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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平罗县公安局办理人大议案 政协提案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平公发〔2019〕16号
各室、队、所:
现将《平罗县公安局办理人大议案政协提案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平罗县公安局
2019年4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平罗县公安局办理人大议案政协提案
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2019年人大议案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进一步规范议案提案办理流程,提升议案提案办理实效,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县十七届三次人民代表大会议案、代表建议和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平政办发【2019】28号)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意见和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提案,全面谋划、认真部署、紧抓落实,确保2019年承担的6项议案提案办理任务,件件有回应,件件有落实,件件能够得到代表、委员的认可和肯定,努力以良好的工作成效赢得群众的满意。
二、组织领导
县局成立2019年议案提案意见建议办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局党委副书记、政委陈东升任组长,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王宏伟、张志祥,局党委委员、交警大队队长李学磊,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李长青任副组长,治安大队、交警大队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具体落实8项议案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指挥中心,由指挥中心主任刘宁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汇总各议案提案意见建议办理工作进展情况。
三、任务分工
1、关于对红崖子乡政府住地及市场周边道路安全隐患整治的建议(第19号)
办理类型:主办
责任领导:王宏伟
责任部门:交警大队
配合部门:指挥中心、红崖子派出所
2、关于对北环路“种子小镇”路段道路安全隐患治理的建议(第20号)
办理类型:主办
责任领导:王宏伟
责任部门:交警大队
3、关于解决团结西路平罗县第三中学段交通拥堵的建议(第39号)
办理类型:主办
责任领导:王宏伟
责任部门:交警大队
4、关于对小区监控设施监管的提案(23号)
办理类型:主办
责任领导:张志祥
责任部门:治安大队
同责部门:县住建局
5、关于加强农村校园安保工作的提案(35号)
办理类型:主办
责任领导:张志祥
责任部门:治安大队
同责部门:县教体局
6、关于加强电动车交通管理的提案(第41号)
办理类型:主办
责任领导:王宏伟
责任部门:交警大队
7、关于加强农村校园安保工作的提案(第112号)
办理类型:协办
责任领导:张志祥
责任部门:治安大队
同责部门:县教体局
8、关于在平罗县山水大道与太沙路交会处(公铁立交)增设电子眼设备的提案(第170号)
办理类型:主办
责任领导:王宏伟
责任部门:交警大队
四、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是畅通民主渠道、反应人民群众意见和建议的重要手段。各责任部门要充分认识提案办理工作的重要性,把办理工作纳入本单位的重要议事议程,认真落实“一把手”负责制,按照“确责、履责、问责”的要求,建立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指定科室和工作人员具体承办的办理机制,列出办理进度表,确保办理工作落到实处、收到实效。
二要切实保证建议提案办理质量。各承办单位要紧紧围绕人大代表建议(或政协委员提案)内容,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责任,加快推进工作落实。要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主办单位之间的沟通联系,通过现场办理、召开座谈会、上门征求意见等形式,充分了解掌握建议和提案背景意图,积极征求解决问题的好方法好建议,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确保建议提案办理结果让代表委员满意,让人民群众满意。
三要按时完成提案办理任务。按照县政府办相关通知要求,承担建议提案协办责任的部门,要在7月10日前将协办提案议案情况报至县局指挥中心,由指挥中心函告主办单位;承担建议提案主办责任的部门,要在7月20日前联系相关协办部门,汇总办理情况,报县局指挥中心统一出口后,联系相应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审核办理结果。代表、委员对答复不满意的,主办责任部门要重新研究办理,并在1个月内办结重新送交代表、委员审核。各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承办时限,按时完成办理任务。
四要加大对提案办理情况的督查力度。纪委部门将加大督查力度,对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报送建议和议案办理情况的部门,敷衍塞责、草率应付、办理质量差、多次退回重办仍达不到要求的部门,确属业务职责范围内应该承办、但推诿并拒绝承办的部门,予以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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