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号: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索引号: 640221028/2019-00049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 平罗县财政局 成文日期: 2019年03月29日
标  题: 关于中央对宁夏转移支付预算执行与绩效管理动态监控系统填报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发文字号: 有效性: 有效

关于中央对宁夏转移支付预算执行与绩效管理动态监控系统填报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根据财驻宁监〔2019〕33号文件通知,为进一步做好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监管工作,科学规范有效应用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与绩效管理动态监管系统,切实发挥动态监管系统作用,明确资金监管责任,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每年中央专项转移支付资金足额下拨。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动态监控系统监控内容

财政部驻宁专员办对我县2016年至今涉及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与绩效管理项目进行动态监管。

二、工作职责

(一)涉及动态监控单位系统部门的工作职责

1.认真完善系统内单位基本信息、项目信息资料等;

2.对财政分解下达的资金项目,每月10日之前,对项目资金使用支付进度,资金支付明细信息、项目资金绩效目标管理、资金流向等内容进行更新,及时上传相关项目资料。对当月项目资金没有变化的,也要按照上月的情况重新填报。

(二)财政局相关科室的工作职责

1.预算科工作职责:设置总收发岗,按财政部驻宁专员办要求每月及时将动态监控项目资金分解任务到相关部门、乡(镇),同时做好将各部门动态监控系统填报情况反馈给财政局对口资金科室。

2.涉及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科室工作职责:每月定期督促所涉及中央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部门按时填报宁夏转移支付预算执行与绩效管理动态监管系统;对存在中央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预算执行率低、资金使用不精准、系统填报不及时的部门乡镇进行督导、通报。(责任科室:行财科、农业科、社保科、经建科、综合科、金融科)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动态监控系统填报工作,及时将此项工作汇报主要领导,严格按照财政部驻宁专员办工作部署和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紧扣时间节点、确保填报数据真实、准确、及时;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及局相关科室于3月28日之前将负责数据填报联络人和联系方式上报平罗县财政局预算科备案。

(二)加强培训督导,推动工作落实。

财政局各相关业务科室要加强对相关本科室分管部门、乡(镇)的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与绩效管理动态监管系统填报工作的跟踪督导,明确督导责任人,对政策落实不力、填报把关不严的部门和个人进行通报,全力推进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动态监控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中央资金动态监控系统各部门、乡(镇)联系表

(联系人:刘俊荣       联系电话:0952-6095420)


平罗县财政局

2019年3月21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