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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平罗县高庄乡马加南仓储用地及建筑符合规划的证明
高政发〔2019〕72号
平罗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兹有平罗县高庄乡马加南仓储用地,位于高庄乡金星村三队,109国道西侧。现有占地面积1021平方米,其中钢结构厂房面积为273.21平方米,砖混结构平房面积350.33平方米,未建设面积397.46平方米。
该地块于2018年报请县人民政府通过出让的形式,入市办理集体经营性建设仓储用地,现已交清入市各种费用。平罗县高庄乡马加南仓储用地符合平罗县村庄布局规划。特此证明。
平罗县高庄乡人民政府
2019年4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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