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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72/2021-00009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 平罗县煤炭集中区 成文日期: 2021年03月16日
标  题: 关于印发《平罗县煤炭集中区开展安全生产及消防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平煤发〔2021〕25号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平罗县煤炭集中区开展安全生产及消防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平煤发〔2021〕25号

为贯彻落实平罗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的《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煤炭集中区生产及消防安全工作,强化政府监管和企业主体责任,全力做好企业标准化达标评审、认定管理工作,确保园区安全形势稳定向好,结合集中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实现煤炭集中区重点企业安全生产三级标准化为目标,有效推进集中区安全生产及消防隐患治理,聘请第三方机构专家对集中区安全生产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并做好企业职工教育培训工作。通过本次专项检查,园区企业安全管理理念有所提升,达到预期目标,确保企业健康平稳发展。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做到生产及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层层压实,责任到人,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特成立平罗县煤炭集中区生产及消防安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具体人员如下:

组  长:达江峰  平罗县煤炭集中区服务中心主任

副组长:黄  虎  平罗县煤炭集中区服务中心副主任

负责人:张  强  平罗县煤炭集中区服务中心副主任 

办公室主任:马瑞章

成  员: 谈  毅   冯  骁  刘伟龙  李浩男  井  锐  

李  荣  张  璐  仇玉桃   黄  亮

三、检查时间和方式

自2021年3月15日起至2021年4月15日,检查方式为聘请第三方专家对企业进行检查指导。

四、检查内容

(一)组织对企业进行生产及消防安全检查。由集中区与专家成联合检查组,深入企业生产一线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就企业机械设备、消防安全、用电安全、风险辨识落实情况和生产安全制度建设等开展全面系统检查工作,出具书面检查记录,提出整改措施或方案,书面告知并指导企业整改。针对各企业现场隐患检查记录,及时进行统计,编撰建立园区隐患排查整改台账,及时跟踪督促隐患整改工作,做到隐患即查即改。

(二)聘请专家对企业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法律法规和专业技能培训。对园区内所有企业员工分类(“管理岗”、“技术岗”、“操作岗”)培训,针对不同岗位特性分批次开展安全教育法规知识和专业技能培训,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杜绝生产中的“三违”现象,力争企业职工达到受教育培训率100%,培训合格率100%,持证上岗率100%。

(三)对企业安全及各项资质进行培训证件办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企业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员,特种作业必须持证上岗,其中包含高空作业证;电、焊工作业证;叉车作业证等。针对不同证照分批次开展培训教育工作,培养一批注册助力安全工程师、应急救援员和特种作业操作员,提升企业持证上岗率,加强企业人才队伍建设。

(四)推进规上企业三级安全标准化建设。依据平罗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的《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文件精神,全力做好企业标准化达标评审、认定、管理工作,严格把关,高效服务,督导推进,实现集中区规上企业安全生产三级标准化全部达标。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认识,统一思想。各部(室)、企业要提高认识,要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做好生产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周密部署,形成合力。各部(室)、企业要将工作方案层层分解到人,认真抓好落实,真正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执行制度。对企业存在的生产、消防安全问题,要逐一制定整改推进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形成工作闭环。

(三)全力配合,积极落实。全力配合专家的安全检查和教育培训工作,对专家提出的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要做好落实;超出职权范围的及时向领导汇报请示,按批示完成工作。

(四)大力宣传,强化培训。各企业要全面普及火灾预防及逃生自救知识,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轮岗轮训等要求,全面提升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要及时总结工作经验,畅通信息渠道,加强信息反馈,及时上报重要情况和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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