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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30/2021-00014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 平罗县文广局 成文日期: 2021年03月30日
标  题: 文广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发文字号: 有效性: 有效

文广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2020年,平罗县文化旅游广电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八次、九次全会精神、市委十届七次全会精神和县委十四届四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依宪执政依法执政,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统筹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建设,努力推动全民普法守法工作,着力加强法治政府工作,现将文广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责任落实

(一)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根据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的有关要求,我局始终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局党组班子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按照“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目标责任体系,建立健全了组织机构。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专人具体负责组织、安排和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制定了年度工作计划,明确了责任和要求。全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按要求、按进度稳步推进。

(二)健全完善“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加强法治培训工作力度,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增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

(一)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局系统各支部的重点“必修课”,组织专题学习。举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专题培训班,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培训内容。加强对本系统的党员干部开展教育培训。

(二)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和石嘴山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精神。深入推进“依法防控·法治同行”专项行动,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关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实施意见>的实施方案》,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三)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局党组定期听取相关单位部室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真正把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履行好、落实好,自觉作表率。加强对下属单位、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不断提高党政主要负责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三、加强宣传教育,强化法治意识

(一)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制度,在各类会议上安排时间学习部门行政法规、规章,将机关干部定期学习宪法及部门法规、集中参加专业执法培训、按要求完成规定课程,纳入干部考察、任免、奖惩范畴。

(二)完善文广局学法用法制度和普法责任“四清单一办法”,组织全局执法工作人员参加网上学法考试。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健全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做好执法人员执法证的申领、换发、注销和日常管理工作。

(三)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宣传宪法和行业法律法规,特别是有关保障和维护公民文化权益、保护知识产权、增强自主创新方面的法律、法规,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引导职工自觉守法维权,充分、合法地行使宪法赋予的基本文化权利。充分利用 以“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为统领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3·15” 开展消费者权益日法治宣传活动; “4.15”开展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活动;“6.5” 开展世界环境日法治宣传活动;“6.26” 开展国际禁毒日法治宣传活动;“11.9” 充分利用“文化遗产日”、 “5•18国际博物馆日”、开展消防法主题宣传活动,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生动活泼的法制宣传活动,营造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四)充分发挥文广局法治宣传骨干作用

一是充分发挥县电视台主流媒体宣传作用,营造良好法治宣传氛围。成立法治宣传领导小组,主抓“七五”普法宣传报道。在《平罗新闻》中,对重点普法活动进行动态报道,对群众关注的普法热点进行跟踪报道,认真开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系列报道等活动,开设《平安平罗》专栏,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报道,扩大普法宣传影响力。《平罗新闻》后,播发普法宣传标语口号、法治公益广告。通过微信微博平台,实时传播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起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新闻专题类栏目《每周关注》,围绕民生,制定普法采访报道计划,开展全面深入报道,为全县普法宣传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以上栏目的开设和多种宣传方式,为推进平安平罗建设、建设法治型政府发挥了积极作用。5年来共播发普法相关新闻120余条,播发标语、口号、公益广告350多条次,采制《平安平罗》专题节目近120期,起到了良好的普法宣传效果。二是充分发挥文化馆文化法治宣传主阵地作用,5年来共创作编排法治文艺节目21个,举办法治专场文艺演出5场次,观看人数达2万余人,受到了观众和上级部门的好评。

四、扎实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工作

按照中共平罗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开展2020年平罗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实施方案通知要求》,我局结合实际,制定了创建实施方案,对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认真进行了梳理,对法治政府创建工作档案进行了归档整理。

(一)积极推进简政放权

认真贯彻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一系列指示精神。主要从进一步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强化行政审批事项取消下放后续衔接落实和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服务与加强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上推进简政放权工作的落实。全面清理规范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工作。全力做好区、市下放审批事项的承接,做到责任和权力同步到位,监管与服务同步到位。确保接得住,管得好。做好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梳理工作,编制操作规范的《文广局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及办事服务指南》,公开工作审查机制,推进行政审批一站式工作。打造政务服务“一张网”,简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方式,对企业和群众办事做到“一口受理、全程服务”。切实做好行政审批事项的“接、管、服”工作。一是做好“接”。认真制定接收方案。根据要求,分别对营业性演出内容核准、博物馆处理不够入藏标准、无保存价值的文物或标本审批、电子出版物发行单位设立审批、印刷内部资料性出版物核准等8项行政审批制定了《自治区文化厅、新闻出版广电局下放行政审批项目接收方案》、《石嘴山市文广局下放行政审批项目接收方案》,并进行了公布,同时按照相关通知精神要求相关科、室认真学习行政审批项目方案。二是做好“管”。做好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衔接工作。积极和县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室沟通做好对营业性演出内容核准、博物馆处理不够入藏标准、无保存价值的文物或标本审批、电子出版物发行单位设立审批、印刷内部资料性出版物核准等7项行政审批和非行政审批项目的审批操作规范及流程图,放置政务服务中心服务窗口,便于服务对象业务垂询与办理。三是做好“服务”。积极为群众服务,急为群众办事之所急,想为群众办事之所想,全方位做好服务,不断提高创业创新服务效率,提高公共服务供给效率,提高政务服务效率。做到勤民、便民、高效、廉洁的为民服务宗旨。

(二)规范行政审批行为

一是认真落实县人民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实施方案,制定《文广局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实施方案》,推行权力清单事中事后监管制度的落实,切实依法依规抓好抓实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标准化工作。依据《关于开展政府部门权责清单信息更新和数据汇聚工作的通知》(平编办发〔2019〕32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系统权力清单指导目录》、《宁夏回族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系统权力清单指导目录》,梳理完善县文广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共梳理各类权责事项194项(行政许可15项、行政处罚155项、行政强制2项、行政检查5项、行政确认4项、行政奖励1项、其他类12项),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经部门清理,县司法局法制办审查、专家组论证并呈报县编委审定,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对权力分类、项目名称、实施依据,承办机构都进行说明。责任清单对部门主要职责,具体工作事项进行了登记和制定出后续监管方案,在监管上做到公正监管,综合监管与审慎监管。在规范审批行为方面,主要从完善“一站式”服务、完善行政许可决策机制和强化行政审批绩效管理与持续推进标准化建设上进行探索与规范。二是加强县政务服务大厅文化局行政审批窗口建设,工作人员2名,指定一名专人常驻大厅负责日常文化审批事项的受理,实行AB岗、建立一次性告知、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等服务制度,配备了电话、电脑等设施,启用了新版文化市场经营许可证,编制了办事服务指南,方便申请人取用。开通并应用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宁夏政务审批服务网,开展网上审批相关工作,行政审批实行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间的“三减一提升”工作措施。开展不见面马上办网上行政审批工作,所有办理事项通过平台进行流转。推进政务信息公开,通过政府网站、公示栏等及时、准确公开了我局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进展情况和结果。三是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化建设工作和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效能及管理工作。对承担的审批事项制定业务手册,逐项细化审批流程、标准、要点,严格规范行政裁量权。建立和完善了行政审批台账管理制度,每一季度向领导报送审批情况。加强了审批行为监管,对违反行政许可法规、失职渎职的经办人员,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及时编制、修订行政审批项目操作规范及其流程图、办事指南,公开办事指南,审批结果等信息,在受理办理行政审批事项过程中无吃、拿、卡、要等不廉洁行为。

(三)严格对接落实政策

我局严格按照区市文化旅游广电新闻出版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对接下放行政审批项目,认真贯彻落实文化市场准入“先照后证”制度,按照便捷、高效、规范原则,完善了工作流程,落实了监管责任,依法规范行政审批工作,简化了申报材料。在受理行政审批申请业务时,市场监管行政部门已登记核准的经营主体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济类型、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等事项,以营业执照载明内容为准,我局不再要求提供办理营业执照时已经提供的材料。落实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工作,取消了最低注册资本的限制。简化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取消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总量、布局规划和计算机数量限制的要求。与省市主管部门对接了印刷内部资料性出版物核准、印刷企业经营许可、图书音像制品零售企业经营许可、文化娱乐场所设立4项行政审批事项;取消了文物保护单位拍摄许可、改建、拆除电影院和放映设施审批、电影放映单位变更业务范围或者兼并合并分立审批、在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范围内进行相关活动方案的审批、复印打印业务审批、在古建筑内安装电器设备的审批6项审批事项,杜绝了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成为“自由落体”,在大厅取消了不再审批的审批项目,使我局的行政审批窗口更加便民高效。

(四)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一是加强岗位培训,提高审批人员履职能力。为强化服务意识,切实加强审批人员的政治理论、业务技能及服务意识教育,我局每年都分批次对行政审批人员进行培训,业务能力得到很大提高,行政审批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也得到提高,并通过案卷检查等多种方式,努力提升了审批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履职水平。进一步优化服务质量,加强同服务对象的沟通交流,耐心细致解答各类咨询,提高办事人员工作效率,对一些残疾、边远地区人士直接提供上门服务。二是建立随机抽查机制,做好监督检查。结合我县文化市场和执法队伍实际情况,建立随机抽查与日常检查相结合的监督检查制度。根据我局权力清单,逐项梳理出文化市场检查项目。对于法规要求现场检查的,应当现场检查,对于没有明确要求的,每年度对所辖区每一家文化市场主体至少进行一次普遍性检查,并建立随机抽查办法,实行随机确定抽检各文化市场相关单位,明确抽查范围、比例、频率、结果公示等内容。三是推进电子政务,加快开展网上审批工作。在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建设之初就安排专人进行脱产学习,并进行了周密的安排 ,完成了新老平台顺利过渡,截至目前我局所有文化审批工作均通过平台办理。开展审批工作进程大大加快,确保了不出现延迟办理和办理人情审批等情况,保证了行政审批的公正性、时效性。四是做好政务信息公开,提升服务水平。对承担的每项行政审批事项编制办事指南,清晰、具体地列明了申请条件、材料、基本流程、审批时限、注意事项等内容。通过政府网站、公示栏等及时、准确公开了我局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进展情况和结果,不断加强对行政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确保了申请人的知情权,切实提高政务服务水平。五是严格履行文化市场监管责任,加强事后的监管,及时受理12345举报电话移交事项,加大严重违法经营主体的惩戒力度,促进行业诚信自律,按照《文化市场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每月发布红黑榜,建立健全部门联动机制,联合公安、消防、环保、市场监管部门不定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五、加强队伍建设,规范执法行为

(一)按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罗县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和要求,我局制定了平罗县文化旅游广电局《平罗县文化旅游广电局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针对法律专业人员短缺问题,我局已和县编办沟通,调配法律专业人员担任行政执法法制审核人员,确保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落实到位。

(二)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

按照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平罗县机构改革方案》(宁党办[2019]25号)和《平罗县文化旅游广电局职能配置内设岗位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精神,我局在原旅游质量监督所编制基层上新设立文化执法大队,取消旅游质量监督所的机构,编制方案已经县编办审核批准,人员编制11人,设队长一名(副科级),副队长一名(无级别),新设立的文化执法大队已成立,县委已经任命了大队长,我局已向县机管局申请了文化市场执法大队办公场所,经过简易装修已于11月挂牌入驻,开展相关文化旅游市场执法工作。

六、加强监管力度,净化文化旅游市场营商环境

(一)加强承办重大文化、旅游节庆活动中的安全监管。按照“谁主办、谁负责”和“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审批程序,周密制定活动方案计划,严格制定并落实安全保障措施,严密防范群死群伤事故发生。

(二)强化执法力度,狠抓日常监管,加大专项整治工作力度,进一步整顿和规范辖区内的文化旅游市场经营秩序,加强对文化旅游市场的日常监管。

1.针对我县文化娱乐场所点多、面广、线长的现状,有步骤、分阶段对网吧、歌舞娱乐、游戏、印刷、旅行社等文化旅游经营场所开展了排查整治,重点在节假日、中高考前联合相关执法单位集中开展了监督检查整治、对存在问题的阳光啤酒节2家烧烤摊位排烟不达标下达了整改,对阳光商场举办的促销演出活动进行了叫停,并告知主办方,在中高考期间,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禁止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

2.在疫情防控期间,我局落实疫情防控监管责任,切断疫情传播途径,针对传统节日春节、元宵节文化娱乐场所易发生聚集性群众娱乐活动的特性,为防止部分经营业主明关暗开、擅自违规营业的现象发生,我局在执法人员少的情况下,及时抽调下属单位工作人员成立15人的疫情防控巡查组,下设四个小组,采取“天天查、错时查、严格查”的巡查模式,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及时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3.“五一”小长假前,随着全国冠状病毒疫情的逐渐平稳,按照县卫健委的统一安排,我局联合卫生、市场监管部门,对全县各旅游景区(点)、娱乐场所、星级农家乐、开展了复工复产大检查,重点检查疫情防控常态化和食品安全等内容,规范了服务人员、客人佩戴口罩、体温测量、消毒液的配比和消毒频次、营业人员的最高上限等内容,和各企业、个体工商户签订复工复产承诺书80余份。一年来开展各类检查2700余人次,下发整改通知书92份,整改各类隐患52处。以上措施确保了文化旅游市场的安全有序运行。

4.10月1日,因山西太原市迎泽区台骆山内一冰雕展示馆发生火灾,造成13人死亡,5人重伤的重特大火灾事故,按照《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文化和旅游经营场所火灾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文件要求,我局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文化和旅游经营场所火灾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文化和旅游企业、各业务分管领导要落实安全责任,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从10月2日开始放弃国庆休假机会,抽调19人组成两个检查组,由主要领导亲自带队,联合市场监管局、消防大队再次对全县旅游景区景点、旅行社、网吧、KTV等文化旅游市场进行了拉网式检查,确保了国庆期间文化旅游市场的安全有序运行。

七、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我局及时调整了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健全完善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属各单位、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日常工作及部门协调工作,确保扫黑除恶日常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充分利用宣传标语、横幅、微信群、公众号、广播电视等媒体深入广泛宣传,全力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氛围。组织全系统党员签订了扫黑除恶个人承诺书。一是在局党组扩大会议上,局主要领导多次强调扫黑除恶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从思想上提高对扫黑除恶工作的重视程度。二是在疫情防控复工复产期间,综合执法办执法人员在开展复工审核检查过程中,反复向经营业主、从业人员宣传扫黑除恶工作中整治行业乱象突出问题的重要性。三是动员各文化娱乐经营场所、涉旅企业通过 LED、开机界面、电子显示器等载体继续宣传扫黑除恶工作。

八、存在问题

我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行政执法监督有待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的方式比较简单,有待形成多渠道多层次的执法检查监督机制,进一步净化我县文化旅游市场;二是普法工作有待完善,研究开展有新特色的普法活动有待加强,创新工作思路、方法做得不够,普法的针对性、时效性、实用性有待提高。

九、下一年度工作思路

(一)继续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真正把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履行好、落实好,自觉作表率。加强对下属单位、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不断提高党政主要负责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二)建立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一把手五不直接分管”等制度,明确班子职责分工,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规定,制定配套制度,明确具体责任人和相关流程,确保行政决策程序流程化管理、有效化落实。

(三)进一步加大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宣传贯彻力度,提高认识,转变观念,严格依法履行出庭应诉职责,提升行政应诉答辩和举证工作质量,降低行政案件败诉率。

(四)稳步推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步骤进行,从制度建设上制定和完善每一步骤规则,特别是对重大行政决策过程中每一道程序环节都进行具体明确,确保一步不落。

(五)继续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对文化旅游市场执法工作适时开展专项督查,深入推进“三项制度”落实落地,确保“三项制度”公示有载体、记录有设备、审核有记录。

(六)结合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工作,对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进行自查整改,对发现的问题没有自查整改的进行通报批评、责令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作为季度年度考核的依据,推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执法责任制、执法裁量基准制度、执法责任追究等制度的有效落实。

(七)严格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规定,统一登记、编号、印发,并向县人民政府备案登记,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保证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

(八)完善文广局学法用法制度和普法责任“四清单一办法”,组织全局执法工作人员参加网上学法考试。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健全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做好执法人员执法证的申领、换发、注销和日常管理工作。

(九)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规定,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和项目建设规划设计、可行性论证、项目招投标等法定流程,并及时归档,做到重大行政决策合法、合规。对文化、旅游、广电等重大投资项目、重大公共基础设施、关系民生的重要公用事业等公共利益或者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依法公开依据和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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