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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86/2020-00011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 平罗县农改中心 成文日期: 2020年11月13日
标  题: 《平罗县探索开展“订单农业+保险+期货+融资”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发文字号: 平农改领字〔2020〕7号 有效性: 有效

《平罗县探索开展“订单农业+保险+期货+融资”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平农改领字〔2020〕7号

为有效抵御市场价格波动风险,解决农民增产不增收以及重大自然灾害造成的减产减收等问题,促进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部署要求,探索开展“订单农业+保险+期货+融资”改革试点,建立农业保险和农产品期货联动机制,拓宽农业融资渠道,通过保险和期货的对接,从产销两端化解农业产业经营风险,减少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带来的农产品价格波动,提高农业生产者的积极性,持续增加农民收入,实现农民、农业企业、金融机构互利共赢。

二、基本原则

1.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充分发挥政府政策导向作用,创造低成本的政策环境。坚持市场化运作,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2.完善监管、防范风险。处理好加快发展和防范风险的关系,规范市场秩序,保证财政补贴资金合规科学高效使用,维护农业生产者合法权益。

3.以保促销、稳定收益。引入保险机制,平衡玉米市场价格,保障农民稳定增收,力争让更多农民享受到改革红利和政策实惠。

4.创新服务、助农增收。创新金融服务方式,开展“险资直投”融资业务,为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融资支持,带动农民增收致富。

三、工作内容

(一)探索玉米“订单种植”模式,保障经营者利益

1.签订收购订单。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生产、加工、流通企业与农户、合作社、家庭农场签订玉米收购订单,以合同形式约定玉米种植标准和价格,使“订单农业+保险+期货+融资”试点的收益传导至参与试点的农户、合作社、家庭农场,保障卖粮价格和销售问题。

2.确定收购价格。以保险公司玉米期货价格保险合同的目标价格为准。保险公司将在最低收购价格的基础上,确定适当提高种植利润的目标价格。

(二)探索建立价格保障机制,稳定收入预期

引导农户、农业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购买保险公司提供的玉米价格保险产品,抵御市场价格波动风险,确保和稳定收入。

1.投保数量选择家庭农场、流通大户、部分农户投保,计划数量2万吨。

2.保险产品。玉米价格保险。保险涉及的玉米期货合约交易收盘价数据以大连商品交易所发布的数据为准。

3.保障时间期权存续期:10月9日至12月9日。

4.参与主体。平罗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中心;人保财险宁夏分公司;华龙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各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生产、加工、流通企业;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5.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商品交易所玉米约定期货合约价格低于保单约定的价格时,视为保险事故发生,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三)探索建立风险分散机制,防控价格风险

保险公司与期货公司签定场外期权买卖协议,期货公司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玉米挂牌价格,提供相关产品策略,通过期货市场防控价格风险,保障农户种植收益。

1.场外期权产品。场外期权产品结构为亚式平值看跌期权。亚式期权是用期权合同期内该标的资产价格的平均值,因此它可以避免期权标的资产在接近到期日时被操纵带来的风险。采取期权存续期全程采价(10月9日至12月9日期间每个交易日下午15时收盘价算术平均价),采用平值看跌期权是基于本次试点是为了对保险标的玉米进行价格保护,如果到期执行价格低于保险目标价格,可以对被保险人进行赔付,保障其利益。

2.风险防控措施。“保险+期货”是风险管理的新模式,农户通过向保险公司购买农产品价格保险确保收益,保险公司通过购买期货公司的场外看跌期权产品进行再保险。

(四)创新农业融资方式,缓解融资难题

与保险公司合作开展“险资直投”业务,充分发挥保险资金与担保的支农作用,为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融资贷款支持。

1.融资担保范围保险公司通过“险资直投”方式为农户、农业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贷款,担保公司按约定比例对贷款提供连带保证责任,当贷款发生逾期时,由担保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比例代偿逾期贷款本金、利息及其他费用。

2.融资期限与额度融资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年。种植、养殖农户融资额度为5—50万元;种植、养殖合作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额度为30—300万元;涉农龙头企业融资额度为300—500万元。

(五)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实现多方共赢

通过农户、种植大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生产、加工、流通企业、保险公司、期货公司多方参与,保险公司保障种植户的收入,期货公司保障价格,降低风险同时保障种植户和农业企业的收益,拓宽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户的融资渠道。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培训(2020年7月8月)。制定《平罗县“订单农业+保险+期货+融资”实施方案》,组织经营主体、种植大户、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乡镇分管领导举办培训班。入户调查,对接种植经营主体和流通大户,对玉米种植、流通情况进行调查摸底,现场解决存在问题。

(二)组织实施(2020年9月2021年11月)。确定保险+期货具体细则,约定期限、落实数量、确定保费,签订保险合同。

(三)总结阶段(2021年12月)。总结提炼试点经验,完善相关制度,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试验成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县农村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平罗县农村综合改革服务中心),负责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配套政策的制定,保障试点工作有序开展。

(二)强化协调配合。各相关部门要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联系,争取上级支持,实现上下联动。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相互支持,相互合作,形成合力,共同推动试点任务落到实处。

(三)严格督察考核。县农村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试点工作的指导和督察考核工作,定期召开推进会议,压实工作责任,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确保改革试点取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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