现场检查和书面检查等方式进行随机抽查检查。

7、实现责任可追溯。检查人员开始抽查工作时,现场检查记录和现场照片等证据作为执法全过程进行记录备案。检查人员在检查结束后及时进行总结,形成检查小结报局领导小组办公室,检查小结包括检查时间、检查内容、现场检查情况、检查情况的处理意见和建议等事项,各单位做好检查档案归档并妥善保管。

四、抽查频次和比例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每年至少开展2次,书面检查达到100%,实地抽查比例不低于50%;每年对同一市场主体的检查不超过2次。

五、抽查时间

2021年3月至2021年12月

六、具体要求

1、认真填写双随机监管记录,完成监管检查工作,并存档备案。

2、除依法依规不适合公开的情形外,各相关单位要在抽查任务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将抽查检查结果通过公示系统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随机抽查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要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后续监管的衔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防止监管脱节。积极推进政府部门间抽查结果互认,积极向其他政府部门推送行政处罚、“黑名单”等相关信息,将抽查检查结果纳入抽查检查对象信用记录,实施联合惩戒,达到“抽查一部分、警示一大片、规范全行业”的效果。对违法失信行为开展联合惩戒,形成有力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

3、要对监管工作进行总结梳理,查找问题,分析原因,寻找对策,提出后续监管思路和意见建议。

4、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遵守工作纪律,依法抽查、廉洁抽查。

平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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