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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61/2019-00036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 平罗县宝丰镇 成文日期: 2019年05月10日
标  题: 关于切实做好拖拉机、联合收割机 及驾驶操作员免费检审验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宝政发〔2019〕81号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切实做好拖拉机、联合收割机 及驾驶操作员免费检审验工作的通知

宝政发〔2019〕81号

关于切实做好拖拉机、联合收割机

及驾驶操作员免费检审验工作的通知

各村民委员会: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为加强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其驾驶操作员的安全管理,保证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安全技术状态,消除农机事故隐患,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发生,确保农业机械安全生产,促进全镇农业经济健康持续发展,根据平政办发〔2019〕37号文件精神,现就我镇开展拖拉机及联合收割机驾驶员免费检审验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时间及检审验地点

2019年5月15日至2019年5月16日

2019年5月15日镇关、兴胜、吴家湾、陆渠4个村在镇关村部检审验。

2019年5月16日宝丰、新渠、马家桥、渠羊、中方5个村在渠羊村部检审验。

二、工作任务

农机年度免费检审验工作是确保农机安全生产和维护农村稳定的一项重要举措,农机免费管理是今年农机管理的重点,各村要高度重视,充分开展农机免费检审验工作,凡分配到各村的各项任务,要求各村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检验率达到100%;驾驶员审验率达到100%;享受购机补贴的农机上牌率、检审率达到100%;驾驶员审验率、持证率达到100%。

三、工作范围及对象

(一)拖拉机及联合收割机检验

1 .对2018年12月31日(含)前纳入牌证管理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拖拉机运输机组进行年度检验。

2.对2019年1月1日后初次申请注册登记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拖拉机运输机组进行安全技术检验。依法通过农机推广鉴定的机型,其新机在出出厂时经检验获得出厂合格证明的,在行驶证上加盖2019年度检验合格章,不再另行检验,拖拉机运输机组除外。

(二)拖拉机及联合收割机驾驶员审验

1.对持有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证有效期满的驾驶员,进行换证审验并换发新证。

2.身体条件或其他原因不适合继续驾驶的、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且监护人提出注销申请的、死亡的、超过驾驶证有效期1年以上未换证的、年龄在70周岁以上的驾驶员、驾驶证依法被吊销或者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的,不再予以审验,注销其驾驶证。

四、工作措施及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年度农机免费检审验工作任务的落实,成立以镇人民政府镇长王建虎为组长,人大主席张立东为副组长,农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及各村书记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精心组织、统一安排,全力搞好农机免费检审验工作。

2.加强宣传工作。各村要充分利用各种会议、张贴下发宣传单,加大宣传动员力度,做到早动手、早安排、早部署;镇村干部要深入农户家中,把农机检审验宣传工作与农业机械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紧紧结合起来,做到人人知晓。

3.责任到人,明确工作目标。农机免费检审验工作列入到年度目标考核中,各村党支部书记要作为第一责任人,认真组织,抓好落实,确保工作任务的完成。同时做好农业机械综合保险的宣传工作。

4.完成镇政府下达的农机检审验任务,农机每完成1台加1分,超完成1台加0.2分,少完成1台扣0.2分;驾驶执照每完成1人加0.5分,每少完成1人扣0     .5分。

附件:宝丰镇2018年农业机械检审验任务分配表

平罗县宝丰镇人民政府

2019年5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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