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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48/2019-00061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 平罗县水务局 成文日期: 2019年04月05日
标  题: 关于平罗县引黄灌区划定水稻种植和禁种区域的通知
发文字号: 平水发〔2019〕61号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平罗县引黄灌区划定水稻种植和禁种区域的通知

平水发〔2019〕61号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17〕210号)文件要求,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持“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方针,以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保障粮食安全为目标,以永久基本农田为基础,选择水资源条件好、相对集中连片、农业基础设施完善和具有粮食种植优势的耕地划为粮食生产功能区,推动粮食生产专业化、规模化、集约化,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巩固平罗县水流产权确权成果和实现水资源高效利用,在历年农业种植结构的基础上,对平罗县引黄灌区种植水稻和禁种区域进行划定,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农业灌溉形势

近年来,为实现水资源高效利用和农业节水,开展了水流产权确权试点和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最大限度挖掘农业节水潜力,实现我县农业的可持续开展。平罗县是一个农业大县,引黄灌区92.58万亩,长期以来农业种植结构不合理和管理不到位,造成农业灌溉用水一直处于超计划用水状态。但黄河来水量不足的严峻形势和严格的水资源管理,使农业灌溉用水矛盾十分突出,因此发展高效节水灌溉技术和调整农业种植结构,是灌区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

据县农业农村局统计,县域内基本农田保护区及非保护区(河滩地)种植水稻达38万亩,种植面积仍呈上升趋势,致使农业灌溉用水十分紧张,超计划用水更加严重。2019年,区水利厅根据黄河实际来水情况,分配平罗县控制引水指标5.16亿立方米,与往年水情情况持平,但往年平罗县超计划用水达0.8亿立方米,但受黄河来水统一调度和水流产权确权及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影响,综合研判,2019年农业灌溉形势十分严峻,尤其是5至7月份的灌溉高峰期,阶段性供水矛盾将更加突出,为确保农业灌溉和减少超计划用水,对全县种植水稻区和禁止种植水稻区进行划定。

二、水稻作物种植区域划定

(一)水稻作物种植区域:通伏乡、渠口乡、姚伏镇、崇岗镇。

水稻种植划定线:惠农渠平罗段渠口乡阮桥以南为种植区;唐徕渠平罗段姚伏镇八一桥以南,二农场渠西汝公路桥以南、暖泉渠三号桥以南为水稻种植区。

(二)水稻禁种植区域:禁止种植水稻乡镇头闸镇、灵沙乡、宝丰镇、黄渠桥镇、城关镇、高庄乡、陶乐镇、高仁乡、红崖子乡以及含渠口乡、姚伏镇和崇岗镇部分村(队)。

水稻严禁种植划定线:惠农渠平罗段渠口乡阮桥以北为禁种植区;唐徕渠平罗段姚伏镇八一桥以北,二农场渠西汝公路桥以北、暖泉渠三号桥以北为禁种植区,河东三乡镇扬水灌区内基本农田保护区和非保护区域内严禁种植水稻(含河滩地)。

三、水稻作物种植及压减目标任务

按照集中连片、旱涝保收、稳产高产、生态友好的要求,划定姚伏镇种植水稻26000亩,通伏乡97000亩,渠口乡43000亩,崇岗镇34000亩。要立足水资源条件,切实推进结构节水,调整种植轮作制度,构建作物合理布局,涉及4个乡镇在保障粮食功能区水稻种植20万亩的前提下,力争压减水稻种植面积55100亩的目标任务,其中:通伏乡压减水稻种植15000亩,渠口乡压减水稻种植11300亩,姚伏镇压减水稻11000亩,崇岗镇压减水稻种植17800亩。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水情认识。各乡镇要充分认识灌溉供需的严峻形势,黄河上游来水日趋减少已成为不可逆转的大势,今后一个时期水资源短缺仍是制约我县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最大瓶颈。要认清缺水形势,牢固树立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理念,落实农业用水“总量控制、水权配置、定额管理”制度,结合本地域灌溉实际,切实把水稻种植区域划定落实到实处,确保今年圆满完成农业灌溉任务。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乡镇要加强政策宣传,走村入户,发放水情宣传单、利用召开村民会议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使群众了解当前农业灌溉用水形势和国家水资源管理制度及水流产权确权改革政策,强化节约用水意识。

(三)科学调整结构。各乡镇要在农业农村部门提出的作物种植结构调整指导意见下,科学制定种植计划,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严禁旱作物区域种植水稻等高耗水作物,压减下来的水稻面积要改种低耗水旱作物。作物种植要尽量集中连片,避免插花种植造成供水分散和管理困难,减少水资源浪费。

(四)加强灌溉管理。各乡镇要严格按照下达的水量分配计划及调度方案执行,要认真算好水账,统筹安排本地域内各行业发展用水,严禁超计划用水。同时,进一步把灌溉责任细化到支渠、协会和用水户,管好、用好各自的水权,使有限的水资源发挥最大效益。加强农民用水者协会监督管理,做好水费按照实际确权灌溉面积收缴,严禁“搭车”收缴水费,及时公示水费,违反相关规定的,发生一起查处一起,县级设立投诉举报电话:0952-6021882;要切实落实农田水利工程管护责任,杜绝发生水利安全生产事故。

(五)做好信访维稳。各乡镇要加强与水管部门沟通,指导群众落实水稻种植区域和加强田间用水管理,及时化解用水矛盾,想方设法解决群众灌水困难,维护良好的灌溉秩序。对在禁种区域种植水稻同旱作物区用水户争水抢水、破坏水利设施等恶性事件,按照扫黑除恶相关规定予以坚决打击,深化与公安联合执法,共同维护安全稳定有序的灌溉秩序。

(六)强化监督考核。加强供水管理指导和工作督导,确保取得实效。结合建设节约型社会,农业水资源管理工作将列入年度内水利目标考核硬性指标,各乡镇灌溉用水严格执行初始分配水权,凡超计划用水的乡镇将予以全县通报批评并提出书面整改意见;凡划定旱作物区域内的乡镇种植结构调整不明显,致使水稻种植面积肆意上升,严重影响旱作物灌溉秩序并引起灌区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上报予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平罗县水务局            平罗县农业农村局

2019年4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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