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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74/2021-00068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 平罗县医保局 成文日期: 2021年04月01日
标  题:

平罗县医疗保障局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措施清单

发文字号: 平医保发〔2021〕35号 有效性: 有效

平罗县医疗保障局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措施清单

平医保发〔2021〕35号

平罗县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联席会议机制办公室:

按照关于报送2020年国家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市地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措施的要求通知,我局存在医保监管力量也严重不足问题,现将反馈意见整改措施清单和整改落实清单报上,请审阅。

问题一:医保监管力量严重不足,机构改革后,医保基金行政监管编制和人员没有及时划转,一些市查案人员严重不足,不适应医保基金监管查办案的需要。药监、市场监管等部门也存在类似问题。

负责领导:顾永华

整改时限:5月底前

整改目标及措施:

(一)向编制部门申请,增加医保行政监管人员编制数量。

(二)成立联合检查组,联系相关部门共同开展医保基金专项检查,做到每年2次,全覆盖。

(三)聘请审计等第三方,定期对医保基金使用情况开展自查,以克服监管力量不足的问题。


附件:平罗县医疗保障局国家综合监管督察反馈问题整治落实清单



平罗县医疗保障局

2021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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