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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48/2019-00059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 平罗县水务局 成文日期: 2019年04月02日
标  题: 关于转发《关于在全县各行业领域开展安全大检查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发文字号: 平水发〔2019〕55号 有效性: 有效

关于转发《关于在全县各行业领域开展安全大检查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平水发〔2019〕55号

江苏盐城“3.21”化工企业特别重大爆炸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李克强总理作出重要批示,自治区、市、县领导先后作指示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领导指示批示精神,全面排查和进一步消除事故隐患,现将《关于在全县各行业领域开展安全大检查的紧急通知》(平安委办发〔201911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开展大检查工作,于330日前将隐患排查台帐及工作开展情况报局安监办。


平罗县水务局

2019329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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