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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47/2019-00033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 平罗县自然资源局 成文日期: 2019年04月10日
标  题: 平罗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2019年招商任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平自然资发[2019]121号 有效性: 有效

平罗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2019年招商任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平自然资发[2019]121号

局各站队室、下属各事业单位:

深入贯彻自治区、市“高质高效招商引资年”活动部署,扎实推进县委十四届三次全会、县十七届人代会三次会议决策,提前谋划,调动全局招商工作积极性,确保全年招商目标任务顺利完成,特制定本方案。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

圆满完成招商目标任务,强化招商工作领导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加强领导、深入研究、统筹谋划,层层分解落实招商任务,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昝树诚为组长,副书记尤建民、副局长陆波、王占全、赵海燕、代新义为副组长,各科室及下属各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二楼办公室杨艳红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招商日常工作。

二、申报时间

2019年报表从4月份开始申报,与每月15日前报送至办公室。

三、认定主题界定

招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当月报送的《招商项目引进主体界定申请表》时间顺序确定项目第一、二、三引进主体。一个招商项目原则上只认定一个引进主体。如果招商项目确实由两个以上的主体共同引进,计划投资2亿元以下项目最多可确定两个引进主体,计划投资2亿元以上项目最多可认定三个引进主体,由两个责任科室(单位)共同引进的项目,到位资金第一责任科室(单位)按60%计算,第二责任科室(单位)按40%计算;

四、明确奖惩机制。

为提高全局干部职工参与招商工作的积极性,能够保质保量完成招商任务,我局对招商任务完成情况同年底站所(事业单位)考核挂钩。并明确对招商项目落地成功后,经县商务和经济技术合作局认定成功后,实行物质奖励。办公室将对完成情况进行统计排名通报。

五、申报要求

(一)各科室引进招商项目,必须是自治区外投资主体(或个人)在平罗范围内注册、备案、建设的一、二、三产业的合资、独资、合作项目,(以投资人身份证为准)。

(二)项目对接成熟,落地开工当月,由引进责任科室填报《招商项目引进主体界定申请表》,由项目建设单位、项目引进单位共同签字盖章后,报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项目引进主体确定后,引进科室在项目开工次月提交项目备案文件、企业工商注册营业执照、公司章程、投资股东身份证明复印件。属园区内的项目,要提供入园批复(以上材料均提供复印件),报局办公室备案,并每月报送《已开工招商项目统计表》,更新建设进度

(三)正在洽谈对接的项目填报《2019年招商项目线索统计申报表》,对项目洽谈推进情况进行更新,每月按时上报。所报招商线索必须是自治区以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有意向在平罗县投资,具有真实性、有效性、可能性的信息。已进行过投资考察或对接洽谈尚未投资的,已签约尚未投资的,均属对招商项目信息认定申报范围。已落户企业新续建项目不列入招商线索范围,但当年与区外企业合资合作的项目不再此列。

(四)开工新续建招商项目填报《2019年已开工招商项目统计表》,对项目进展情况和资金到位情况进行更新,每月15日前按时报局办公室。

(五)所报开工项目同时报县统计局入库,未入库的项目年终不予认定。

附件:1.2019招商任务分配表

2.2019年招商项目引进主体界定申请表

3.2019年招商线索统计申报表

4.2019年已开工招商项目统计表

平罗县自然资源局

2019年4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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