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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28/2019-00059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 平罗县财政局 成文日期: 2019年04月11日
标  题: 关于报送2019年争取资金统计月报表的通知
发文字号: 有效性: 有效

关于报送2019年争取资金统计月报表的通知

为了全面完成全县争取资金目标任务,确保县委、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和民生实事顺利实施,各乡镇、各部门要对照任务分工,按照县委、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及民生实事,根据市、县人民政府下达争取资金任务的要求,做好2019年争取资金统计工作,为确保2019年全县争取资金任务圆满完成,请各乡镇、各部门对照政府下达的争取资金目标任务,及时做好统计、上报和确认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争取资金时限:2018年12月1日—2019年11月30日

二、各单位应对照财政部门下拨的中央及自治区专项资金文件及争取的区、市部门资金,将凭证等复印件整理后填制《平罗县2019年争取资金统计月报表》,经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每月25日前报财政局予以确认。

三、各单位填报争取资金时应以实际到位资金及下达到本单位的资金文件为准;2019年各单位从上级部门调拨的实物不再列入争取资金范围;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共同争取的资金,协助单位须有主单位认可确认后进行分配,否则全部视同为主单位争取的资金。

四、2019年财政部门确认各单位争取资金时,按月以单位报送为准,当月不报的单位视同没有,按季度进行通报,全年未报的单位视同全年争取资金为零。

五、各单位在填报争取资金统计报表时,应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将本单位、本部门的争取资金按月及时上报确认,圆满完成全县争取资金任务。

附件: 1.平罗县2019年争取资金统计月报表

     2.平罗县2019年争取资金单位名单


平罗县财政局

2019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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