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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72/2020-00023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 平罗县煤炭集中区 成文日期: 2020年06月19日
标  题: 关于印发《平罗县煤炭集中区汛期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平煤发〔2020〕51号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平罗县煤炭集中区汛期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应急预案》的通知

平煤发〔2020〕51号

煤炭集中区各部(室)、站(队)、企业:

为切实做好集中区汛期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现将《平罗县煤炭集中区汛期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平罗县煤炭集中区服务中心    

2020年5月19日         



平罗县煤炭集中区汛期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应急预案

为做好水灾害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有效防范水灾,保证防洪抢险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集中区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结合集中区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积极、稳妥、科学、有效”的原则,全面贯彻“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方针。落实全国和全区防汛抗旱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做好自然灾害隐患排查等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进一步提高公民防御灾害的能力。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以人文本,确保群众基本生活。

(二)坚持统一领导、综合协调、明确责任、分级负责为主。

(三)坚持政府主导、资源共享、快速反应、社会互助,充分发挥企业自治组织的作用。

三、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一)平罗县煤炭集中区汛期防灾减灾领导小组。

组  长:达江峰  煤炭集中区服务中心党总支书记、主任

副主任:黄  虎  县煤炭集中区服务中心副主任

张  强  县煤炭集中区服务中心副主任

成  员:办公室、经济部、综合管理部、社会部、安全办、财务室、巡查队、卫生队、税控计量站、各企业。

汛期防灾减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张强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各企业应成立汛期防灾减灾领导小组,负责本企业的汛期防灾减灾工作。

(二)工作职责。

1、集中区办公室负责汛期防灾减灾组织协调工作;负责传达由防汛、气象等部门提供的天气预报、洪水警报和上级有关汛期防灾减灾工作文件;督促各部(室)抓好汛期防灾减灾救灾物资供应、储备、调运和畅通保障等工作;做好汛情收集、上报与发布,协助做好汛期防灾减灾动员宣传等工作。

2、巡查队负责组织应急防洪抢险分队参与防汛抢险工作。同时,在紧急防汛期间,按照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部署,协助镇派出所加强重点地区的治安管理;必要时实行交通管制,确保运送防汛抢险人员和车辆优先通行;及时处理破坏防汛设施、趁灾盗窃、哄抢、挑动群众械斗以及利用迷信蛊惑人心、破坏抗灾救灾等案件,并予以坚决打击。

4、财务室负责协助崇岗镇安置救济灾民,安排好灾民生活,并及时与防汛抗旱指挥部联络。

三、预防和预警机制

(一)预防预警信息。

1、汛情信息。集中区办公室应及时接收县气象部门或上级相关部门对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报,并将结果及时报送集中区汛期防灾减灾领导小组及各部(室)、站(队)、各企业。

2、洪涝灾害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受灾人口以及群众财产、交通运输、水电设施等方面的损失情况。洪涝灾害发生后,综合执法队、企业应及时向集中区汛期防灾减灾领导小组报告洪涝受灾情况,并对实时灾情组织核实。集中区汛期防灾减灾领导小组应收集动态灾情,全面掌握受灾情况,并及时向县防汛抗旱领导小组报告。

(二)预防预警行动。

1、暴雨洪水灾害预警。根据县气象部门发布的暴雨警报,及时向集中区发布预报暴雨的时间、强度、量级和范围。

2、地质灾害预警。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地方,应根据地质灾害的成因和特点,主动采取预防和避险措施。密切联系县气象、国土资源部门,相互配合,提高预报水平,及时发布预报警报。

四、防汛应急响应

(一)汛情分级。

1、一般汛情。日降雨量50-100毫米,作较大汛情处理。

2、较大汛情。日降雨量100-200毫米;过程降雨量200-300毫米,作重大汛情处理。

3、重大汛情。发布暴雨紧急警报阶段;日降雨量200毫米以上;过程降雨量300毫米以上。

(二)防范措施。

1、一般汛情。集中区办公室接到上级汛情报告,及时集中区主要领导汇报;值班领导带队值班,并向各企业防汛机构通报汛情信息,根据上级要求下达防汛通知。

2、较大汛情。集中区办公室接到县“两办”、防汛办较大汛情报告后,立即向集中区主要领导汇报气象信息;汛期防灾减灾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上岗到位,密切关注气象变化,及时向集中区主要领导汇报变化情况,遇紧急情况随时汇报;下发防汛通知,部署防御工作;组织指挥集中区防洪抢险救灾工作。

3、重大汛情。集中区办公室接到各级重大汛情报告后,立即向集中区主要领导汇报气象信息;汛期防灾减灾领导小组组长上岗到位,时时跟踪上级部门播报降雨量及未来天气趋势与集中区汛情;集中区办公室下达防御紧急通知;成立抗洪抢险救灾领导小组,实行统一领导,按本预案分组实施。

(三)工作内容。

1、组织指挥。集中区汛期防灾减灾领导小组在上级部门的领导下,具体做好各项协调工作,各部(室)、企业认真实施本预案。

2、信息发布。集中区汛期防灾减灾领导小组负责向集中区发布上级相关部门发布汛情灾情、防汛紧急警报、强降雨等灾害性天气信息,集中区范围内有关汛情、灾情等信息上报。

3、预测预报。接收播报县气象局预报暴雨的时间、强度、量级和范围;接收播报县国土资源局预报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地点、强度和时间。

4、物资、车辆调用。发生重大汛情时,集中区汛期防灾减灾领导小组有权在集中区范围内根据需要调用防汛物资、车辆。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大局,主动配合。

5、人员物资撤离。各部(室)、企业要按防洪预案组织转移受灾地段人员和物资;对重要物品、有毒物品及易燃易爆物品应按有关规定要求处理。

6、信息播报。报道汛情、灾情必须及时、真实,综合性报道、向上级新闻单位和对外的报道,按有关规定审查后发布。

五、应急保障

(一)通信与信息保障。集中区汛期防灾减灾领导小组应积极争取上级部门协调当地通信管理部门,按照防汛的实际需要,将有关要求纳入应急通信保障预案。出现突发事件后,通信部门应启动应急通信保障预案,迅速调集力量抢修损坏的通信设施,努力保证防汛通信畅通。必要时,调度应急通信设备,为防汛通信和现场指挥提供通信保障。在紧急情况下,应充分利用电话、广播等媒体以及手机短信等手段发布信息,通知群众快速撤离,确保人民生命的安全。

(二)应急队伍保障。任何企业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防汛抢险队伍分为:群众抢险队伍、非专业部队抢险队伍和专业抢险队伍(县组织建立的防汛机动抢险队和人武部组建的抗洪抢险专业应急部队)。群众抢险队伍主要为抢险提供劳动力,非专业部队抢险队主要完成对抢险技术设备要求不高的抢险任务,专业抢险队伍主要完成急、难、险、重的抢险任务。

(三)交通运输保障。集中区汛期防灾减灾领导小组积极发动集中区人力物力,优先保证防汛抢险人员、防汛救灾物资运输;低洼地区受洪水威胁时,负责群众安全转移所需地方车辆的调配;负责用于抢险、救灾车辆的及时调配。

(四)物资保障。集中区汛期防灾减灾领导小组应按规范储备防汛抢险物资;防汛物资品种和数量应结合本地抗洪抢险的需要和具体情况确定。

(五)资金保障。集中区财务室在财政预算中安排资金,用于遭受严重水毁的工程修复补助,并积极向上级争取资金补助。

六、善后工作

(一)生活救助。集中区及时调配救灾物资,妥善安置受灾群众,切实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

(二)设施抢修。对影响防汛安全的基础设施应及时修复。

(三)救灾表彰。集中区对抗险救灾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部(室)、企业、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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