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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72/2019-00007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 平罗县煤炭集中区 成文日期: 2019年04月04日
标  题: 关于印发平罗县煤炭集中区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平煤发〔2019〕27号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平罗县煤炭集中区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平煤发〔2019〕27号

集中区各部(室)、企业:

现将《平罗县煤炭集中区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平罗县煤炭集中区服务中心

  2019年4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平罗县煤炭集中区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汲取江苏盐城“3.21”化工企业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教训,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的重要批示及自治区、市、县领导的指示要求,进一步加强煤炭集中区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决定对煤炭集中区各生产企业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县委、政府决策部署,聚焦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决不能使园区成为隐患的集中区,事故的多发区,拉网式全面检查,紧盯安全生产高风险领域和薄弱环节,坚持高频检查、高效治理、高压严管的态势,确保实现全覆盖,无死角,推动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切实压减防范一般性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确保集中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检查时间和方式

自2019年4月4日至4月26日结束,检查方式为各企业自查和集中检查方式进行。

三、检查主要内容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一步明确企业主体责任,明确相关岗位和人员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完善安全生产组织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并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二)消防现场管理情况。企业所用厂房、仓库、员工集体宿舍是否违规采用彩钢板搭建,电器线路是否采取防火保护措施;消防设施是否正常运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保障畅通,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是否齐全、完好有效;消防安全制度是否制定并面向全体员工公布,操作规程是否制定并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组织员工进行岗前和定期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员工是否掌握岗位消防安全知识。

(三)生产经营现场安全管理情况。通过对原煤入口处、洗煤池周边、厂区机动车、余热及蒸汽锅炉、供电高压线下装车卸车及堆放物、煤气发生炉、建筑施工现场、高空作业场所等进行重点检查,做到防患于未然,对发现的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章作业等行为,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处理。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集中区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顺利有序进行,决定成立集中区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此次工作的组织、实施。

组  长:达江峰  平罗县煤炭集中区服务中心主任

副组长:李宗明  平罗县煤炭集中区服务中心副主任

        黄  虎  平罗县煤炭集中区服务中心副主任

成  员: 马瑞章  仇玉桃  李  荣  张  璐  耿佳瑞  秦琨鹏  吕正梁  

        郑碧如

李宗明负责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统筹协调,具体负责指导和督查各部(室)、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安全办负责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各部(室)、企业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的重要批示及自治区、市、县领导的指示要求,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严峻形势,树立高度的“政治感、责任感、全局感”,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首要任务,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周密部署,立即行动。

(二)落实责任,认真整改。各企业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制度,认真分析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范围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安排、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各部(室)对监管片区进行全覆盖、不留盲点、不留死角、不走过场的“滚动式”隐患排查工作,对排查出的安全生产隐患问题要下发检查记录、列出清单,明确具体整改责任人、整改内容、整改时限和整改标准,跟踪落实,紧盯不放,对整改不到位的上报县应急管理局按照进行处罚,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并将附件1和2于4月26日前上报至安全办。

(三)加强值守,畅通信息。各企业要切实加强应急值守工作,坚持零报告制度,遇有紧急、重大情况和突发事件要及时汇报,妥善处置,严防越级上报,全面确保事故信息报告及时、准确。

附件:1.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清单

      2.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整治台账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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