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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69/2021-00065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 平罗县陶乐镇 成文日期: 2021年06月18日
标  题: 关于印发《陶乐镇安全生产问题隐患排查整治集中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陶政发〔2021〕64号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陶乐镇安全生产问题隐患排查整治集中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陶政发〔2021〕64号

各村(居)、驻镇单位:

现将陶乐镇安全生产问题隐患排查整治集中坚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平罗县陶乐镇人民政府

2021年6月16日   

陶乐镇安全生产问题隐患排查整治

集中攻坚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消除重大隐患,根据《自治区安委会关于切实加强当前重点领域安全风险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宁安委〔2021〕4号)《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百日会战,喜庆百年华诞”安全生产和灾害防御百日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宁安委〔2021〕54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各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健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使安全发展理念更加牢固,安全生产顽瘴痼疾根本根治,安全生产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本质水平明显提高,全力防范和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全面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环境。

二、重点任务

(一)道路交通运输领域。“两客一危一货”运输车辆为重点,严厉打击运输车辆“三超一疲劳”以及酒驾、无证驾驶、农用车违法载客、农机违法上路等非法违法行为。加大重要路口路段隐患排查治理力度,严厉查处危化品运输非法挂靠、托运、承运、装卸等行为,严查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运输车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突出对运输易燃易爆和有毒危险化学品,特别是运输液化气等液态烃车辆及其罐体的安全检查,确保不发生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事故。

(二)镇域燃气燃油领域。组织开展全镇镇域内燃气燃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深入排查燃气店、餐饮店、各类市场、大型商业综合体、燃气小区住户、以及学校、医院、饭店、宾馆等燃气使用场所燃气用具、连接软管、减压阀和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等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燃气管线周边违法违规施工、野蛮施工,燃气事故应急处置不力等问题。严厉查处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储存、充装、运输、使用等环节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建筑施工领域。强化镇域范围内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排查,严厉整治各类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的行为。加强辖区企事业单位施工现场检查整改工作。深入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存有安全隐患并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进行重点整治“全覆盖”。

(四)旅游及文化场所领域。严格管控大型群众性文化活动,对各类旅游景点以及文化场所、图书馆等场所全面开展排查,加强拉巴湖、庙庙湖等各类景区景点、旅游项目、旅游设施的安全管理,强化涉水旅游项目和大型游乐设施等高风险环节的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整治节庆活动人流车流失管失控、无序运行,危险地段警戒防护措施不到位,突发情况应急救援准备不充分,宾馆、民宿、乡村旅游点存在监管盲区,旅游包车违法违规运行等问题,及时消除风险隐患。

(五)校园领域。重点排查整治校园及周边安全环境,全面排查学校门口等重点路段交通防护设施缺失、交通秩序混乱、校车无证或超载、机动三轮车非法营运以及学校、幼儿园安全防范措施缺失、安全教育不落实等突出问题。加强校园实验室危化品使用管理,严查严治学生宿舍、教室、食堂、礼堂等场所安全隐患。

(六)消防领域。持续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全面实行消防车通道划线管理,加强老旧小区治理督办。紧盯超市、养老机构、地下空间等重点场所、关键部位,以及电动自行车、彩钢板、聚氨酯保温材料等突出风险,分类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七)城乡安全领域。重点排查整治大型种养殖场、柴草堆垛、废品收购站火灾隐患,开展鱼塘、湖泊、河沟等水域船舶和学生溺水警示标识设置清查行动,持续开展农村面包车超员拉运务工人员、大型农业机械违规作业伤人等专项整治,及时纠正无证人员驾驶农用三轮车、摩托车“飞车”行为。

(八)自然灾害防治领域。全面开展森草防火、地震、地质灾害防治、防汛抗旱等督查检查,修编应急预案和处置方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补齐各类应急物资,及时消除风险隐患。全面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调查,摸清灾害风险隐患底数,查明重点区域抗灾减灾能力,推进防范化解自然灾害重大风险。

三、实施步骤

此次各领域安全生产问题隐患排查查整治集中攻坚行动从2021年6月15日起至12月底结束。

(一)全面动员部署阶段(6月15日至6月16日)。各村(居)、驻镇单位要结合本村居本行业实际,制定专项攻坚方案,明确工作任务、责任人,提出有放整改措施,迅速动员部署。

(二)集中排查整治阶段(6月17日至7月31日)。各村(居)、驻镇单位要严格落实监管责任,按照全覆盖、无缝隙的要求,对照各自行业工作领域,组成专项排查小组认真查找问题隐患,落实治理措施,不能立即整改的要落实防范措施。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从严从快从中查处,建立警示教育和联合惩戒机制,有力有效督促问题隐患限期整改。

(三)整改提升阶段(8月1日至12月31日)。各村(居)、驻镇单位对集中攻坚行动开展“回头看”,对风险隐患在原建立清单的基础上进行整改销号、闭环管理。对集中攻坚行动进行全面总结,系统梳理经验,对整改不彻底的问题隐患要深入分析原因,完善改进措施,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开展各领域安全生产问题隐患排查整治集中攻坚行动是深入贯彻落实区、市、县党委政府工作部署、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各各村(居)、驻镇单位要高度重视、迅速行动,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汲取事故教训,结合党史学习教育,进一步强化政治担当、强化责任意识、强化系统思维、强化落实能力,扎实做好集中攻坚行动各项工作。

(二)精心组织部署。为全力推进安全生产各领域问题隐患集中攻坚行动有序有效开展,成立以贺永春为组长,各村(居)、驻镇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集中攻坚工作专班,统筹协调各领域开展工作。各村(居)、驻镇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突出重点领域和关键节点,认真研究制定过硬措施,集中力量开展大排查、大整改、大落实,切实抓出实效。要紧盯风险隐患突出的重点企业,扭住完善和落实责任制这一关键环节,在抓落实上狠下功夫,着力解决突出问题。要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发动群众特别是企业内部职工和家属举报安全风险隐患和违法行为。

(三)强化整改落实。要坚持立查立改、边查边改,做到排查整改、执法查处、督查督办贯穿集中攻坚行动全过程。对企业严重非法违法行为,要严格落实“四个一律”等执法措施,并按程序纳入安全生产联合惩成“黑名单”,督促企业整改到位。要坚持标本兼治,着力建立集中攻坚行动问题清单(见附表),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隐惠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体系。

(四)严格考核问责。各村(居)、驻镇单位每周至少向集中攻坚行动专班汇报一次工作进展情况。镇综合执法中心对各村(居)、驻镇单位集中攻坚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检查,检查结果作为2021年度对各村(居)安全生产、消防、防灾减灾、公共安全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存在领导责任不落实、集中攻坚不彻底、监督管理走形式、执法查处宽松软等问题的有关部门要依法依规依纪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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