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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72/2019-00004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 平罗县煤炭集中区 成文日期: 2019年02月13日
标  题: 关于召开煤炭集中区安全生产暨工业企业环保整治工作会议的通知
发文字号: 平煤发〔2019〕12号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召开煤炭集中区安全生产暨工业企业环保整治工作会议的通知

平煤发〔2019〕12号

集中区各企业: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建设重要战略思想和来宁视察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区、市、县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和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引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和环保整治主体责任,积极开展各项整治工作,经研究,决定组织召开煤炭集中区企业安全生产暨工业企业环保整治工作会议,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9年2月14日(星期四),会期一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二、会议地点

崇岗九年制学校会议室(崇岗新区)

三、会议内容

上午:

1、平罗县应急管理局局长王新民讲话。

2、市生态环境局平罗分局局长刘学军讲话。

3、市生态环境局平罗分局副局长王文军传达学习《宁夏石嘴山市活性炭行业污染防治和环境管理规范(试行)》、《宁夏石嘴山市炭素行业污染防治和环境管理规范(试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罗县工业企业环保整治验收方案的通知》(平政办发〔2018〕196号)。

下午:

1、平罗县煤炭集中区副主任李宗明传达学习县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刘可为副主席在全区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的通知》和《平罗县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转发<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区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进一步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平安委办发〔2019〕6号)。

2、邀请专家开展行业安全知识培训。

3、平罗县煤炭集中区服务中心主任达江峰讲话。

四、参会人员

市生态环境局平罗分局局长刘学军、平罗县应急管理局局长王新民、平罗县崇岗镇党委书记吕占林、平罗县煤炭集中区主任达江峰、市生态环境局平罗分局副局长王文军、平罗县煤炭集中区副主任李宗明、煤炭集中区各企业负责人

五、具体要求

1、会务工作由平罗县煤炭集中区服务中心负责。

2、平罗县煤炭集中区服务中心负责通知落实。

3、所有参会人员须严格按照会议时间要求,提前15分钟签到入场,不得缺席、迟到、早退。

4、平罗县煤炭集中区服务中心负责做好会议签到和会场纪律督查工作。

平罗县煤炭集中区服务中心

2019年2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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