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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在全县各行业领域开展安全大检查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平水发〔2019〕55号
江苏盐城“3.21”化工企业特别重大爆炸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作出重要批示,自治区、市、县领导先后作指示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领导指示批示精神,全面排查和进一步消除事故隐患,现将《关于在全县各行业领域开展安全大检查的紧急通知》(平安委办发〔2019〕11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开展大检查工作,于3月30日前将隐患排查台帐及工作开展情况报局安监办。
平罗县水务局
2019年3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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