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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63/2019-00028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 平罗县高庄乡 成文日期: 2019年05月05日
标  题: 关于平罗县高庄乡林学植物油加工厂用地及​建筑符合规划的证明
发文字号: 高政发〔2019〕92号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平罗县高庄乡林学植物油加工厂用地及​建筑符合规划的证明

高政发〔2019〕92号

平罗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兹有平罗县高庄乡林学植物油加工厂用地,位于高庄乡北长渠村九队,109国道东侧。现有占地面积1786平方米,其中砖混平房面积为117.55平方米,砖木结构平房面积35.97平方米

该地块于20192月报请县人民政府通过出让的形式,入市办理集体经营性建设工业仓储用地,现已交清入市各种费用。平罗县高庄乡林学植物油加工厂工业仓储用地符合平罗县村庄布局规划。特此证明。

平罗县高庄乡人民政府

2019年55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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