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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62/2019-00009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 平罗县头闸镇 成文日期: 2019年04月02日
标  题: 关于成立头闸镇村(居)义务消防队的通知
发文字号: 头政发〔2019〕60号 有效性: 有效

关于成立头闸镇村(居)义务消防队的通知

头政发〔2019〕60号

各村(居)、各站所: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切实做好我镇消防安全工作,全力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改善消防安全条件,切实把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到每个村(居)、家庭,形成人人关心防火、处处注意消防安全的良好氛围,为我镇经济建设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经研究决定,成立头闸镇村(居)义务消防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组  : 王立刚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 李晓军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田生元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王彬彬    张苗苗    王金虎    刘保国

      桂  亮    杨敏华    祁振东    李立新

      马瑞剑     李  静    顾万明   倪红佳  

      贾海丽     丁建鹏    安凯雯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综治中心,田生元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义务消防工作的统筹工作,张苗苗负责日常工作,各村书记负责本村义务消防队伍的具体组建工作。

二、工作职责

(一)严格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建立完善的执勤战备秩序,保证执勤战备、灭火救援任务顺利完成。

(二)掌握辖区情况,熟练掌握灭火作战技能,定期组织队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业务技能训练和消防演练等工作。

(三)及时有效的扑灭火灾,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降低国家、集体及公民财产损失。

(四)配合消防部门开展消防安全网格化工作,发现违反消防法规和火灾隐患等现象,要及时指出并报告消防部门。

(五)加大消防安全宣传及普及力度,提高全镇人民的消防意识。

(六) 做好灭火救援器材的日常管理、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

(七)受当地公安局和消防部门调派,参与灭火救援任务。



平罗县头闸镇人民政府

2019329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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